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湖南省民族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索引号:430S00/2010-71740 文号:湘办[2010]号 统一登记号: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信息时效期: 签署日期: 登记日期: 所属机构: 所属主题:政务督查 发文日期:2010-04-20 公开责任部门: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各市州委,各市州人民政府,省直机关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对新时期民族工作的领导,省委、省人民政府决定成立湖南省民族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的工作职责是:研究制订民族工作方面的重大政策、措施、规划等,督促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人民政府领导关于民族工作的批示;协调处理涉及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社会稳定、民族团结和改革开放等方面的重大问题,帮助解决民族工作和民族工作部门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督促检查党和国家民族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民族工作重大部署的贯彻执行;组织协调民族工作领域有关对外交流、学习、考察与合作等活动;督促检查民委委员单位的职责履行情况。现将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 梅克保 省委副书记

  副组长: 李微微 省委常委、省委统战部部长

       刘力伟 省人民政府副省长

  成 员: 袁建尧 省人民政府省长助理

       李友志 省人民政府省长助理、省财政厅厅长

       龚文密 省委副秘书长

       武吉海 省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张志初 省委宣传部副部长

       邓焕生 省委统战部副部长

       王秋沙 省直工委常务副书记

       刘宗林 省委农村工作部部长(省政府农办主任)

       石光明 省人大民族华侨外事委员会主任委员

       李壮丽 省政协民族宗教委员会主任

       袁乾培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张朝维 省公安厅副厅长

       彭崇谷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厅长

       孔介夫 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王德靖 省民委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民委,王德靖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今后,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工作如有变动,由相应岗位的人员自然递补,并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报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备案,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不再行文。

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0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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