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项名称
医疗广告审查
二、涉及事项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登记
三、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三十四条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广告业务的承接登记、审核、档案管理制度。 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依据法律、行政法规查验有关证明文件,核对广告内容。对内容不符或者证明文件不全的广告,广告经营者不得提供设计、制作、代理服务,广告发布者不得发布。
《医疗广告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26号)第四条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负责医疗广告的监督管理。卫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负责医疗广告的审查,并对医疗机构进行监督管理。
四、受理条件
已进行执业登记的医疗机构
五、涉及办理部门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六、窗口办理地址
益阳市金山南路698号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三楼综合受理窗口
七、网上办理地址
http://zwfw-new.hunan.gov.cn/hnzwfw/1/10/index.htm
八、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九、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737-6205183、0737-4231854
十、监督方式
监督电话:0737-6803332、0737-4223182
十一、承诺办结时间
1、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2、承诺时限:15个工作日
十二、申报材料
1、 《医疗广告成品样件表》-(一式六份)
2、 《医疗广告审查申请表》
3、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原件和复印件
4、 提供广告内容电子版(音频、视频、图片、文字等)
十三、特别程序
无
十四、收费情况
不收费
十五、结果名称
医疗广告审查证明
十六、领取方式
邮寄或窗口现场领取
十七、特殊注意事项
无
十八、办理流程
1、受理:按材料信息内容是否齐全。
2、初审:审查材料信息是否符合相关法律规定要求。
3、复审:提出审查意见,上报分管领导审核。
4、批准: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回复反馈情况。
医疗广告审查流程图(15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