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件事主题
社会团体变更、注销登记
二、受理对象
法人
三、申请条件
1、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2、变更、注销所需材料齐全。
四、须办事项(证照)
变更登记须办理变更后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注销登记无须办理证照
五、申请材料
(一)社会团体变更登记提交材料
1、行政许可申请书及加盖公章和法人签字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2、社会团体变更登记申请表
3、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会议记录
4、业务主管单位同意变更的审查文件
5、其他与变更项目相应的材料:
a、名称变更: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的章程草案
b、住所变更:变更后新住所的产权证明
c、法定代表人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原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报告、负责人变更申请表、变更后法定代表人登记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秘书长以上负责人备案表
d、开办资金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e、业务主管单位变更:原业务主管单位不再承担业务主管的文件及新业务主管单位同意承担业务主管的文件
f、修改章程:章程修改说明和说明后的章程草案
g、宗旨、业务范围和活动地域变更: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的新的修改章程草案及修改说明
6、变更后的章程及章程核准表
7、加盖公章的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通过决定变更的会议记要
8、《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正、副本
(二)社会团体注销登记提交材料
1、行政许可申请书
2、加盖公章并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注销申请书
3、社会团体法人注销登记表
4、加盖公章的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会议
5、通过决定注销登记的会议纪要
6、业务主管单位的审查文件
7、业务主管单位签署意见的清算报告书
8、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正、副本
9、社会团体印章(公章与财务章)
六、办结时限(现场勘查等技术审查需说明)
材料齐全受理后7个工作日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八、结果送达
自核准之日起5日内送达
送达方式:
1、现场自取
2、快递送达
九、咨询电话
0731-87840526
十、监督投诉渠道
投诉电话:0731-12345
投诉网址:http://www.nxcity.gov.cn
十一、办公地址和时间
办理地址:宁乡市民之家二楼民政H222窗口。
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
法定工作日,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十二、办理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