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发改委对2013年-2014年国家和省稽察检查项目整改情况进行复查
为确保政府投资安全,切实维护重大项目投资监管的权威性,结合全省发展改革系统开展的“执行力建设年”活动,2015年4月7日至5月6日,省发改委派出四个稽察组对全省14市州142个中央和省预算内投资项目国家和省2013年、2014年稽察、检查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了复查。
复查的主要内容:被复查项目是否按照国家、省稽察整改通知的要求进行了整改,整改是否到位;被复查项目的完工情况和投资完成情况;被复查项目的中央资金和配套资金(银行贷款、企业自有资金、地方配套)到位和使用及管理情况;复查时已完工项目的建设内容、建设规模,是否按批复要求和标准实施,是否及时组织竣工验收,是否存在报大建小、报甲建乙,套取中央和省预算内资金或未经竣工验收投入使用等违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