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建议中小学设置专职辅导员 | ||
日期 | 2024-12-04 | 网名 | 莎莎 |
内容 |
基础教育阶段老师和家长的任务比较重,建议设置专职辅导员,缓解双边压力。特别是班主任,一方面承担着语文等课程教学任务,另一方面要承担一个班40人左右家校沟通的任务,面临着任务重压力大的困境。 |
答复部门 | 省教育厅 | ||
答复时间 | 2024-12-30 | ||
答复内容 |
莎莎同志: 你好!你关于“建议中小学设置专职辅导员”的来信已收悉,在此,对你积极提出改进建议的行为表示衷心的感谢。我厅对此进行了认真的研究和分析。 现回复如下: 中小学设置专职辅导员情况分析。 一是编制难保证。中小学的教职工编制通常是依据生师比等科学标准严格核定的,按照《关于统一城乡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的通知》(中央编办发【2013】78号)和《关于做好统一全省城乡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工作的通知》(湘编办发【2017】18号)等文件要求,规定了城乡统一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即高中1:12.5、初中1:13.5、小学1:19,并且明确了对200人以下规模的学校按班师比(1:1.7)和生师比相结合的方式核编。当前,从全省统计的数据来看,小学的生师比达到了1:18.4、初中的生师比达到了1:14.3、高中的生师比达到了1:16.3,除了小学学段,初中和高中的在编老师配比都没有达到相关文件要求,在此情况下,要专门为辅导员岗位争取编制名额,面临着较大的政策和现实阻碍,可能打乱原有的编制分配计划,使原本就紧张的编制资源更加捉襟见肘,甚至影响到基础学科教师队伍的正常扩充与稳定。 二是工作难协同。在中小学现有的教育管理体系中,班主任已肩负着对学生思想教育、心理健康引导、日常行为规范监督等诸多与辅导员工作范畴高度重合的职责。例如,每天密切关注班级学生的情绪波动,及时处理同学间的矛盾冲突,培养学生良好的道德品质与行为习惯等。专职辅导员的加入,容易造成职责边界模糊不清,在处理学生问题时,易出现双方互相推诿责任或者重复工作的现象,不仅浪费教育资源,更可能导致学生问题不能得到及时有效的解决,影响学校管理秩序与教育效果。 三是作用难保证。中小学学生在校的大部分时间都被安排在常规课程学习、课间活动以及学校统一组织的集体活动中,其学习与生活主要围绕班级展开。在这样的环境下,班主任和各学科教师能够较为全面地覆盖对学生的教育引导工作,留给专职辅导员深入接触学生、了解学生个体情况的时间和空间相对有限,使得辅导员难以充分发挥其预设的对学生进行全面、细致思想与心理辅导等作用,最终可能出现岗位虚设、有名无实的尴尬局面。 综上所述,综合考虑资源、职责以及学生实际需求等多方面因素,中小学设置专职辅导员的建议可能还需进一步思考,以确保中小学教育管理工作的高效、有序开展。 感谢你对中小学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