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政务服务和大数据中心关于征集湖南省省本级公共数据资源整体授权运营机构的公告

湖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hunan.gov.cn 发布时间: 2026-04-20 18:10 【字体:

  为贯彻落实《湖南省数据局关于印发〈湖南省省本级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整体实施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整体实施方案》)要求,加快推进省本级公共数据资源整体授权运营工作,特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湖南省省本级公共数据资源整体授权运营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目的

  公开征集评选1家符合《整体实施方案》资质要求的法人组织,作为湖南省省本级公共数据资源整体授权运营机构,负责提供湖南省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平台的开发建设、运行维护服务,省本级公共数据资源整体授权范围内数据的治理开发和面向市场其他经营主体公平提供数据产品和服务。

  二、授权运营范围

  省直及中央在湘有关单位及公用企业依法持有的公共数据资源,在落实数据保密安全管理和分类分级保护制度要求,不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利益,不侵犯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个人信息权益的前提下,均可纳入授权运营范围。

  三、运营机构申报条件

  (一)基本资质。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法人组织,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稳定的经营状况。

  (二)资金保障。具备为授权期内平台建设、技术研发、安全保障及团队建设等提供必要资金保障的能力。

  (三)管理体系。具备与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相适应的管理体系,具有完善的内部控制、技术规范、合规管理、人员管理等制度和相应的组织架构。

  (四)技术能力。具备统筹构建数据要素流通体系的技术实力,拥有数据加工治理、产品开发、场景挖掘、产品运营等数据产品和服务开发运营的实践经验;具备省级公共数据流通利用基础设施建设能力,提供符合国家数据基础设施技术标准和我省授权运营实际的湖南省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平台(具体功能详见附件9)。

  (五)服务能力。具备支持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的软硬件环境,拥有开展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的场所;熟悉国家及省级数据管理部门法律法规与政策要求,设有专职的数据开发、运营、安全等部门,并配备结构合理、经验丰富的专业团队;具备构建数据生态体系的综合运营能力,能够实现与省本级分领域及市州授权运营体系高效协同。

  (六)安全能力。符合国家数据安全保护要求,具备完善的数据安全管理制度,具有良好数据安全防护能力,有健全完善的数据安全风险控制机制和应对处置能力。

  (七)其他要求。满足与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相关的其他必要要求。

  四、申报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4月30日18:00,逾期不再受理。

  五、征集流程

  (一)提交申请。符合条件的单位在申报截止时间前提交加盖公章(骑缝+封面)的纸质版材料5份和存储电子版材料的U盘,并送至湖南省政务服务和大数据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湖南省长沙市五一大道351号6办公楼)(联系人:李抒霞;联系电话:0731-82214849)。

  (二)资格审查。中心对申请材料资质条件部分进行初审,书面通知初审结果。符合条件的,进入综合评审环节;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充分说明原因。

  (三)综合评审。中心组织评审专家对通过资格审查的申报单位(不少于3家)进行综合评审,采用“审核申报材料+现场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评分,总分值为100分,评选1家拟入选运营机构名单。

  (四)结果公示。拟入选运营机构的名单通过湖南省数据局微信公众号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五)签订协议。公示无异议后,中心按照相关要求,与运营机构签订授权运营协议。

  六、异议处理

  潜在申报主体、利害关系人,认为公告内容(含申报条件、评审标准、征集流程等)存在不公平、不公正、设置不合理门槛等问题,应在申报截止日期前至少3个工作日(4月27日前),以书面形式实名提交异议材料,中心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对公示的评选结果有异议的,申报单位需在公示结束日期前,以书面形式实名提交异议材料,中心自收到异议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组织相应调查和专家论证后,并向有关申报单位答复解释。

  异议逾期不再受理。

  七、其他说明

  (一)本次征集活动不接受联合体申报。

  (二)申报单位应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并对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负责。如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一经发现将取消申报资格;已入选的,撤销入选资格,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三)申报材料需按照资质材料和申报方案分册装订。所有资质材料,申报方案(含存储电子版材料的U盘)需单独密封为两个材料袋,材料袋密封处需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四)本次授权运营期限为3年,自授权运营协议签订之日起计算。

  (五)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数量应不少于3家,如资格审查合格单位数量少于3家,中心于本次资料申报截止时间起30日内另行发布征集公告。

  (六)本次征集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

  (七)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和湖南省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执行。

  (八)本次公开征集由湖南省政务服务和大数据中心负责解释。

  附件

  1.湖南省省本级公共数据资源整体授权运营机构申报材料表

  2.湖南省省本级公共数据资源整体授权运营机构申请表

  3.满足申报条件承诺书

  4.网络和数据安全承诺书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6.授权委托书

  7.湖南省省本级公共数据资源整体授权运营机构申报方案(大纲)

  8.湖南省省本级公共数据资源整体授权运营机构评审标准

  9.湖南省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平台功能清单

  湖南省政务服务和大数据中心

  2026年4月20日

信息来源: 湖南省政务服务和大数据中心      责任编辑: 唐媛
相关阅读

湖南省政务服务和大数据中心关于征集湖南省省本级公共数据资源整体授权运营机构的公告

339597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