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项名称:我要办理港、澳通行证
二、办理结果:《往来港澳通行证》
三、申请材料
(通用情形提交)
1.《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原件
2.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特殊情形提交)
1.监护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未满16周岁公民办理须提供)
2.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出境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1)国家工作人员办理须提供;(2)填写必须真实、齐全,单位领导签字,单位盖公章。
3.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外省户籍居民办理探亲、逗留其他等签注)
4.直系亲属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本地户籍居民的外省直系亲属办理探亲、逗留其他等签注)
四、办结时限
7个工作日
五、办理层级
市、区县(市)
六、收费依据及标准
1.往来港澳通行证每证60元;往来港澳签注(一次有效)15元;往来港澳签注(一年内多次有效)80元/件;往来港澳签注(一年以上两年(含)以下多次有效签注)120元/件;往来港澳签注(两年以上三年(不含三年)以下多次有效签注)160元/件;往来港澳签注(三年期多次有效签注)240元/件。
(1) 湘价费[2008]63号;(2)发改价格[2017]1186
七、结果送达
自核准之日起5日内送达
送达方式:现场自取、快递送达
八、咨询与监督电话
咨询:0736-7258416、0736-7258417
监督:12345市长热线、0736-7221200
九、办公地址和时间
办理地址:市、区县(市)一件事一次办窗口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我要办理港、澳通行证
办事指南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