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国家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计划项目年度检查和验收的通知
有关县市区科技局:
根据国家科技富民专项计划管理要求,省科技厅、财政厅拟联合组织开展对我省2014年度立项(含滚动支持项目)的国家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计划项目进行年度检查,对2013年度立项(含滚动支持项目)的项目进行验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年度检查工作
1、单位自查:各项目实施县(见附件1)按照《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计划项目年度检查和验收暂行办法》的规定,对照《项目实施方案》合同任务认真进行自查。
2、检查时间:省科技厅、财政厅拟于7-8月间对各专项实施情况进行现场检查。
现场检查将采取听PPT汇报、察看基地、生产车间和实施单位的形式。主要内容为项目区域产业政策支持、实施进展、资金拨付和使用、取得的成效等情况,时间15分钟以内。同时,现场核查对国家专项资金拨付文件、资金使用帐册以及相关票据原件或复印件(现场检查时间另行通知)。项目申报和实施单位对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
3、请各实施县将年度总结报告和《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计划年度检查表》、《县(市、区)执行情况统计表》及相关附件证明材料等纸质材料(用A4纸,双面打印,简装成册)一式2份并电子版于7月30日前报送至省农村科技发展中心(省科技厅科技大厦1001房)。
二、验收工作
(一)组织实施
1、项目实施县(见附件2)于8月30日前做好验收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2、省科技厅、财政厅将联合组织有关专家组成项目验收评估组,对项目执行情况进行整体评价。
3、专家组对按期提出验收申请,已完成任务目标的专项视为验收合格;对基本能够完成任务目标、但有部分差距经整改后符合要求的专项视为验收基本合格;对没有按期完成任务目标,各项指标差距较大的专项视为验收不合格。对验收不合格项目,将严格按专项行动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要求办理。
(二)内容及方式
1、内容主要包括项目实施效果、实施方案执行情况;《计划任务书》分项任务目标完成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取得的成果及经验。
2、项目验收方式:采取现场验收和专家评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现场验收由省科技厅、财政厅组织进行;专家评估采取会议集中评审验收的形式。
(三)验收程序
1、自我总结
项目实施县对专项实施情况进行自我总结评价,主要内容:任务书计划进度执行情况;项目资金落实与支出情况;项目科技成果技术水平、技术经济指标完成情况;专项行动取得的效益和经验等。验收材料主要包括:
①《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计划项目总结报告》(提纲见附件3);
②《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计划项目验收表》;
③《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计划项目任务分工及经费分配情况表》和《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计划任务书》复印件;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资金拨付文件、资金使用帐册以及相关票据原件或复印件。
④填报两年实施期内《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计划县(市、区)执行情况统计表》;
⑤相关附件:由省科技厅、财政厅认定的具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实施期两年内的专项行动资金审计报告及附注。审计内容为项目执行期内资金到位与支出情况。各年度实现的经济指标以及累计实现的经济指标,没有专项审计的不能进行验收。实施专项行动过程中取得的各类成果证明材料、鉴定报告、检测报告;已有产品或样品的可附照片。其中《验收表》、《项目总结报告》要求一式6份、电子版等其它材料1份(按上述顺序装订)于9月15日前报送省农村科技发展中心(省科技厅科技大厦1001房)。项目申报和实施单位对提供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
2、专家评估
验收评估的重要依据是《项目实施方案》和《任务书》中的各项指标。
1、集中验收PPT汇报时间10分钟。内容包括:自我总结情况;项目进展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有何创新。(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专家组对项目给予专家验收评审意见,省科技厅、财政厅给予验收综合意见,并将项目验收情况上报科技部、财政部备案。
三、其他注意事项
1、《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计划年度检查表》、《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计划县(市、区)执行情况统计表》及《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计划验收表》请登录http://nckj.hnst.gov.cn文件下载专栏中下载。
2、《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计划县(市、区)执行情况统计表》中,年度检查的数据为2014.7.1-2015.6.30的数据,验收年度的数据为2013.7.1-2015.6.30的数据总和,即项目执行期内两年的数据之和。
联系人:
省科技厅农村处 黄春元 0731-88988839
省农村科技发展中心 夏正元 0731-88988056
省财政厅教科文处 张 英 0731-85165759
报送材料邮箱:xzycn@163.com
2015年7月6日
附件2:2013年度国家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计划项目名单
附件3:总结报告编写提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