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发改基础[2009]2583号文批复了铁道部和我省联合申报的《长株潭城市群城际轨道交通规划方案》。批复原则同意以下规划内容:
一、发展目标。基本形成城市群区域内便捷、快速、安全、高效的城际轨道交通网络,承担城市群内部旅客交流。
二、规划范围:长沙、株洲、湘潭三市行政辖区。同时,与长株潭城市群经济联系密切的益阳、娄底、岳阳、常德、衡阳五市的主要地区进行衔接和协调。
三、规划期限:2009-2020年。远景展望到2030年。
四、规划原则。根据城市群区域发展目标,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因地制宜、分期建设。实现多种交通方式有机衔接,实现综合运输资源优化配置和协调发展。
五、规划方案。建设长沙~株洲(湘潭)线、长沙~益阳~常德线、长沙~岳阳线、株洲~衡阳线、长沙西环线、长沙~浏阳线、湘潭~娄底线,合计里程760公里。远景展望城市群外围城市间的联络线和支线,最终形成“一核、主轴线、半圆、支线”的网络。
六、近期实施。2009-2015年,重点推进以下项目建设:
2009年至2012年,实施长沙~株洲(湘潭)线,重点支持长株潭城市群核心区发展。线路自长沙东站向南,至暮云后分线,一端接入株洲站,一端接入湘潭站,线路全长约100公里。实施长沙~益阳~常德线,线路自长沙站引出,跨湘江后经岳麓、宁乡、益阳至常德,线路全长约150公里。同时,充分利用武广客运专线开行岳阳、长沙、衡阳间城际列车。
批复要求规划实施中需要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量力而行、分步实施。列入近期实施方案的项目可以开展前期工作并组织建设。其余项目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运量增长、客运专线能力利用和相关线路建成运营等情况,进一步研究建设时机,在近期实施方案滚动调整时纳入。
二、准确把握功能定位和技术标准。项目设计中线路、车站应尽量覆盖吸引区规划人口10万以上的城镇并深入城镇中心,最大程度拓宽吸引范围和辐射半径。工程建设以经济、适用为原则,线路速度应适中,车站等设计应简朴、实用。
三、做好综合交通衔接。城际轨道交通要与区域内机场、铁路客站、公路客运站等主要客流集散点衔接,统筹规划建设综合换乘枢纽,方便乘客出行,提高综合交通效率和效益。
四、妥善处理与客运专线、既有铁路的关系。优先利用武广客运专线、杭长昆客运专线和既有铁路开行城际列车,在充分发挥既有资源作用的基础上有序推进城际轨道交通建设。
五、创新管理体制。发挥社会各方面积极性,创造条件进行市场化融资、建设和运营。抓紧研究相关政策措施,提高项目可持续财务能力,促进城际轨道交通健康发展。
六、节约和集约利用土地,注重保护生态环境,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促进可持续发展。
七、列入近期实施方案的项目审核按《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的有关规定办理。
长株潭城市群城际轨道交通网项目:
长沙~株洲(湘潭)线 里程100公里 开工年份2009年
长沙~益阳~常德线 里程150公里 开工年份2009年
长沙~岳阳线 里程170公里 开工年份待研究
株洲~衡阳线 里程120公里 开工年份待研究
长沙西环线 里程45公里 开工年份待研究
长沙~浏阳线 里程65公里 开工年份待研究
湘潭~娄底线 里程110公里 开工年份待研究
合计 里程760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