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08年农民负担重点监控县市抽查情况的通报

索引号:430S00/2009-00526 文号:湘办[2009]9号 统一登记号: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信息时效期: 签署日期: 登记日期: 所属机构: 所属主题:农业、畜牧业、渔业 发文日期:2009-02-03 公开责任部门:湖南省委办公厅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09年2月3日)

  2008年11月下旬和12月上旬,省减负办、省纠风办组成检查组对沅江、南县、安乡、汉寿、华容、湘阴6个重点监控县市的减负惠农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了抽查验收,抽查以农民信访为线索,采取听汇报、访农户、看存折和查数据等方式,随机抽查了30个乡镇、50个村、100多户农户。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现将抽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主要工作及成效

  1.领导重视程度高。一是建立健全领导机构,强化工作责任制。各县市都成立了以党政一把手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涉农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领导小组,乡镇也相应成立了减负工作领导机构。各县市均将减负惠农政策落实工作纳入了经济社会发展和党风廉政建设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层层签订了减负工作责任状,继续坚持了“党政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领导负责制和“谁分管、谁负责”的部门分工责任制。南县、安乡县分别安排县纪委书记分管减负工作,县纠风办负责对全县农民负担问题整改跟踪督查。二是各县市多次召开减负工作会议,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研究减负措施。三是各县市下发了《2008年度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意见》,对减负惠农政策落实工作作了具体部署安排。为确保减负惠农政策的落实,各地结合实际情况对违反政策的处理作了明确规定。

  2.监管措施得力。一是狠抓政策宣传,确保政策公开透明。各县市利用广播、电视、宣传车、宣传栏、宣传资料等形式向农民群众全方位开展减负惠农政策宣传。华容、安乡、汉寿等县印发了《致农民朋友的一封公开信》、《告全县农民朋友书》等宣传资料,免费发放到户,让广大农民成为减负惠农政策的监督主体。南县、沅江市通过举办培训班,对经营管理干部进行了系统的培训。二是严格把好审核审批关,杜绝乡村两级不合理收费。安乡县、南县为防止出现以往强行以资代劳行为,2008年全部取消了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三是稳步推进农村综合改革,从源头上预防农民负担反弹。湘阴县加快了乡镇机构、基层水利管理体制和村级运转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步伐,3年来共撤销过渡性机构17个,合并乡镇19个,精简编制67个。四是严格落实惠农补贴政策,确保国家给农民的实惠落到实处。各县市基本上都按照省里要求,认真搞好基础数据的采集、录入和资金发放等基础工作。南县除按照政策规定将种植水稻的种粮补贴全部补给农民,还向在计税面积内种植棉花的农民发放了直补和农资综合补贴,使广大棉农在生产成本增加、棉花减产、棉价下跌的情况下,尽量减少损失。五是加大问题整改力度,严肃查处相关责任人。对惠农政策落实不到位和涉农部门乱收费等违规违纪行为,各县市进行了认真整改,违规收费全部清退到农民手中,对没有发给农民的惠农补贴进行了补发,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2008年,南县共查处7名相关责任人,其中副科级以上干部3人,村干部4人,还有3人正在立案调查中。安乡县共查处涉负案件16起,对15名涉案人员进行了责任追究。湘阴县共查处涉负案件5起,对10名涉案人员进行了责任追究。

  3.重点监控效果明显。一是农民负担进一步减轻。安乡、南县、华容等县的农民反映,2008年除承担村组抗旱费用外,没有再上交任何费用。2008年各地农民负担比2007年有较大幅度减轻。南县2008年农民负担总额为592万元,较上年减少1628万元,减幅73%。华容县2008年农民负担总额为410万元,较上年减少820万元,减幅66.7%。湘阴县2008年农民负担总额为490.38万元,较上年减少552.35万元,减幅53%。安乡县2008年减轻农民负担3493.43万元,其中取消“一事一议”筹资筹劳2184.38万元,取消共同生产费1223.54万元,退还违规涉农收费85.51万元。沅江市2008年农民负担总额为809万元,较上年减少1658万元,减幅67.2%。二是各项惠农政策得到较好落实。所抽查的农户大多数拿得出补贴存折,补贴资金基本上按政策打卡到户,农民群众比较满意。三是涉农部门收费行为得到进一步规范。各涉农部门严格执行财政、物价部门确定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乱收费行为进一步得到遏制。安乡县国土资源局还免除农民建房土地使用证工本费。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部分地方农民的负担仍然较重。一是2007年多收的共同生产费部分未退。沅江市草尾镇东红村、阳罗洲镇大中村的农民反映,2007年共同生产费多收部分没有退现金,也没有与农民进行结算,有的只打了白条或抵交了历年老欠。二是村级收费仍然较多较重。汉寿县酉港镇先富村2008年向农民收取排渍费40元/亩、修路款15元/亩和“一事一议”筹资15元/人,折合亩平负担为60元;该县鸭子港乡太丰村2007年和2008年农民负担均为60—65元/亩。湘阴县静河乡青山村村民反映,2008年负担亩平96.5元,其中“一事一议”筹资人平10元,以资代劳亩平40元,预收水费亩平40元。

  2.惠农政策落实还有差距。一是少数村组干部套取惠农补贴资金。沅江市草尾镇东红村村干部2007年通过多报油菜种植面积套取油菜补贴资金4200元;2008年该村大部分农民的粮补面积比计税面积少30%左右,而有27户党员干部的粮补面积又大大超过他们实际种植面积,村里利用村组干部和党员的存折套取补贴资金94080元用于村里运转开支。二是个别地方存在抵扣补贴资金的现象。沅江市草尾镇东红村农户反映村里扣了30元/亩的粮补资金用于抵上交。汉寿县酉港镇沙包村、先富村村民反映2008年6月以前的补贴都是村组干部领取用于抵扣上交。华容县鲇鱼须镇普贤村、两湖村部分农户补贴存折上有扣除“短信”费的记录,扣除标准为1.5—3元/次。三是少数补贴资金未发放到户。南县乌咀乡双胜村一养猪户反映,2007年养母猪3头,没有得到任何补贴。汉寿县酉港镇先富村一村民,种水田15亩,存折上无2007年早补、直补和农资综合补贴记录。湘阴县静河乡合兴村村民反映,组里退耕还林已经7年多了,至今未得到补贴。四是有的地方种粮补贴面积折扣较大。抽查中发现各县市都不同程度存在补贴面积打折的问题,有的折扣还相当大。如南县乌咀乡文成村2008年种粮补贴面积少于2007年种粮补贴面积,折扣较大,且同村折扣比例不一样,高的有0.62折,低的有0.49折。

  3.一些涉农部门和单位存在乱收费行为。一是少数学校违规收费。沅江市阳罗洲镇复兴完小六年级开学收费75元,包括水费、教辅资料费、保险费;该镇普丰中心小学五年级收费108元,其中保险费20元、《小学生导刊》15元、新华书店发行的教辅资料28元、《基础训练和课后练习与评价》15元、水费30元。安乡县安全中学初一学生开学交186元,其中水费20元、保险费20元、住宿费80元、《中学生导刊》15元,其余项目不清楚。南县乌咀小学四年级学生开学交20元,几天后交资料费40元,水费20元。该县麻河口镇蔡家铺村全安小学一年级开学收费221.5元(含一个学期的早餐费),另收教辅资料费48元。湘阴县岭北镇永红中学初一年级开学收费760元,其中一学期的午餐费550元、水费26元,其余100多元不清楚是什么收费,另外学校修路向学生集资最低每生30元,多的不限。二是少数基层人口计生部门违规收费。南县麻河口镇蔡家铺村原妇女主任反映:2007年办一胎生育证195元,办二胎生育证275元,2008年办一、二胎生育证都是275元。该县乌咀乡文成村村民反映2008年6月份办生育证交275元(包括保险费等)。沅江市阳罗洲镇大中村一村民反映2007年办生育证交100多元,2008年办生育证收费80元。汉寿县酉港乡先富村一村民反映2007年底办生育证交25元。华容县东山镇先红村村民反映办生育证交160元。湘阴县界头铺镇兴利村一村民2007年办生育证交140元。三是少数基层国土资源部门违规收费。汉寿县酉港镇联福村一村民2008年拆屋建屋,镇国土所收取代办服务费80元。湘阴县岭北镇新河村一村民反映,2008年办建房证交600元。四是少数基层公安部门违规收费。沅江市阳罗洲镇大中村一农户给自己小孩办入户手续交费40元。汉寿县酉港镇沙包村农民反映2008年办身份证交村干部30元。华容县鲇鱼须镇普贤村村民反映2008年7月办理身份证,派出所收工本费20元,照像费8元。五是少数电力部门违规收费。汉寿县酉港乡先富村村民反映2008年10月农村电网改造交费200元/户。

  三、几点意见

  1.彻底整改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各县市党委、政府要对这次检查验收中发现的问题认真进行整改。同时,举一反三,抓好全面自查自纠工作。凡是不该收的钱款要如数退还给农民;凡是套取、挪用、克扣或侵占惠农补贴资金的要如数退还给农民。对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要追究责任人和责任领导的责任。有关整改情况要于2009年3月底前报省减负办和省纠风办。

  2.进一步加强对惠农补贴发放的监管。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将减负工作重心由过去重点治理向农民乱收费,逐步转移到维护农民权益,加大对惠农政策落实的监管上来,切实把好“六关”:一是基础数据采集关。基础数据采集要以农户二轮承包土地数据库为基础,严禁弄虚作假。二是公示关。所采集的基础数据要由农户签字认可,并在各村、组进行公示,村民对补贴面积无异议后才能上报。三是审核关。县、乡财政和农业等部门要对上报数据进行认真审核,尤其是对补贴数目特大或补贴数目特小的补贴对象进行重点审查。四是资金拨付关。财政部门要严格按规定时限将补贴资金拨付到银信部门,并督促银信部门按规范科目打卡到户,严禁以任何理由滞留、挪用补贴资金,确保存折和补贴到户。五是兑现关。银信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农户只能凭本人身份证领取补贴资金,严禁村组干部代领、冒领。六是监督检查关。监察、财政、减负等监管部门要加大督查力度,不定时地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3.加大对山丘区农民负担的监管。过去,由于湖区农民负担很重,各级各部门都将减负工作重点放到湖区,并促成了大湖区农民负担综合改革政策的出台。目前,我省湖区水利管理工程的管护经费已经在大湖区综合改革中得到解决,但一些山丘区农民的灌溉水费仍很重。各级财政要加大对山丘区农业灌溉水利工程的投入力度,逐步降低向农民收取水费的标准,有条件的市州、县市区要争取及早取消农业灌溉水费,以减轻农民的种粮生产成本。

  4.明确工作责任,加强部门联动和配合。各相关部门要落实“谁分管、谁负责”的专项治理部门责任制,形成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部门要负责“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政策宣传和审核把关,杜绝把“一事一议”当成向农民收费的口子;财政、金融等部门要负责各种惠农补贴资金的及时拨付和打卡,确保数据采集的真实、公正和补贴存折到户;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监察部门要负责教育乱收费的专项治理,重点解决好教辅资料摊派发行和以伙食费名义乱收费问题。国土资源、建设、公安、人口计生等涉农部门要严格按照公示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收费,严禁搭车收费,严禁强制收取服务性费用。

  鉴于南县、安乡、湘阴、华容4个县2008年减负工作力度大、减负成效明显,2009年,不再列为省农民负担重点监控对象;对治理工作未取得明显成效的沅江市、汉寿县,继续列为省农民负担重点监控对象。同时,根据农民上访和平时抽查中掌握的情况,2009年,新增汨罗、临湘、桃源3个县市为省农民负担重点监控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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