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项名称:保障性住房申请受理
二、办理结果:公共租赁住房入住通知书
三、申请材料
(通用情形提交)
我要申请保障性住房提交材料
1.个人申请书原件
2.单位申请书原件(应盖上和劳务合同一致的公章)
3.申请人银行卡原件及复印件
4.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用人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6.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核表原件
7.家庭成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未办理身份证的儿童提供户口复印件1份)
8.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特殊情形提交)
1. 婚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结婚的需提供)
2. 离婚协议原件及复印件(离婚的需提供)
3. 医疗保险和社会保险证明原件(提供公务员录用审批表的无需提供证明上应体现缴费单位、账号、开户日期)
四、特殊环节及要求:无
六、办结时限
45个工作日
七、办理层级
市、区县(市)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九、结果送达
自核准之日起5日内送达
送达方式:现场自取、快递送达
十、咨询与监督电话
咨询:0736-7258416、0736-7258417
监督:12345市长热线、0736-7221200
十一、办公地址和时间
办理地址:市、区县(市)一件事一次办窗口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