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1年度省直和中央驻湘单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评估的通报

索引号:430S00/2011-01272 文号:湘办发〔2011〕43号 统一登记号: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信息时效期: 签署日期: 登记日期: 所属机构: 所属主题: 发文日期:2011-12-26 公开责任部门:

20111226

  2011年,省直和中央驻湘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意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意见》和《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意见》、《湖南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认真履行综治工作职责,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综治工作整体水平不断提升,平安和谐机关建设进一步推进。省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省直单位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按照《湖南省执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权制实施办法》、《2011年度湖南省省直和中央驻湘单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评办法》,对287个省直和中央驻湘单位2011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进行了考核评估。经省委、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考核评估情况通报如下(同一类型,排名不分先后)。

  一、年度考核评估结果

  先进单位66个: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省高级人民法院、省委统战部、省直机关工委、省委党校、省委农村工作部、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省民委、省国家安全厅、省民政厅、省司法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商务厅、省审计厅、省政府外事侨务办、省地方税务局、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省新闻出版局、省统计局、省人防办、省公安厅交警总队、省韶山管理局、省社会主义学院、省农科院、省核工业地质局、省有色金属管理局、省水库移民开发管理局、省有色地质勘查局、省煤炭工业局、团省委、省机械行管办、省冶金行管办、株洲冶炼集团有限公司、湖南湘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省天心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湘潭电机集团有限公司、省国家税务局、省烟草专卖局、湖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长沙海关、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中国保监会湖南监管局、农业发展银行湖南省分行、交通银行湖南省分行、招商银行长沙分行、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五凌电力有限公司、湖南澧水流域水利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中冶集团长沙冶金设计研究总院、中国水电顾问集团中南勘测设计研究院、吉首大学、长沙理工大学、湖南商学院、湖南文理学院、衡阳师范学院、湖南女子学院、湖南警察学院、湖南省南岭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华天实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江南机器(集团)有限公司、中航工业中南传动机械厂

  合格单位209个:省纪委、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政协办公厅、省人民检察院、民主党派省委机关(含民革湖南省委、民盟湖南省委、民建湖南省委、民进湖南省委、农工党湖南省委、致公党湖南省委、九三学社湖南省委)、省工商联、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委政法委、省委政研室、省编办、省委610办、省委老干部局、省台办、省信访局、省发改委、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环保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厅、省林业厅、省文化厅、省卫生厅、省人口计生委、省国资委、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省广播电影电视局、省体育局、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湖南煤矿安全监察局、省旅游局、省粮食局、省物价局、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省国防科工局、省政府法制办、省政府金融工作办、省参事室、省宗教事务局、省监狱管理局、省委讲师团、省委党史研究室、湖南日报社、湖南广播电视台、省社会科学院、省档案局、省供销合作总社、省城镇集体工业联社、省马王堆疗养院、省政府经济研究信息中心、省地方志编纂委、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省机械设备成套局、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省煤田地质局、省知识产权局、省扶贫办、省黄金管理局、省总工会、省妇联、省科协、省文联、省侨联、省社科联、省残联、省贸促会、省作协、省红十字会、省石化行管办、省纺织行管办、省建材行管办、省轻工行管办、省商业事务办、省食品事务办、湖南华菱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湘潭钢铁集团有限公司、衡阳钢管(集团)有限公司、湖南有色金属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株洲硬质合金集团有限公司、省建筑工程集团总公司、长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长沙中联重工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出版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省轻工盐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湖南海利高新技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湖南新物产集团有限公司、省兵器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有色金属工业长沙勘察设计研究院、湖南兴湘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省国立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省包装总公司、省进出口集团公司、三湘集团有限公司、湖南昊华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湖南泰格林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湖南金鑫黄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湖南神斧民爆集团有限公司、省粮油食品进出口集团公司、中汽长电股份有限公司、新华社湖南分社、湖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省电力公司、省气象局、省地震局、省通信管理局、省邮政管理局、省邮政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湖南有限公司、中国联通湖南分公司、广州铁路(集团)公司长沙办事处、广州铁路(集团)公司怀化办事处、石长铁路有限责任公司、中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长沙分公司、中国银监会湖南监管局、中国证监会湖南监管局、国家电监会湖南省电监办、国家开发银行湖南省分行、进出口银行湖南省分行、工商银行湖南省分行、农业银行湖南省分行、中国银行湖南省分行、建设银行湖南省分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湖南省分行、光大银行长沙分行、中信银行长沙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长沙分行、民生银行长沙分行、香港汇丰银行长沙支行、兴业银行长沙分行、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华融资产管理公司长沙办事处、长城资产管理公司长沙办事处、东方资产管理公司长沙办事处、信达资产管理公司长沙办事处、国家统计局湖南调查总队、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公司、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公司、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公司、湖南储备物资管理局、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石油分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湖南销售分公司、中国水利水电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湖南航空工业局、审计署驻长沙特派员办事处、财政部驻湖南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中储粮湖南分公司、中科院亚热带农业生态研究所、中机国际工程设计研究院、核工业湖南矿冶局、中国航空工业第三设计研究院、国家林业局中南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院、中国海诚长沙工程院、中国轻工业长沙工程有限公司、长沙矿冶研究院、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四十八研究所、中科院广州地球化学研究所长沙矿产资源勘查中心、中国农科院麻类研究所、中国兵工物资中南公司、中国航空工业供销长沙有限公司、化工部长沙设计研究院、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巴陵分公司、中国石化集团长岭炼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湖南分公司、中盐勘察设计院、长沙有色冶金设计研究院、湖南路桥建设集团公司、长沙5712飞机修理厂、湖南特种金属材料厂、湖南大学、湘潭大学、南华大学、湖南师范大学、湖南农业大学、湖南科技大学、湖南中医药大学、湖南工业大学、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湖南理工学院、湖南城市学院、邵阳学院、怀化学院、湖南科技学院、湘南学院、长沙学院、湖南人文科技学院、湖南工学院、湖南第一师范学院、湖南广播电视大学、湖南涉外经济学院、长沙医学院、湖南财政经济学院、湖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省消防总队、省劳教局、湖南华南光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湖南云箭集团有限公司、核工业二三○研究所、中航工业飞机起落架有限责任公司、湖南桃花江核电有限公司、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基本合格单位7个:涟源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公司、中国建筑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湖南航天管理局、中南大学、湖南工程学院、湖南江麓机电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黄牌警告”单位3个:省交通运输厅、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煤业集团有限公司

  “一票否决”单位2个:省高速公路管理局、湖南华升集团公司

  二、“平安单位”考核评估结果

  新授予“平安单位”称号11个:省政府办公厅、省教育厅、省审计厅、省政府外事侨务办、省地方税务局、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省韶山管理局、湘潭电机集团有限公司、交通银行湖南省分行、湖南澧水流域水利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中冶集团长沙冶金设计研究总院

  保持“平安单位”称号34个:省纪委、省人民检察院、省委统战部、省委农村工作部、省发改委、省科技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林业厅、省商务厅、省人口计生委、省国资委、省粮食局、省国防科工局、省人防办、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省有色金属管理局、省有色地质勘查局、省煤炭工业局、省建材行管办、湖南路桥建设集团公司、长沙中联重工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省轻工盐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省烟草专卖局、省电力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湖南有限公司、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中国保监会湖南监管局、中国银行湖南省分行、建设银行湖南省分行、湖南大学、湖南人文科技学院

  取消“平安单位”称号1个:中南大学

  省委、省人民政府决定,对66个先进单位各奖励3万元,对45个“平安单位”各奖励2万元。

  希望受表彰单位戒骄戒躁,再接再厉,争取新的更大成绩。2012年,省直和中央驻湘各单位要按照中央和省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部署和要求,把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狠抓工作落实,为加快建设全面小康、加快建设两型社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信息来源:     责任编辑:朱金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