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2014年全省基本公共服务清单》解读
2014年8月15日,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2014年全省基本公共服务清单》(湘政办发[2014]70号,以下简称《清单》),向社会公开承诺了全省2014年75项基本公共服务项目的保障标准和覆盖水平。以清单形式向社会公布政府提供的基本公共服务项目,是我省民生领域各项建设的一件大事,是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加强公共服务、保障改善民生的一项重要改革举措,有利于更好地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促进政府更好地履行公共服务职责;有利于进一步明确部门任务和职责,整合部门力量,下大力气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有利于进一步凝聚社会共识,加快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进程。
《清单》的编制主要依据《国家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十二五”规划》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国家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十二五”规划>的实施意见》,以及省政府年度工作计划。《清单》也是落实省政府年度工作计划的重要内容。
《清单》的内容共有3个方面、9大类、75项内容。一是免费公共服务类,共35项内容,涵盖劳动就业、健康保障、计生服务、公共文化等领域,主要是政府或公共服务机构向特定对象提供的免费公共服务。对这一类服务项目,主要是改善公共机构基础设施,提高服务能力,采取购买服务、政府委托等方式,有效增加免费服务项目供给总量。
二是面向特定人群补助类,共28项内容,涵盖教育、民政、残疾人等领域,主要由公共财政对特定人群给予一定补助,满足特殊困难群体的基本生存和发展需求。对这一类服务项目,主要是加大公共财政支付能力,确保各项补助按时、足额发放到位。
三是政府提供的保障性公共产品类,共12项内容,涵盖社会保险、保障性住房等领域,主要是由政府、个人和用人单位共同提供的、具有较强保障功能的低价公共产品。对这一类服务项目,主要是建立财政性资金投入稳定增长机制,推动公共产品提标扩面,实现更高标准的保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