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 | 为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兜底 | ||
| 日期 | 2026-01-21 | 网名 | 可研可闲 |
| 内容 |
针对新就业形态人员发生职业伤害后责任不清、理赔繁琐等问题,建议完善政府主导的兜底机制,推动事故报案、伤害确认和待遇兑现一次办结,避免个人在平台、保险和部门之间来回奔波,兜住职业安全底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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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复部门 |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 ||
| 答复时间 | 2026-01-23 | ||
| 答复内容 |
按照人社部统一部署要求,于2026年7月全面启动我省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将出行、即时配送、同城货运等行业的平台企业纳入试点范围,统筹推进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政策落地实施,健全完善业务经办规程、信息平台建设、部门间协助机制等关键环节,加快构建权责明确、运行高效、保障有力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职业伤害权益保障体系。 感谢您的留言,祝您生活愉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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