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15年省补助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救治救助工程项目经费的通知

湖南省政府门户网站 www.hunan.gov.cn 2015年07月25日 字体:[]

  湘财社指〔2015〕31号

  

财政局、卫生局,省直有关单位:

  根据《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重点民生实事项目实施意见〉的通知》(湘办发〔2015〕6号)文件精神和省级预算追加安排,经研究,现下达你市(州、省直管县市、单位)2015年省补助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救治救助工程项目经费 万元。具体项目如下:

  1、省补助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救治救助经费 万元。患者救治救助标准为人均5000元,其中在省脑科医院救治的300名贫困重性患者由省财政全额负担;另10700名患者由省财政负担70%即3500元/人,患者所在县市区财政负担30%即1500元/人。资金列入2015年政府收支分类支出功能科目2100599“其他医疗保障支出”,经济科目30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省直有关单位所列科目详见附件)。

  2、省补助精神卫生服务机构改扩建经费 万元,列入2015年政府收支分类支出功能科目2100205“精神病医院”,经济科目302“商品和服务支出”。

  请各地迅速将资金下拨到有关单位,严格加强资金的使用、管理和监督,切实履行对象审核、资金配套等责任,并将改扩建项目纳入当地财政投资评审,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2015年省补助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救治救助工程项目经费安排表 

  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5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