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15年省本级国有农场办社会职能改革财政奖励资金的通知
省直相关单位:
根据《湖南省国有农场办社会职能改革试点方案》(湘政发〔2014〕11号),为支持你单位所属国有农场办社会职能改革,经研究,现下达你单位2015年国有农场办社会职能改革财政奖励资金 万元。该项补助支出功能科目列“2130704国有农场办社会职能改革补助”,经济分类科目列“3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请按照《湖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财政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湘财预〔2015〕5号)要求,认真做好奖励资金分配、使用和管理工作,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奖励资金分配情况要报省财政厅(综改办)备案。 湖南省财政厅 2015年6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