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2011年农业农村工作要点》的通知

索引号:430S00/2011-01246 文号:湘办发[2011]6号 统一登记号: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信息时效期: 签署日期: 登记日期: 所属机构: 所属主题: 发文日期:2011-02-17 公开责任部门:

各市州、县市区委,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直机关各单位:

  《湖南省2011年农业农村工作要点》已经省委、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1年2月17日

湖南省2011年农业农村工作要点

2011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我省推动科学发展、加快“四化两型”建设的重要一年。全省农业农村工作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按照在全面推进“四化两型”中加快农业现代化步伐的总体要求,以保障农产品供给、增加农民收入、实现可持续发展为目标,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全面提高农业现代化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水平。

  一、认真落实强农惠农政策,保障农业农村工作持续发展

  进一步落实“三农”投入政策,财政支出重点向农业农村倾斜,确保用于农业农村的总量、增量、增幅和比重均有提高;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重点用于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确保总量和比重进一步提高;土地出让收益重点投向农业土地开发、农田水利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确保足额提取、定向使用。加大涉农资金整合力度,统筹安排农业基础设施、农业现代化、新农村建设等重点领域的项目资金,提高支农投入效益。加大农业招商引资力度,营造更好的投资环境。按照中央的要求,全面取消粮食主产区粮食风险基金地方配套,增加对粮食、油料、生猪调出大县的一般性转移支付,提高早稻良种补贴标准和稻谷最低收购价,扩大畜牧良种补贴规模。完善退耕还林工程补贴制度,逐步提高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标准,扩大造林补贴、苗木良种补贴、森林抚育补贴试点范围。增加“三农”信贷投放,确保涉农贷款增量占比不低于上年,涉农贷款增速不低于同期各项贷款增速。进一步落实县域内银行业金融机构新吸收存款主要用于当地发放贷款的政策和涉农贷款税收优惠、定向费用补贴、增量奖励政策。完善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政策,加大保费补贴和赔付力度,扩大农业保险品种和区域覆盖范围。加强农民负担监督管理,继续对农民负担问题突出、信访较多的县市区进行重点监控与综合治理,对连续两年以上被列为省农民负担重点监控县市区的党政一把手实行问责。组织对中央和省已出台的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查。

  二、切实抓好粮食等大宗农产品生产,保障农产品有效供给

  稳定发展粮食生产。着力实施国家新增粮食产能规划,加大粮食高产创建活动和超级稻“种三产四丰产工程”推进力度,突出抓好重点产区的粮食基地建设。明确各级政府抓粮食生产的责任,有效治理耕地抛荒,扩大双季稻种植面积,确保粮食总产稳定在600亿斤以上。大力发展粮食规模化生产,重点支持种粮专业大户和专业合作组织扩大粮食生产规模。大力实施做优做强湘米产业工程,加快发展优质稻生产,力争高档优质稻种植面积突破1000万亩。

  扎实推进养殖业发展。继续实施“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示范工程”和“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工程”,加快在规模养殖场、养殖小区普及标准化生产规程,强化动物疫病防控措施,打造优质安全高效畜禽水产产业带。

  认真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科学制定蔬菜产业发展规划,建立稳定增长的蔬菜产销资金投入长效机制,严格执行菜地最低保有量制度,因城市发展、产业建设确需占用菜地的,要占补平衡、先补后占,抓紧在大中城市远郊和优势产区扩补建设专业菜地,加强规模化大宗蔬菜基地建设,在一季稻产区大力推广稻菜双季耕作。稳定发展优质棉花和双低油菜,大力抓好优质油茶、楠竹和家具生产。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检验检测,扩大农产品标准化生产覆盖面,推行农产品产地标识和市场准入制度,确保农产品供应安全。

  三、加大水利建设力度,加强农业基础建设

  抓住国家大兴水利建设的历史机遇,坚持把水利作为基础设施的优先领域,把农田水利作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重点,在全省掀起大干水利热潮。抓紧做好洞庭湖综合治理近期实施方案前期工作,加快推进堤防加固和大型灌排泵站更新改造工程建设,继续加强“四水”流域综合治理。加快涔天河水库扩建前期工作,力争年内开工建设。加快中小河流治理,全面完成列入国家重点地区中小河流建设规划的91条河流114个项目治理任务。全面启动新一轮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年内完成380座小Ⅰ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任务,确保列入国家新增规划的1070座小Ⅰ型病险水库的除险加固工程开工,做好小Ⅱ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的前期工作。加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扎实抓好全国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力争新增一批重点县列入国家规划。完成13处大型、5处中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全面推进骨干山塘清淤扩容,年内完成18万亩水域面积清淤扩容,完成1200公里沟渠疏通任务。加大山洪灾害防治力度,年内完成38个县级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建设任务。充分发挥气象为农服务的基础保障作用,加强农村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和农业气象服务体系建设,健全防汛抗旱责任制与应急管理机制,提高防灾减灾能力。大力发展农村小水电。全面推进水利体制改革,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确立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建立水资源管理责任和考核制度。以湘江流域管理为突破口,积极探索流域管理模式与经验。加强水利队伍建设,建立健全职能明确、布局合理、队伍精干、服务到位的基层水利服务体系。深化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建立水利工程管理维护长效机制。认真组织开展第一次水利普查工作。

  认真实施环洞庭湖基本农田建设重大工程、涔天河耕地后备资源开发等农村土地整治项目。全面实施农田改造提质工程,抓紧制定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严格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统筹相关项目资金,大面积推进中低产田改造,推进农业综合开发、基本农田整治、土壤改良和田间设施配套建设,加快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尤其要支持产粮大县率先实现高标准农田全覆盖。

  四、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大力推进“四化融合”

  按照加快“四化两型”建设的要求,切实加大农业现代化推进力度。突出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将农产品加工业纳入新型工业化的重要内容,抓紧实施农产品加工业振兴规划,重点发展粮食、畜禽、油料、果蔬、茶叶、竹木、棉麻、水产品等主导产业,着力打造粮食、畜禽、果蔬三个千亿元产业。支持龙头企业建设加工专用原料基地,推进农产品加工业集群化发展,建设一批特色鲜明、功能配套的农产品加工园区。加快壮大骨干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年内集中支持几家条件好的龙头企业上市融资。大力加强农产品品牌建设,加大品牌整合力度,集中打造一批重点产业、重点企业和重点品牌。

  大力推进农业机械化。继续实施“兴机富民”工程,优化农机具购置补贴品种结构,推广应用先进适用、节能环保和区域适用性强的新型农业机械。大力支持发展农机大户,积极培育各类新型农机专业合作社,推广农机专业化社会化服务,提高主要农作物综合机械化水平。

  加快推进农村信息化。加快国家农村农业信息化科技示范省建设,继续实施“金农工程”、 “三电合一”和“农信通”等项目建设,实施行政村“宽带通”工程,逐步实现农村信息化管理“零公里”对接。着力抓好各级农村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和服务站点建设,整合农村信息资源,推进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网络和农业、文化、广电、商务、科技等涉农部门之间的信息交互共享,以农村信息化助推农业现代化。

  加强农业科技创新,着力提高现代农业科技水平。实行重大农业科研项目首席专家负责制,推进国家农业产业创新分中心、育种分中心、专业性(区域性)重点实验室等科技平台项目建设。实行产学研、农科教相结合,推行农业科技联基地、进园区、入农户和科企对接,加快农业科技园区、农村特色产业科技示范基地建设,提高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率。实施优质种苗工程,围绕主导产业构建优质种苗繁育推广体系,逐步实现主导产业良种全覆盖。加强基层农技推广等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抓紧建立乡镇或区域性农技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产品质量监管等公共服务机构。按照农业现代化建设总体部署,高起点、高标准、高水平地抓好13个农业现代化示范县市区和28个农业现代化创建县市区建设,重点扶持20个省级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充分发挥对全省农业现代化建设的典型示范和辐射带动作用。

  五、优化农村经济结构,促进农民持续增收

  按照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的要求,抓紧制定农民增收计划,实施增收配套工程,确保农民收入较快增长。

  优化农村产业结构,大力发展效益农业与增收产业。着力抓好农业主导产业改造提升,拓展农民在产业链增收的空间。大力发展特色农业,从2011年起,以县为单位重点扶持一批产品质量优、市场销路好的小宗特色农产品生产,加强地方特色农业品牌的保护开发与经营政策配套。面向城市消费需求,大力发展以时鲜蔬菜和名优畜禽水产品为主的农产品专用基地,加强粤港澳专用农产品基地建设,壮大城市农业产业。加快休闲农业发展,加强对休闲农业的规划引导、政策扶持和培训服务,打造一批主题鲜明、特色突出、带动能力强的休闲农业企业和园区,培育农民收入新的增长点。

  优化农业经营结构,大力发展规模化、组织化、产业化经营。积极推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序流转,健全流转收益分配的长效机制,引导土地逐步向大户集中,采取配套政策措施,支持经营大户扩大农业生产规模,从2011年起重点培育一批农牧结合的家庭经营示范性农场。积极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快速发展,加大扶持力度,继续把农民专业合作社省级示范社建设纳入为民办实事内容,分产业重点培育一批带动力强、管理规范的合作社,进一步健全合作社与农户的利益联结机制,培育发展农村专业经济协会,提高农业产业的组织化程度。

  优化农村劳动力就业结构,大力发展劳务经济。加强农村就业引导,制定和实施农村劳动力就业指导计划,合理分流农村剩余劳动力。加强农民教育培训工作,加快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提高农民经营现代农业的能力;抓好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把农村职业教育作为农民增收的基础工程来抓,落实好中等职业教育涉农专业和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费政策。增进城乡、工农劳动就业衔接,优化农民工务工环境,落实城乡平等的工资与社会保障待遇,提高农民非农就业比重。进一步促进县域经济繁荣发展,推进扩权强县,大力发展主导产业、特色产业、工业园区、民营经济和劳动密集型产业,加快县城、中心镇、小城镇扩容与功能配套,促进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转移就业,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带动更多农民就业增收。

  优化农村市场营销结构,大力发展现代流通方式。完善农村市场体系,加强规模化现代化农产品集散交易市场和农产品冷链物流建设,大力实施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程,健全供销服务网络,加快形成流通成本低、运行效率高的农产品营销网络。扩大农业对外开放,组织开展优质农产品展示展销活动,建立稳定的农产品外销渠道。加快发展农产品期货市场、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建立农产品价格预警信息发布制度,强化农产品市场监管,加强农产品市场风险防范,健全农业增产与农民增收相统一的农产品市场机制。深入开展农资打假行动,维护农资市场秩序。

  六、牢固树立科学发展、绿色发展理念,着力构建“两型”农业农村发展体系

  加强农村生态建设。大力开展植树造林,年内完成人工造林260万亩以上,森林覆盖率稳定在57%以上。大力实施退耕还林、防护林、血防林、石漠化治理、平原绿化等国家重点生态工程,深入开展城边、路边、水边造林,加大城市造林绿化力度。启动实施碳汇造林试点项目,提高森林碳汇能力。加强森林、湿地资源管护,抓好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和野生动物疫源疫病防治,确保不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等林业灾害。实施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和易灾草地保护项目建设,加快治理水土流失,大力开展生态清洁型小流域建设。充分发挥洞庭湖区的资源优势,着手规划建设洞庭湖生态经济圈。

  加强农业资源与农村环境保护。抓好禁渔和鱼类人工增殖放流工作,保护水域生态环境安全。实施农业环境定位监控,建立健全农业环境监测预警网络,强化农村环境监测,重点解决工业企业污染、城镇污水集中处理、城乡固体废弃物处理等问题,防止城市污染向农村转移。加大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力度,加快推进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程,结合实施新农村建设示范工程和乡村清洁工程,组织开展清洁水源、田园、家园和绿色村庄创建活动,统筹解决农村垃圾、污水收集处理问题。加快发展农村可再生能源,大力开发利用农村沼气、太阳能,积极推广使用省柴节煤炉灶,因地制宜发展风能、生物质能和地热能,在大中型养殖场配套建设沼气净化工程,在生活集中区配套建设污水净化工程,完善农村可再生能源服务体系,提高农村能源使用效率。支持发展集约节约与清洁农业生产,推行测土配方施肥、增施有机肥、科学用药、节水灌溉和保护性耕作等生态环保、节本增效技术,加快发展循环农业、生态农业和低碳农业,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构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农业农村发展新格局。

  七、加大扶贫开发力度,推动区域协调发展

  把加快贫困地区发展作为缩小城乡、区域差距的重点环节来抓,抓紧部署新一轮扶贫开发工作,确保全省贫困地区农民人均纯收入、人均地方财政收入等主要指标年增幅超过全省平均水平。按照《2011—2020年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的总体要求,抓紧编制和实施新的《湖南省十年扶贫开发规划》、《整村推进扶贫规划》和《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扶持规划》。继续把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作为扶贫攻坚主战场,加强与国家连片推进武陵山区开发的政策衔接,突出抓好少数民族高寒山区扶贫攻坚。进一步加大对贫困农户的直接帮扶力度,完善农村低保制度,力争保障标准达到全国平均水平,稳步推进扶贫开发与农村低保制度有效衔接,着力提高“两项制度”有效衔接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十二五”期间直接帮扶150万贫困农民。切实抓好新一轮1200个国定贫困村的整村推进,实行建设扶贫与整村推进相结合,整合各方面资源,加快特困农户脱贫致富步伐。大力扶持贫困地区农业主导产业发展,集中力量帮助每个贫困县重点培育壮大2—3个特色优势产业。创新扶贫开发工作机制,强化智力扶贫,不断提高贫困人口素质。积极探索信息化扶贫新途径,加快消除“数字鸿沟”。因地制宜推行易地搬迁模式,切实抓好水库移民扶持工作,认真落实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妥善解决搬迁移民后续发展问题。加大对农村特殊困难群体和受灾户的救济帮扶力度。进一步巩固专业捕捞渔民解困成果,继续做好渔民解困后续工作。

  八、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提高村庄规划与新农村建设水平

  以统筹城乡发展为抓手,促进新农村建设阶段性转型升级,推动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发展。加强乡村规划布局。统筹城乡建设规划布局的有效衔接,推动城乡资源合理配置、城乡建设协调推进、城乡发展互促共荣。加大乡村建设规划编制工作力度,到2012年底全面完成全省乡村布局规划编制,并严格按规划组织实施。

  抓好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推动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加快推进新一轮农村电网升级改造和安全饮水、乡村道路建设、危房改造。年内完成300万农村人口安全饮水建设任务,抓紧编制“十二五”农村饮水安全县级实施规划。加强农村公路连接贯通,建立农村水、电、路等工程设施管理维护长效机制。进一步提高农村义务教育、文化体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水平。

  积极推进村庄治理。重点抓好村容村貌和乡镇集市的环境整治,实施田、水、路、林、村综合治理,规范村民新建住房和宅基地管理,组织开展清洁家园建设行动,大力开展清垃圾、清淤泥、清路障和改水、改厕、改厨、改栏、改浴工作,总结推广“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垃圾处理机制。因地制宜开展农村社区建设,完善社区配套服务,严禁违背农民意愿并居建高楼。

  协调推进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继续抓好新农村建设“千村示范工程”,启动实施“百城千镇万村”新农村建设工程,推动示范村向示范片、示范带、示范圈跨越,力争到2015年建成300个省级新农村示范片,重点以100个左右县级及县以上城市和1000个左右县以下建制镇为依托,按照不同地区城镇辐射能力,确定1万个左右的城镇辐射村,率先统筹推进城乡建设,加快新型城镇化与新农村建设步伐。2011年在每个县市区抓好一个城镇辐射区新农村建设的试点,支持具备条件的县市区开展整体推进新农村建设的试点工作。广泛动员社会力量支持新农村建设。

  九、积极推进改革创新,增强农村发展活力

  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规范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试点,严格控制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规模和范围。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管理工作体系、流转服务体系、纠纷调解仲裁体系,促进农地利用、保护与权益相统一。巩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成果,继续深化配套改革,积极打造林权交易平台,逐步构建统一有序、便捷有效的林权交易市场体系。开展国有林场改革,推进农垦管理体制改革。

  鼓励探索推动农村要素资源资本化股份化。支持培育农地股份合作社,鼓励对农户流转承包土地进行统一开发,让农户在获得流转基本收入的前提下,按股参与收益分红。逐步完善城乡平等的要素交易关系,有序促进农地农房价值提升。稳步推进征地制度改革,理顺农地征收为建设用地后增值收益的分配关系,提高农地征收补偿标准。对实施土地整理形成的土地物权,不能变更权属性质,仍为集体所有和支配。

  继续深化农村综合改革。深化乡镇机构、农村义务教育和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强财政“省直管县”改革的完善配套,继续开展公益性乡村债务清理化解试点。全面推行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制度,增加财政奖补资金规模,逐步提高奖补标准。

  大力推进农村金融服务创新。积极培育村镇银行,有序发展小额贷款组织,选择一批具备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探索开展农村资金互助合作。加快推进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提高农村小额贷款额度,推广“农户联保贷款+农户贷记卡一卡通”和“公司+基地+农户+信贷+保险”贷款模式,扩大订单农业、林权、农房、宅基地、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等贷款试点,提高农村信贷满足率。推广森林保险,扩大农房统保试点范围,探索开展农村小额保险、农机具保险、蔬菜保险、茶叶保险和渔业保险,加大保费补贴支持力度。

  十、加强对农村工作的领导,形成“三农”工作的强大推力

  进一步完善农村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的要求落实到政策制定、工作部署、财力投入、干部配备等各个环节。坚持各级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抓“三农”,县级党委把工作重点和主要精力放在农村工作上。“三农”工作综合部门切实履行组织、协调、综合、指导、管理农村工作的职能,农口及涉农部门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增强“三农”工作合力。

  抓紧建立健全抓好“三农”工作的激励约束机制,制定实施“三农”工作绩效考核评价体系,把“三农”工作绩效考核纳入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和干部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对在粮食生产、农民增收、耕地保护、环境治理、和谐稳定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的给予表彰,增强地方各级领导班子和干部做好“三农”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增强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强化农村基层干部作风建设,着力解决农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维护农民利益。深入推进农村基层党务公开和乡镇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全面完成第八次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加强农业法制建设和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抓好农村计划生育和残疾人保障工作,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信息来源:     责任编辑:龚晓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