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全省各级党委、政府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意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意见》和《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意见》、《湖南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精神,不断加强基层基础建设,积极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健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社会治安状况进一步改善,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幸福感进一步增强。省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组织有关部门对2011年度全省14个市州、128个县市区(管理区、开发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进行了考核评估。经省委、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考核评估情况通报如下。
一、年度考核评估结果
先进市6个:郴州市、岳阳市、怀化市、益阳市、长沙市、张家界市
合格市州8个:常德市、邵阳市、株洲市、永州市、娄底市、湘潭市、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衡阳市
先进县市区(管理区、开发区)45个:安仁县、桂东县、双牌县、汝城县、韶山市、南岳区、屈原管理区、武陵源区、资兴市、江永县、君山区、炎陵县、江华瑶族自治县、安乡县、长沙县、永兴县、浏阳市、天元区、辰溪县、新晃侗族自治县、桂阳县、绥宁县、岳阳县、大祥区、通道侗族自治县、龙山县、开福区、雨花区、中方县、大通湖区、荷塘区、邵东县、汨罗市、平江县、益阳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会同县、武陵区、资阳区、衡山县、花垣县、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隆回县、津市市、珠晖区、双峰县
合格县市区(管理区、开发区)68个:宁远县、临武县、桑植县、泸溪县、新田县、嘉禾县、芙蓉区、长沙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宜章县、道县、鼎城区、慈利县、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新邵县、望城区、保靖县、醴陵市、蓝山县、芦淞区、华容县、株洲县、东安县、古丈县、吉首市、洪江管理区、北塔区、沅陵县、零陵区、祁阳县、石门县、湘阴县、攸县、永顺县、衡南县、临湘市、湘潭县、冷水滩区、溆浦县、麻阳苗族自治县、洞口县、苏仙区、南县、鹤城区、临澧县、耒阳市、安化县、永定区、城步苗族自治县、云溪区、茶陵县、石鼓区、天心区、衡阳县、芷江侗族自治县、北湖区、赫山区、武冈市、洪江市、衡东县、双清区、岳麓区、宁乡县、沅江市、雁峰区、岳阳楼区、娄星区、湘乡市、冷水江市
基本合格县市区14个:凤凰县、石峰区、邵阳县、常宁市、蒸湘区、澧县、汉寿县、桃源县、桃江县、岳塘区、涟源市、雨湖区、新宁县、新化县
黄牌警告县1个:祁东县
二、“平安县市区”考核评估结果
新授予“平安县市区”称号的县(管理区)5个:衡山县、安仁县、屈原管理区、安乡县、大通湖区
保持“平安县市区”称号的县市区(开发区、管理区)30个:天心区、岳麓区、开福区、雨花区、荷塘区、天元区、芦淞区、株洲县、炎陵县、韶山市、南岳区、新邵县、华容县、临湘市、君山区、武陵区、石门县、津市市、武陵源区、益阳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桂东县、资兴市、双牌县、江华瑶族自治县、辰溪县、洪江管理区、中方县、新晃侗族自治县、双峰县、泸溪县
取消“平安县市区”称号的县2个:南县、新宁县
省委、省人民政府决定,对郴州市等6个先进市、安仁县等45个先进县市区(管理区、开发区)、衡山县等35个“平安县市区”按有关规定给予奖励。合格县市区(管理区、开发区)由各市州奖励。
希望受表彰的市州及县市区(管理区、开发区)戒骄戒躁,再接再厉,争取更好成绩。各级党委、政府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和省第十次党代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和开展平安建设的部署和要求,把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和平安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夯实基层基础,狠抓工作落实,努力实现平安创建目标,为加快建设全面小康、加快建设两型社会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