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9日,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提出要着力解决我省医疗保障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加快建成覆盖全民、城乡统筹、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让医疗保障更有温度。
根据《实施意见》,我省将完善公平适度的待遇保障机制,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全面推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统筹,严格落实医疗保障待遇清单制度,制定湖南省医疗救助办法,健全统一规范的医疗救助制度;完善重大疫情医疗救治费用保障机制,在突发疫情等紧急情况时,及时启动医保基金应急拨付,确保医疗机构先救治、后收费。
《实施意见》提出,健全稳健可持续的筹资运行机制,完善筹资分担和调整机制,加强和改进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巩固提高医疗保险统筹层次,加强基金预算管理和风险预警;建立管用高效的医保支付机制,加强医保目录管理,创新医保协议管理,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健全严密有力的基金监管机制,改革完善医保基金监管体制,创新基金监管方式,建立医保信用体系,依法追究欺诈骗保行为责任。
《实施意见》明确,协同推进医药服务供给侧改革,积极推进医药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建立以市场为主导的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形成机制,完善药品、医用耗材挂网采购政策,增强医药服务可及性,促进医疗服务能力提升;优化医疗保障公共管理服务,高质量推进医保信息化建设,加强医疗保障经办能力建设,构建统一的医疗保障经办管理服务体系,大力推进服务下沉,实现省、市、县、乡镇(街道)、村(社区)全覆盖,并持续推进医保治理创新。
《实施意见》还要求强化组织保障,建立部门协调机制,加强医保、医疗、医药制度政策之间的统筹协调和综合配套。
(文/唐亚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