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申请助学贷款”办事指南

湖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hunan.gov.cn 发布时间: 2019-12-24 17:06 【字体:

  一、事项名称:我要申请助学贷款

  二、适用的申请主体:

  申请对象为户籍在永兴县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 的本专科学生、硕士研究生和预科生。

  所有教育部门认可的高校、科研院所、党校、行政学院、会计学院等培养单位我行生源地 贷款全覆盖。

  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参加自学考试、成人高考等非全日制学生以及当年在高校获得了国家 助学贷款的学生不能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

  借款学生必须有共同借款人,共同借款人和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三、申请条件:

  (一) 生源地助学贷款支持对象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3. 已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 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 (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科研院所、党校、行政学院、会计学院  (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 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全日制新生 (含预科生) 或在读学生;

  4. 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共同借款人户籍均在本县(市、区);

  5. 学生当年没有获得其他助学贷款;

  6. 家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学生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二) 共同借款人

  共同借款人户籍与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均在本县 (市、区)。共同借款人原则上应为借款学生父母。

  如借款学生父母由于残疾、患病等特殊情况丧失劳动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的,可由借款学 生其他近亲属作为共同借款人。

  如借款学生为孤儿,共同借款人则为其他法定监护人、或自愿与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 任的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如共同借款人不是借款学生父母时,年龄必须在25~60 周岁之间。

  未结清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 (或高校助学贷款) 的借款学生不能作为其他借款学

  生的共同借款人。

  四、申请材料目录:


  五、办结时限:

  法定办结时限:1 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1 个工作日。

  六、收费依据及标准:无收费

  七、办理方式:

  现场提交:郴州市永兴县大桥路317 号教育局四楼资助中心联系电话:0735—5520635 0735—5678216

  八、办事流程图:

信息来源: 湖南省政务管理服务局      责任编辑: 刘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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