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省军区司令部省军区政治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学校国防教育工作的意见

索引号:430S00/2011-01252 文号:湘办[2011]30号 统一登记号: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信息时效期: 签署日期: 登记日期: 所属机构: 所属主题: 发文日期:2011-05-24 公开责任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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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推进全省各级各类学校国防教育工作深入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办法》等法律法规,经省委、省人民政府、省军区同意,现就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学校国防教育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学校国防教育工作的重大意义

  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学校国防教育工作,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的客观要求,是为国防和军队建设培养造就大批高素质后备兵员的重要措施。全省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增强抓好新形势下学校国防教育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力措施,强化监督考核,努力推进学校国防教育工作又好又快发展。

  二、严格按纲分类实施学校国防教育

  (一)小学和初中学生的国防教育。要对小学和初中学生进行基本的国防教育,使其掌握必要的国防常识,初步形成国防观念,树立爱国主义精神。严格落实教育部《小学、初中国防教育纲要(修订稿)》,将国防教育内容纳入有关课程,融入到语文、历史、体育、思想品德等课程之中,重点进行国家领土及主权知识、人民军队光辉战斗历程、近代以来我国反侵略斗争的历史、国防科普知识、防空袭和核生化武器防护知识等方面的教育。将国防教育列入教育、教学计划,在每学期的活动课程时间或双休日内,安排一定的教育内容或国防教育活动。组织学生开展以国防教育为主题的少年军校、军事夏令营以及读书演讲、知识竞赛等形式多样、寓教于乐的活动。

  (二)高中阶段学校学生的国防教育。要对高中阶段学校学生进行比较系统的国防教育,使其掌握必需的国防知识与技能,增强国防观念和国家安全意识,强化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革命英雄主义精神。坚持课堂教学与军事训练相结合,开设国防教育教学课,对学生进行马克思主义军事思想、国防法律法规、近现代国防史、国防科技知识、信息化战争基本常识、国际战略环境与国家安全形势等方面的教育,开展人民防空教育和演练。突出抓好《高级中学学生军事课教学大纲》、《学生军事训练工作规定》的贯彻落实,军事知识讲座教学时间不少于21学时,军事训练时间不少于7天。要结合学生的特点和需求,经常性地开展丰富多彩、形式活泼的国防教育活动。学生接受国防教育情况以及军事训练成绩记入学生学籍档案。

  (三)高等学校学生的国防教育。要对高等

  学校学生进行全面系统的国防教育,使其掌握必备的国防知识与技能,以适应国家人才培养战略目标和加强国防后备力量建设的需要。军事技能训练和军事理论教学是在校生的公共必修课程,学校要统一规划、实施和管理。军事理论教学要以国防教育为主线,系统进行马克思主义战争观、富国强军战略思想、国防法规、中国国防概况、世界新军事变革与军事高科技知识、信息化战争和人民防空知识、国际战略格局与我国安全形势等方面的教育。要严格落实《普通高等学校军事课教学大纲》,军事理论课教学时间不少于36学时,军事技能训练时间不少于14天。要在学生中积极开展主题鲜明、形式多样的经常性国防教育活动。学生国防教育课程学习和军事训练情况,要进行严格的考勤考核,成绩记入学籍档案。实行学分制的学校,学生军事课应在2个学分以上。

  三、创新学校国防教育方法手段

  (一)配好专兼职国防教育教师。普通高等学校开展国防教育教学和军训所需的军事教师,由学校配备的专职军事教师、聘任的兼职军事教师和军队派遣军官共同组成。学校应根据军事理论课教学任务的需要,配备和聘任相应数量的专职军事教师。高等院校军事教研室应配备3名以上专职军事教员,专科和高职学院应配备1名以上专职军事教员。省军区和国防科学技术大学学生军训教研室应积极主动承担全省重点普通高等学校部分军事理论课的教学任务,协助普通高等学校加强专职军事教师培训。高中阶段学校开展国防教育和学生军训工作所需的军事教师,可采取兼职与聘任办法配备,选择国防理论知识丰富、热爱学生军事训练工作和具备良好军政素质的人员担任。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军事机关应当有计划地对高中阶段学校的兼职军事教师进行培训,培训时间每3年不得少于1个月。小学、初中国防教育的师资培训应列入各级教育部门的教师培训计划,使小学、初中教师具备一定的国防理论知识和军事素质。中心小学、初中都应配有合格的军体教员(兼教体育课)。

  (二)增强课堂国防教育教学的吸引力。课堂教学是向青少年学生传授国防知识和军事技能的主要途径和基本形式。要紧贴学生不同年龄特点、不同知识文化水平、不同思想需求进行教育,努力增强国防教育针对性、实效性。小学、初中国防教育要尽量采取形象直观的方法进行教学,将国防教育的内容有意识地融入到文化课和体育课教学中,做到思想性、知识性和趣味性有机统一。高中阶段学校、高等学校的国防教育应合理安排教学时间和内容,搞好教学设计,讲究教学艺术,采取系统讲授、讨论研究等方式,使学生掌握系统的国防知识和技能。将国防教育纳入城乡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信息化体系,促进国防教育内容、教学手段和方法现代化。

  (三)开展丰富多彩的国防教育课外活动。充分利用红色资源和国防教育资源,结合团、队日活动,进行爱国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在读书、演讲、知识竞赛、歌咏比赛、文艺演出等文化娱乐中融入国防教育内容,定期举行国防教育故事会、报告会、演讲会和主题班会活动。开展国防科技和军事游戏活动,组织学生进行“三防”实验或模拟实验,制作航模、军舰等军械模型,让学生手脑并用、演练结合。建立少年军校,举办军事夏令营活动,让学生体验军事化生活,学习军事知识技能。

  (四)寓国防教育于学校日常管理中。从着装仪容、日常管理入手,坚持不懈地抓习惯养成,使学生一言一行、一举一动都能体现良好的精神风貌。特别是在学校举行升旗仪式、开学及毕业典礼、运动会开(闭)幕式等重大集会时,要求全体学生队列整齐肃静、姿态端正、精神振作、令行禁止,养成雷厉风行、整齐划一的良好习惯,培养学生集体观念、组织观念和纪律观念,奠定履行国防义务军事作风和组织纪律基础。

  (五)营造良好的校园国防教育氛围。加强校园国防教育基础设施建设,在壁报栏里设置“国防园地”,宣传栏里增设“国防之窗”,有条件的学校还可建立国防教育中心、国防俱乐部等,设立国防教育陈列室、国防书籍阅览室、军事游戏室,在花园苗圃修建“国防亭”,操场设置军体器械场、障碍场、战术训练场,为学生开展国防军事训练提供便利条件,使他们在耳濡目染中受到国防教育熏陶。

四、加强对学校国防教育工作的组织领导

(一)理顺领导关系,形成工作合力。全省学校国防教育工作在省委、省人民政府和省军区的领导下,省教育厅、省军区司令部、省军区政治部、省国防教育办、省人防办共同负责,实行属地化管理。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学校国防教育工作的组织领导,确定专人分管学校国防教育工作,组织普通高等学校和高中阶段学校实施学生军事训练,并对学校国防教育工作定期进行考核;各级各类学校要把国防教育工作纳入学校的工作和教学计划,列入议事日程,严密组织实施,严格落实国防教育和军训内容、课时,确保国防教育工作质量;省军区系统应加强对学校国防教育工作的指导,协同教育行政部门抓好学生军训等工作落实,负责向普通高等学校派遣军事教师,安排承训部队和帮训官兵,提供学生军事训练所需武器弹药保障;驻军部队、军队院校和武警部队要主动配合支持,积极提供军训人员和训练、参观场所,协助学校抓好学生军训和国防教育工作;国防教育机构负责统筹协调和检查指导学校国防教育工作,指导学校搞好国防教育工作的规划,组织开展经常性国防教育活动;人防部门要充分发挥优势,加强信息化战争人防知识和防灾救灾的宣传教育,指导学校搞好综合演练,提高师生应急避险能力。军地各职能部门要各负负责,密切协作,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

  (二)健全学校国防教育工作制度。学校是实施国防教育的基本单位。各级各类学校要分别建立由年级组、军事教研组、共青团、少先队等为成员单位的国防教育组织机构,指定1名校领导专门负责这项工作。高中以上学校国防教育机构可与人民武装部、学生军训机构、军事教研室等单位合署办公,共同负责军事技能训练、军事理论课教学、经常性国防教育活动的计划安排和具体组织实施。教育行政部门、军事机关、人防部门和国防教育机构要建立会议联系制度,每年至少召开1次学校国防教育工作会议,分析工作情况,研究重点难点问题,部署工作任务。建立健全学校国防教育工作报告制度,坚持年初报国防教育工作计划、年中报学生军训计划、年底报工作总结。教育行政部门、人防部门、军事机关和国防教育机构要依据有关法规,加强学校国防教育工作调查研究,搞好跟踪指导,全面督促落实,切实将国防教育工作成效纳入学校教学督查考评内容,进一步完善考核与评估机制。坚持每3年对高校学生军事训练情况进行1次评估检查,定期对高中阶段学校学生军事训练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抽查。严格落实奖惩制度,对学校国防教育工作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应给予表彰奖励;对不按法规开展国防教育、随意取消和压缩军事训练时间、未完成军事技能训练科目和军事理论课教学内容的,视情节轻重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批评教育、行政处分或通报批评。

  (三)搞好学校国防教育工作的保障。军地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国防教育有关法规要求,搞好学校国防教育工作的各项保障。各级各类学校要适当安排国防教育经费,确保国防教育工作正常开展。健全以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措学校国防教育经费的体制,增加学校国防教育投入。不断完善国防教育和军训设施,改进教学手段,为学生国防教育和军训创造良好条件。各地要充分利用现有民兵预备役训练基地承担学生军训任务,逐步使学生军事技能训练在基地集中进行。各种承接学生军训任务的基地和国防教育场馆不得以营利为目的,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和国防教育基地应对学生免费开放。普通高等学校组织实施学生军事技能训练所需的帮训官兵,由省教育厅提出计划,省军区协调驻军部队、军队院校和武警部队、院校派出;高中阶段学校组织实施学生军事技能训练所需的帮训人员,由军分区(警备区)或县市区人民武装部协调驻军部队、武警部队和预备役部队帮助解决。军训用枪,由学校提出使用计划,省军区系统安排解决;实弹射击用弹,按学生军训大纲规定的弹药使用标准,由省军区系统按计划从民兵训练弹药中拨给。学生军训期间使用的枪支、弹药要按照民兵武器装备管理的有关规定严格管理,确保安全。

信息来源:     责任编辑:朱金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