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老旧小区改造 | ||
日期 | 2021-12-23 | 网名 | 热心市民 |
内容 |
前期政府已经出台给老校区新增电梯的政策,下一步建议政府部门考虑一下为已经建成15-20年的“半旧不新”的小区进行翻修,更换陈旧的水电、电梯等基础设施,这类小区往往没有像新小区那么完备的物业维护机制。 |
答复部门 |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 ||
答复时间 | 2021-12-30 | ||
答复内容 |
周喆喆女士: 感谢您的宝贵意见。根据我省印发的《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中明确“城镇老旧小区是指城市或县城(城关镇)建成年代较早、失养失修失管、市政配套设施不完善、社区服务设施不健全、居民改造意愿强烈的住宅小区(含单栋住宅楼)。重点改造2000年底前建成的城镇老旧小区,根据需要可适当将2001年至2005年底前建成的小区纳入改造范围但不得超过限定的比例,具体比例限值根据国家年度计划申报要求确定”。目前15-20年建成的小区暂未纳入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范围,部分市州正在着手研究对2000年以后的“半旧不新”小区实施改造的政策。 感谢您对住建工作的关心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