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县市区委,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军分区(警备区)、人武部,省直机关各单位:
根据《湖南省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工作暂行规定》(见湘办发〔2008〕13号),省委、省人民政府、省军区决定调整充实湖南省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工作领导小组。调整充实后的湖南省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 李 江 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
副组长: 康为民 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万建华 省军区副政治委员
王晓琴 省委政法委副书记
成 员: 宋凯楚 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印仕柏 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胡旭曦 省公安厅副厅长
祝青云 省民政厅副厅长
唐云景 省司法厅副厅长
胡伟林 省财政厅副厅长
刘正华 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
方先知 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
刘冬发 省人防办副主任
卢吉祥 省军区政治部副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军区政治部,卢吉祥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黄道安、黄奇和巢建国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
今后,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工作如有变动,由相应岗位的人员自然递补,并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报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省军区政治部备案,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省军区政治部不再行文。
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湖南省军区政治部2009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