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办理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核发”办事指南

湖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hunan.gov.cn 发布时间: 2019-07-20 22:45 【字体:

  一、事项名称

  我要办理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核发

  二、服务对象

  机动车所有人

  三、适用范围

  全国

  四、办理事项结果

  机动车合格检验标志

  五、受理窗口

  免检机动车到湘阴县交警大队车辆管理所受理窗口

  非免检机动车到湘阴县蓝盾检测站

  六、审批决定机构

  湘阴县交警大队或岳阳市交警支队。

  七、申请条件

  已注册在用且未达到报废条件的机动车

  八、材料清单


  九、办理基本流程

  “机动车合格检验标志核发办理”一件事流程图

  (时限:即办)

  十、办理说明

  1、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需定期领取机动车合格检验标志。

  2、在申领合格标志前,需将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3、在有效期满前三个月提出申请。

  4、免检机动车为:新车六年(不含六年)内、使用性质为非营运、限载人数7座以下、车辆类型为非面包车、无事故的所有小型汽车和摩托车。

  5、非免检车:大型汽车;低速车;六年(含)以上、营运、营转非、限载人数7座以上、面包车、发生交通事故的小型汽车;六年(含)以上的摩托车。

  6、检验合格标志遗失应到车籍所在地车辆管理所窗口申请补领。

  十一、审批时限

  即办

  十二、收费标准及依据

  1、免检车不收费

  2、非免检车收费依据:岳发改价服【2018】362号(关于调整机动车排气污染物检测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

  十三、办公地点和时间

  湘阴县文星镇江东路交警大队车辆管理所

  法定工作日

  夏季(7月1日—9月30日)

  上午 8:30—12:00

  下午14:00—17:00

  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

  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

  十四、咨询监督电话

  湘阴县交警大队车辆管理所:0730-2339688

  监督电话:12345;0730-2222931

信息来源: 湖南省政务管理服务局      责任编辑: 罗雅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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