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2月26日)
2010年,全省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大力推进安全生产体制机制建设,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扎实推进煤矿整顿关闭、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和整治矿山超深越界开采等专项行动,进一步强化安全监管执法,促进了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为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根据《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湘发〔2009〕19号)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湘政办发〔2010〕50号)等规定,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对各市州、县市区和省直有关单位、中央驻湘有关单位及部分重点企业2010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考核。经省委、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考核结果通报如下。
一、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单位
先进市州:娄底市、岳阳市、衡阳市、永州市、邵阳市、怀化市、株洲市、常德市、益阳市
先进县市区:双峰县、资兴市、新化县、平江县、石门县、华容县、望城县、醴陵市、茶陵县、衡东县、新宁县、武陵源区、开福区、岳塘区、鼎城区、沅江市、宜章县、江永县、洞口县、通道侗族自治县、新晃侗族自治县、永顺县、冷水滩区、耒阳市
先进省直单位和中央驻湘单位: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监察厅、省财政厅、省经信委、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安监局、省农业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发改委、省林业厅、省国防科工局、省水利厅、民航湖南监管局、国家电监会湖南省电监办、省国资委、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省总工会、省有色地质勘查局、省质监局、省广电局、省商务厅、省科技厅、省环保厅、省卫生厅、省监狱管理局
先进企业:省煤业集团有限公司、湖南路桥建设集团公司、湖南海利高新技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省电力公司、湖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湖南华菱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省轻工盐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二十三冶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省兵器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石油湖南销售分公司、中石化湖南石油分公司、南航湖南分公司
二、安全生产工作合格单位
合格市州:郴州市、长沙市、张家界市、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
合格县市区:芙蓉区、天心区、岳麓区、雨花区、长沙县、浏阳市、衡南县、衡阳县、衡山县、祁东县、常宁市、南岳区、雁峰区、石鼓区、珠晖区、蒸湘区、天元区、炎陵县、攸县、株洲县、芦淞区、荷塘区、石峰区、湘乡市、韶山市、雨湖区、邵东县、新邵县、隆回县、绥宁县、城步苗族自治县、武冈市、邵阳县、大祥区、双清区、北塔区、湘阴县、岳阳县、临湘市、汨罗市、岳阳楼区、云溪区、君山区、屈原管理区、武陵区、汉寿县、桃源县、临澧县、澧县、安乡县、津市市、永定区、慈利县、桑植县、桃江县、安化县、赫山区、资阳区、南县、大通湖区、北湖区、苏仙区、桂阳县、永兴县、嘉禾县、临武县、桂东县、安仁县、零陵区、祁阳县、东安县、双牌县、道县、江华瑶族自治县、宁远县、新田县、蓝山县、金洞管理区、回龙圩管理区、沅陵县、辰溪县、溆浦县、麻阳苗族自治县、芷江侗族自治县、鹤城区、中方县、洪江市、洪江管理区、会同县、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娄星区、冷水江市、涟源市、吉首市、泸溪县、凤凰县、古丈县、保靖县、龙山县
合格省直单位和中央驻湘单位:省煤炭工业局、省国土资源厅、省公安厅、省教育厅、省工商局、省旅游局、省统计局
合格企业:湖南金鑫黄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广铁集团长沙办事处、湖南有色金属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三、安全生产工作“黄牌警告”单位
湘潭市、广铁集团怀化办事处、省建筑工程集团总公司
四、安全生产工作“一票否决”单位
湘潭县、花垣县、汝城县
省委、省人民政府决定,对2010年度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合格市州、省直单位和中央驻湘单位按惯例给予奖励。
2011年,全省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把安全生产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强领导,强化责任,狠抓落实,为全面实施“四化两型”战略,加快富民强省、构建和谐湖南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