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主题
放射医疗工作人员证核发
二、受理对象
个人、单位
三、申请条件
1、在市级卫计部门管理的医疗机构工作且年满18周岁的放射工作人员;
2、经放射职业健康检查合格,符合放射工作人员的职业健康要求;
3、放射防护和有关法律知识培训考试合格;
4、遵守放射防护法规和规章制度,接受职业健康监护和个人剂量监测管理。
四、办理事项(证照)
放射医疗工作人员证核发
五、申请材料
六、办理时限(现场勘查等技术审查说明)
总时限:3工作日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八、办理说明
(一)受理
1、提交申请。宁乡市民之家卫计窗口,电话:0731-87804797。
2、 材料补正
受理人当场发现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能当场补正的告知申请人当场补正,并予以协助。不能当场补正的,做出补正材料通知单,列明需补正的材料内容、补正期限。
3、出具受理回执单。经审核,对材料齐全、填写无误、符合法定形式的材料出具受理单。经审核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办理人员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二)审查
按照申报材料目录,逐项对照检查申报材料是否齐全、合法,申报材料是否在有效期内。
(三)决定
审定合格的,负责人签署同意意见,核发《放射工作人员证》;对不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签署不予许可的意见。
1、获取方式:宁乡市民之家卫健局窗口通知领取,电话:0731-87804797。
2、决定书的类型:《放射工作人员证》
九、结果送达
自核准之日起五日内送达
1、政务中心统一出证窗口现场自取
2、快递送达
十、咨询电话
0731-87809747
十一、监督投诉渠道
投诉电话:0731-12345
投诉网址:http://www.nxcity.gov.cn
十二、办公地址和时间
办理地址:宁乡市市民之家二楼F区180窗口
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
法定工作日: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十三、办理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