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2015年元旦、春节期间食品经营领域专项监督抽检情况的公告
为及时排查2015年元旦、春节期间食品安全风险、消除隐患,有针对性地强化节日期间监管执法,有效保障节日期间食品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2015年元旦春节期间食品经营领域专项监督抽检工作的通知》(食药监办食监二[2014]205号)文件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情况,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2014年12月至2015年1月对两节期间食品经营领域开展了专项监督抽检,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本次共抽检五大类食品,主要为大米及其制品、元宵/汤圆、酱油、香辛料、豆制品等食品;抽检环节覆盖全省14个市州流通环节的超市、批发市场、经销商、小食杂店等。抽检产品生产经营单位涉及湖南、广东、河南、福建等全国20个省、市、自治区。
本次抽检主要检测微生物指标、食品添加剂、重金属和违法使用违禁药物等安全指标,检验结果显示,在抽检的200批次食品中,合格193批次,不合格7批次,食品合格率为96.5%。不合格食品存在的主要问题是菌落总数、山梨酸、二氧化硫残余量超标等。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抽检中发现的外省不合格食品依法抄告相关省份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处理,对抽检中发现的省内不合格食品和生产经营单位责成有关市州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依法处理,并要求全省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进一步加大市场监督检查力度,切实保证食品安全质量,创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特此公告。
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5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