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办理出入境通行证”办事指南

湖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hunan.gov.cn 发布时间: 2021-04-08 11:29 【字体:

  一、适用的申请主体

  本指南适用于中国公民申请出入境通行证。

  二、申请条件

  申请人从事边境贸易(含从事替代种植、发展替代产业项目的)、边境旅游服务或参加经国务院或者国务院主管部门批准的边境旅游线路边境旅游的,可以申请办理出入境通行证。 对从事边境贸易的申请人,根据其需求,签发一年多次出入境有效或者三个月一次出入境有效的出入境通行证,并规定其从本省(自治区)边境地区的国家开放陆地口岸出入境;对从事替代种植、发展替代产业项目的申请人,根据其需求,签发一年多次出入境有效或者三个月一次出入境有效的出入境通行证,并规定其从本省(自治区)边境地区的国家开放陆地口岸,且经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确认的口岸和通道出入境;对从事边境旅游服务的申请人,根据其需求,签发一年多次出入境有效或者三个月一次出入境有效的出入境通行证,并规定其从边境旅游线路的限定口岸出入境;对参加经国务院或者国务院主管部门批准的边境旅游线路边境旅游的申请人,签发三个月一次出入境有效的出入境通行证,并规定其从边境旅游线路的限定口岸出入境。因国籍冲突或港澳居民来内地遗失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的,可以申请办理出入境通行证。

  三、申请材料

  (一)近期免冠照片一张以及填写完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通行证申请表(一)》(以下简称申请表);

  (二)居民身份证;在居民身份证领取、换领、补领期间,可以提交临时居民身份证;

  (三)未满十六周岁的,还应当由其监护人陪同,提交其监护人出具的同意出境的意见、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户口簿、护照;

  (四)国家工作人员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出境的证明;

  (五)从事边境贸易的,提交边境地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

  (六)从事边境旅游服务的,提交本人导游证;

  (七)因国籍冲突、港澳居民来内地遗失证件等情形需申请出入境通行证的,应提交有关证明材料。

  四、办结时限

  法定办结时限: 自受理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审批签发并制作出入境通行证;对申请材料有疑问需要核实的,以及具有其他特殊情形的,应当自受理申请材料之日起30日内签发出入境通行证。

  承诺办结时限:15日。有疑问或情况特殊的延长至30日;边境旅游出入境证件承诺办结时限:3日,具有其他特殊情形的,可延长至5日。

  五、收费依据及标准

  (一)收费依据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降低电信网码号资源占用费等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发改价格〔2017〕1186号)

  (二)收费标准

  1、一次出入境有效的15元/本;

  2、多次出入境有效的80元/本。

  六、办公地址和时间

  办理地址:郴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厅窗口(郴州市苏仙区青年大道318号),联系电话:0735-2286217。

  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季(5月1日-9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冬季(10月1日-次年4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七、办理流程






信息来源: 湖南省政务管理服务局      责任编辑: 吴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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