<< 返回首页
一、落实《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情况
(一)总体情况
国办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下发后,我省高度重视,省长杜家毫,常务副省长陈肇雄,副省长、省政府秘书长戴道晋,省长助理袁建尧都作出重要批示,要求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及时下发文件,转发国办要点,对要点进行责任分工,明确了牵头单位,并召开专门会议进行部署安排。各市州和省直各部门按照国办和省政府办公厅的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制订了具体的实施方案,落实了具体的工作部门和人员。目前,国办要点部署的各项
工作任务在我省基本落实到位,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不断深化,政策措施解读及热点舆情回应得到加强,依申请公开工作依法开展,政府网站、政务微博微信、政府热线等平台建设不断优化,制度建设进一步健全,队伍建设、经费保障等基础工作进一步夯实。截至11月底,通过省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各类政府信息45000多条,以直播、录播的方式公开新闻发布会、听证会48期,完成28次重大决策民意征集。
(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1.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顺利推进。一是积极推进以行政审批为重点的行政职权公开。省本级重点开展了行政审批事项清理工作,省政府公布了取消下放和保留的省级行政许可事项目录,决定又取消5项,下放37项,并将清理后仍保留的省本级305项行政审批等有关内容进行了公开。市州和县市区积极开展政府行政职权清理,逐步建立权力清单制度。如长沙市向社会公布了《长沙市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和《长沙市行政审批项目流程清单》,仅保留行政审批事项219项,其他行政职权(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确认等12类)3393项,市本级行政审批事项精简率达58.2%,部门行政职权精简率高达61.7%。湘潭市建立和公开了“1+3”行政职权清单,“1”就是一个总的行政职权清单,“3”就是负面清单、流程清单和监管清单等三个清单。二是不断加强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和侵犯知识产权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截至10月底,我省公开各类行政处罚案件信息1222条。
2.财政资金信息公开不断深化。一是范围不断扩大,省级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公开实现了部门全覆盖。公开范围从去年的省政府序列的46家单位,今年扩大到省委序列、省人大、省政协、省纪委、省高院、省检察院、群团组织、省直厅(局)级事业单位等部门,实现了除涉密部门外的全覆盖,104家省直单位于同一天公开了2014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二是内容不断丰富,积极公开了省级专项资金和收费清单。除有明确规定的敏感性专项外,公开了116项省级专项资金目录清单。对于农林水、教育、医疗卫生与计生、社保就业、住房保障、节能环保、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等8大类民生政策性资金,实行资金文件原文公开,并向群众公开了这些资金的最终安排情况。全过程公开21项重大产业类专项资金的申报流程、评审公示、资金分配、绩效评价等。对涉企的70项行政事业性收费、17项政府性基金严格实行了清单管理,并向社会公开,做到“所有收费进清单,清单之外无收费”。所有市州政府和大部分县市区政府公开了本级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
3.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不断加强。截至11月底,国土部门通过网站公布建设用地审批、矿业权审批信息和土地使用权、矿业权出让等信息累计24204条,发布征地拆迁信息3017条。农业部门公开农村土地流转、土地确权、合作社等信息346条。各市州按照属地原则积极公开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公开,加大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力度。如湘潭市先后对75个建设项目信息,22批次、1397户廉租住房保障登记名单予以公示。张家界市对全市689户保障性住房分配名单、退出的37户名单进行了公示。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方面,截至11月底,共发布政府采购信息公告20954条,其中政府采购项目公告19894条。招投标信息公开方面,截至11月底,共发布招标公告18329次,公示中标候选人12832人次,进一步提高了招投标透明度。
4.公共服务信息公开不断强化。湖南教育政务网在首页设置“高校信息公开”专栏,专门公开高校招生和财务两大类信息,截至11月底,公开2014年度高招考试信息54条,高校财务信息124条。科技项目经费信息公开方面,截至11月底,公开2014年度科技项目信息2754件、专项资金文件4件,涉及项目170余个。医疗服务收费标准公开方面,截至11月底,共发布医疗服务收费信息4733条。就业信息公开方面,公开了关于进一步促进以高校毕业生为重点的青年创业就业、加强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资金管理等一系列政策文件和办事指南,内容包含了政策实施范围、政策待遇标准、审批工作流程、办理工作时限、审批机构信息等;截至11月底,公开了176家事业单位的公开招聘信息和省内6372家单位的37万个就业岗位信息,按季公布省内人力资源市场供求分析信息,明细行业需求岗位及人数,指导人力资源合理配置和流动。城乡低保信息公开方面,省民政厅在门户网站新建了社会保障(城乡低保)信息公开专栏,及时公开政策文件、低保标准、低保申请、资金安排等信息。县级民政部门除公开了政策文件、办事指南之外,还将所有低保对象在县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
5.公共监管信息公开不断深入。一是积极推进环境信息公开。空气质量信息公开方面,长沙、株洲等6个重点城市实时公开了PM2.5、空气质量指数等空气质量监测信息。水质环境信息公开方面,实时公布了我省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数据,按月发布了湘、资、沅、澧和洞庭湖水质信息和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状况信息。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方面,对建设项目受理情况、建设项目拟作出审批意见、建设项目审批决定、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前公示等信息实行全公开。截至12月15日,共公开建设项目受理情况230条、建设项目拟作出审批意见167条,发布建设项目审批决定公告12次。此外,同步公开与环评有关的文件及环评文件审批流程图,方便公众办事。环境污染治理信息公开方面,及时公开了机动车污染防治工作、工业污染防治工作等信息,定期公布了全国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监督性监测信息,积极督促排污单位公开污染治理效果。公开环境违法案件查处信息9条。减排信息公开方面,发布了全省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进展情况通报,内容包括全省减排任务完成情况、各市(州)减排任务完成情况、重点减排项目完成情况等。及时公开了“4.17”湘江油污染事件等突发环境事件的原因、影响和处置过程、结果。
二是依法公开安全生产事故信息。及时发布了18起较大事故挂牌督办查处公告,公开了省政府牵头调查处理的7起重大事故调查的处理结果。加大了安全生产预警和预防信息的公开力度,截至11月底,通过短信平台发布各类预警信息10余次4万余条。三是积极公开省属国有企业的相关信息。每月定期公开了省属监管企业和全省国资系统监管企业资产营运总体情况,包括总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实现利润、上交税费等主要指标,同时公开了监管企业改革发展重大成效、重要工作开展等情况。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方面,及时公开了医疗器械“五整治”专项行动的工作方案、工作简报、重大信息、案件查处及工作通报等。企业信用信息公开方面,积极公开了市场主体违法行为记录,2013年4月至2014年11月,全省工商系统向社会公开了19期总计42943条市场主体违法行为记录,引起社会各界广泛关注,产生了良好的社会反响。
(三)政策措施解读及热点舆情回应情况
各级各部门积极通过政府网站、新闻发布、政务微博等渠道,对工商登记、假冒伪劣等社会关注度高和科技等专业性比较强的政策性信息进行解读,对食品药品、环保等社会关切事项进行回应。截至11月底,通过省政府门户网站公开解读信息336条,省长信箱共收到群众8607件,办结7675件。如省工商局局长做客省政府门户网站,在线解读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情况;在局门户网站刊发有关工商登记制度改革政策解读文章,进行详细解读。省科技厅通过政府网站对《湖南省科学技术厅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推进创新型湖南建设的实施意见》等5个政策性文件进行了解读。省食品药品监管局针对学校和周边食品安全问题,第一时间组织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进行查处,并及时公开查处结果,回应社会关切。省环保厅针对媒体曝光的某企业环境污染问题等事件,通过政府网站、微博、微信等渠道公布真实情况和处置方案,释疑解惑,力正视听,收效很好。
(四)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
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依申请公开,健全工作机制,畅通受理渠道,安排专门人员,认真进行办理,依法依规满足人民群众的特殊信息需求。截至11月底,全省共受理公开申请1800多件,依法进行了办理,群众基本满意。申请公开的内容主要涉及征地拆迁及补偿补助情况、城镇建设总体规划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基层区划调整、专项资金使用情况以及各种惠民惠农政策等。
(五)平台建设、制度建设和基础建设情况
1.平台建设水平进一步提升。一是政府网站建设迈上新台阶。各级各部门不断加强政府网站的建设和管理,政府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得到充分发挥。省政府门户网站和14个市(州)政府门户网站按照统一栏目架构、统一页面风格的方式,规划建设了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专栏,比较规范地晒出落实国办要点、公开政府信息的“成绩单”。目前,政府网站的影响力不断提升,在第三方举办的“2014年中国政府网站绩效评估”中,省政府门户网站名列全国省级政府网站第七位,同时省政府门户网站正在按规划改版之中;长沙市政府门户网站名列全国省会城市政府网站第一位。二是政务微博建设取得新突破。全省官方微博已达2200多个。今年以湖南政务微博厅为龙头,着力加强湖南政务微博集群建设,截至11月底,发布微博6400条。三是新闻发布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加大信息发布和政策解读力度,狠抓新闻发言人队伍建设和管理,发布频率和效果大幅提升。截至11月底,以省政府新闻办名义召开发布会75场。
2.制度建设进一步健全。各级各部门进一步建立健全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机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更新完善机制、保密审查机制等。省政务公开办汇编了政府信息公开有关制度文件,作为工作手册,进行免费发放,便于工作人员学习和应用。
3.基础建设进一步夯实。各级各部门都明确政府办公厅(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配备内设机构或工作人员承担此项工作,安排了专门经费保障此项工作。
二、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思路
2015年,我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为指引,按照国务院办公厅的统一部署,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以改革创新为动力,深入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政策文件,进一步加强领导,健全制度,丰富内容,创新方式,强化督查,着力推动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取得新成效,加强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取得新突破,切实提升政府公信力,为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作出新贡献。
- (一)进一步加强制度的建设和落实。进一步建立健全政策解读机制,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和回应机制,信息公开源头性认定机制和保密审查机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更新完善机制等,并全力推动这些制度落到实处,确保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制度化。
- (二)进一步加强平台的建设和管理。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14〕57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的建设和管理,把政府网站建设成为信息化条件下政府密切联系人民群众的重要桥梁,网络时代政府履行职责的重要平台,成为公开信息、回应关切和提供服务的重要载体。着力加强新媒体建设,积极利用政务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等发布政务信息,实行互动交流,回应社会关切。
- (三)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继续抓好行政权力、财政资金、公共资源配置、公共服务和公共监管等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信息公开。大力推进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工作,建立清单动态管理机制,紧跟法律法规修改、简政放权等形势,及时调整完善权力清单并向社会公布,确保政府“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不断加强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行政处罚案件的信息公开,深化、细化“三公”经费、征地拆迁、保障性住房、环境保护、招投标、教育、科技、医疗等信息公开,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
- (四)深入推进办事服务公开。大力推动直接服务人民群众的社保、涉农、涉税、计生等部门,以及医院、学校、公交、银行、供水供电等公共企事业单位,进一步健全和实行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延时默认、实时公开、全程监察等办事公开制度,全面公开办事服务的流程、期限和结果,收费的项目、依据和标准,以及办事过程中所需要的证件、资料、监督方式等,促进办事人员依法、廉洁办事。切实加强全省网上政务服务和电子监察系统,以及各级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的建设和应用,推进办事服务全过程公开、全流程监察、全视频监控,不断提高政府办事透明度和服务水平。
- (五)认真做好政策解读和热点回应。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政府公信力的意见》(国办发〔2013〕100号)和国办发〔2014〕57号文件精神,认真做好政策解读工作,涉及经济发展和社会民生等政策出台时,在政府网站深入浅出、通俗易懂地解读政策;认真做好热点回应工作,围绕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通过政府网站作出积极回应,阐明政策,解疑释惑,化解矛盾,理顺情绪。
- (六)认真依法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完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以及保存备查等各个环节的流程,依法依规满足人民群众的特殊信息需求。提升依申请公开服务能力,畅通受理渠道,方便公众申请。改进完善申请办理方式,加强与申请人沟通,做好解疑释惑工作,引导公众正确行使申请权。
- (七)加强业务培训和队伍建设。按照国办发〔2013〕100号和国办发〔2014〕57号文件精神,把知网、懂网、用网作为领导干部能力建设的重要内容,引导各级政府领导干部通过政府网站解读重大政策,回应社会关切。建立培训工作常态化机制,经常组织开展面向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新闻发言人、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政务微博微信相关人员等的专业培训,及时总结交流经验,不断提高相关人员的政策把握能力、信息公开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