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项名称:我要办重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国家发证产品)(受理)
二、审批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
4.《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
5.《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通则和细则》。
三、申请方式:
申请人登录中国电子质量监督 (e-CQS) 公共服务门户—质量监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系统 (http://psp.e-cqs.cn/egov/info-imanage-image.html?itemId=xzxkxt) 申报端注册并网上提交申请资料。
四、申请材料:
1.《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申请单》;
2.《保证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
3.产品检验报告;
4.符合免实地核查条件的,提交《企业申请生产许可证延续免于实地核查承诺书》;
5.企业名称、住所名称或者生产地址名称变更的,提交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说明;
6.申请事项属于涉及产业政策要求的,提交湖南省或市、县产业政策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
投资项目核准或备案材料。
五、审批决定机构: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六、办事流程图:
七、审批时限:办理重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国家发证产品) 受理3个工作日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
九、办公地点和时间:
长沙市天心区芙蓉南路二段118号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务服务大厅。
周一至周五 (法定节假日和周五下午除外)
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7—9月为3:00—6:00)
十、咨询方式:
电话:0731—85693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