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1年湖南省绩效评估实施方案〉的通知》(湘办发〔2011〕16号)、《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1年为民办实事实施意见〉的通知》(湘办发〔2011〕4号)精神,省绩效办、省为民办实事考核办会同省委办公厅、省委组织部、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省政协办公厅等部门组织对14个市州政府、56个省直及中央在湘单位2011年工作绩效和为民办实事落实情况进行了年终考评。经省委、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绩效情况
2011年的绩效评估和为民办实事工作,在省委、省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全省大局,将省委、省人民政府决策部署,特别是《政府工作报告》明确的44项重点工作,转化为重点工程、为民办实事、经济发展、社会发展、机关效能建设等5大类指标,层层分解到各地各部门,加强督查,狠抓落实。在年终评估中,对各单位还进行了公众满意度调查和内部评估。总的来看,各地各部门均较好地完成了各项指标任务,实现“十二五”良好开局,人民群众比较满意。
(一)省委、省人民政府重点工程、重点工作指标完成情况。纳入评估的省委、省人民政府重点工程48个(不含BOT项目),完成投资620.9亿元,为年计划的117.18%。省交通运输厅负责的33条高速公路和2个航电、航道建设项目完成投资500.6亿元,为年计划的116.07%。道贺高速建成通车;吉茶、宁道、汝郴、郴宁、石华、吉怀、南岳、娄新、衡桂、桂临、长湘、长沙绕城高速东南东北段、张花、怀通、炎睦、炎陵分路口—炎陵县城、垄茶、通平、浏醴、醴茶、炎汝、新溆、溆怀、大浏、洞新、凤大等26个高速公路建设项目超额完成投资和建设任务;8个计划年内动工的项目中,沪昆高速新增连接线、怀化绕城线、邵坪高速公路、湘江2000吨级航道建设一期工程等4个项目已正式开工建设,均完成年度投资和建设任务;龙永高速公路项目已完成土建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大岳高速控制性工程已开工,洞庭二桥方案通过专家评审;湘江土谷塘航电枢纽工程完成投资1亿元。省卫生厅负责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完成投资15.7亿元,为年计划的157%,94个县级医院建设项目正式开工,其中23个项目竣工并交付使用,64个项目完成主体工程。省水利厅负责的洞庭湖及中小河流规划治理项目完成投资29.5亿元,为年度计划的137.26%。省林业厅负责的森林防火体系建设完成投资0.79亿元,主体建安工程按期竣工。省质监局负责的质监检测中心建设项目完成投资0.85亿元,建安工程已完工。由市州政府负责的9个重点工程完成投资73.5亿元,为年计划的112.15%。其中长沙两桥一隧、轨道交通工程、湘江综合枢纽、株洲东环北路和迎宾大道、常德沅江西大桥、衡阳衡州大道、邵阳城市主干道等7个项目超额完成投资和建设任务;长沙霞凝港区三期工程、自治州G209、G319吉首绕城道路等2个项目完成调整后的建设目标任务。同时,各地各有关部门切实加强重点工程综合管理,全面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积极落实优惠政策,确保了重点工程的顺利推进。
(二)为民办实事考核指标完成情况。经考核验收,31个省直责任单位和14个市州政府均按时完成了各项任务,考核达标。32项、38个为民办实事考核指标中,有26个考核指标超额完成任务,分别是:改造县乡公路
(三)经济发展指标完成情况。纳入评估的8个主要经济发展指标均保持了较快增长。全省GDP增长13%左右(省级数据为预计数,下同),增速超全省平均水平的有长沙市、湘潭市、郴州市、岳阳市、衡阳市、株洲市、常德市、怀化市、张家界市、邵阳市、益阳市,其中长沙市、湘潭市分别增长14.5%和14.2%;财政总收入增长31%,增速超全省平均水平的有郴州市、衡阳市、株洲市、益阳市、湘潭市、岳阳市、永州市,其中郴州市、衡阳市分别增长39.13%和33.95%;固定资产投资增长28%,增速超全省平均水平的有湘潭市、衡阳市、常德市、株洲市、岳阳市、益阳市、郴州市、怀化市、邵阳市、娄底市、永州市、湘西自治州,其中湘潭市增长36%,衡阳市和常德市增长35.8%;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7.8%,增速超全省平均水平的有郴州市、怀化市、长沙市、湘潭市、衡阳市、邵阳市、娄底市,其中郴州市、怀化市增长18.1%;规模工业增加值增长19.5%,增速超全省平均水平的有长沙市、邵阳市、张家界市、益阳市、衡阳市、永州市、岳阳市、常德市、怀化市,其中长沙市、邵阳市分别增长22.5%和22%;第三产业增加值增长12%,增速超全省平均水平的有张家界市、常德市、永州市、衡阳市、邵阳市、湘西自治州、怀化市、益阳市,其中张家界市、常德市分别增长15.4%和14.1%;全省实际利用外资61亿美元,完成进出口186亿美元,分别增长18.6%和27%;旅游总收入达1780亿元,增长25%。
(四)社会发展指标完成情况。2011年,全省各项社会事业全面协调发展。全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3.8%,增速超全省平均水平的有邵阳市、长沙市、株洲市、郴州市、衡阳市、永州市,其中邵阳市、长沙市分别增长15.1%和14.4%;全省农村居民入均纯收入增长16.7%,增速超全省平均水平的有株洲市、怀化市、湘潭市、长沙市、郴州市、衡阳市、永州市、常德市、益阳市、岳阳市、娄底市,其中株洲市、怀化市分别增长21.8%和21.6%;全省万元规模工业增加值取水量下降9.5%,共完成水利建设投资103.59亿元。全省累计征收各项社会保险基金564.95亿元,为年度任务的155.61%。全省万元规模工业增加值能耗降低率达9%,下降幅度高于全省平均水平的有衡阳市、长沙市、郴州市、株洲市、湘潭市、岳阳市、怀化市,其中衡阳市降低11.2%,长沙市、郴州市降低11%。全省新增耕地11.98万亩,建设占用耕地11.97万亩,实现占补平衡。全省粮食总产618亿斤,增长3%,其中岳阳市增长3.9%,邵阳市、益阳市增长3.5%。政府主办的所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均实施了国家基本药物制度,307种国家基本药物均实行了网上集中采购和零差率销售。全省保障性住房和各类棚户区改造完成投资290.6亿元;开工46.6万套,基本建成22.7万套,超额完成中央下达的年度任务。全省发生较大事故71起,下降19.3%;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死亡2836人,下降6.6%。全省人口自然增长率为6.55‰,低于控制目标1.05个千分点,长沙市、株洲市、湘潭市获评计生工作模范单位。传染病疫情总体平稳,全年未发生食品药品重大安全事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不断加强,公众安全感明显提升。
(五)机关效能与自身建设指标完成情况。各地各部门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认真贯彻实施行政程序规定和政府服务规定,服务与法制意识明显增强,行政行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效率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准确及时,规范性文件管理、行政决策听证、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等制度落实较好,行政审批事项基本实现网上办理。廉政建设与反腐败工作不断加强,全省共查处违纪干部5584人。机构编制管理得到加强,本轮政府机构改革和乡镇机构改革全面完成,财政供养人员实现零增长。
(六)公众评估和内部评估情况。公众评估共调查城乡居民、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以及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等16800人。结果显示,公众对各市州政府和56个省直及中央在湘单位2011年工作总体评价比较满意,各项指标加权平均为79.79分,处于比较满意状态。其中,永州市、郴州市、张家界市、常德市、株洲市、湘西自治州、岳阳市、怀化市和省国防科工局、省统计局、省经信委、省监察厅、省林业厅、省人防办、省水利厅、省农业厅、省审计厅、省人社厅、省民委、省移民局、省知识产权局、国家统计局湖南调查总队、省政府法制办等部门公众满意度相对较高。从具体测评指标来看,公众对中小学生就学方便程度、空气质量、社会保障、交通建设、社会治安和政府工作人员服务态度等满意度相对较高,幸福感总体增强;而对看病就医、食品药品安全、城市交通、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等满意度相对较低。公众对加强食品药品监管、提高医疗卫生服务水平、改善城区道路交通、缩小贫富及城乡差距、平抑物价、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保护环境等方面的呼声比较强烈。内部评估采取省级领导班子成员评市州政府和省直部门,市州政府和省直部门互评的方式进行,长沙、岳阳、郴州、张家界等市和省财政厅、省发改委、省水利厅、省经信委、省人社厅、省民政厅、省统计局、省教育厅、省监察厅、省政府法制办、省审计厅、省国税局、国家统计局湖南调查总队、省电力公司等部门的满意度相对较高。
(七)评估结果情况。综合指标考核、公众评估、内部评估和加减分等方面的情况,经相关部门反复审查核验,确定了14个市州政府和56个省直及中央在湘单位2011年度绩效评估等次:长沙市人民政府获“经济发展突出贡献奖”;株洲市人民政府获长株潭地区绩效先进单位;岳阳市人民政府获湘中北地区绩效先进单位;郴州市人民政府获湘南地区绩效先进单位;怀化市人民政府获湘西地区绩效先进单位;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水利厅、省林业厅、省农业厅等5个部门获经济管理部门绩效先进单位;省民政厅、省人社厅、省统计局、省新闻出版局、省人防办等5个部门获社会发展部门绩效先进单位;省监察厅、省审计厅、省政府法制办等3个部门获执法监督部门绩效先进单位;省国税局、国家统计局湖南调查总队、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等3个部门获中央在湘单位绩效先进单位。其余9个市州政府和40个省直及中央在湘单位获绩效合格单位,无不合格单位(具体评估结果见附件)。
二、主要成效
2011年,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人民政府决策部署,高度重视绩效评估工作,将其作为抓工作、促发展、惠民生的重要举措,精心组织,扎实推进。实践证明,开展绩效评估对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转变政府职能、改进政府工作、提高行政效能等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尤其在促进工作落实、提高行政效能、改进机关作风等方面成效明显。
(一)提升了政府执行力与行政效能。2011年全省绩效评估指标下发后,各地各部门立即行动,将指标任务层层分解到县市区、乡镇,直至到岗到人,逐级签订责任状,明确目标要求,实行月检查,月调度,月通报,形成了全省一盘棋、上下一条心、干事一股劲的良好局面,较好地促进了省委、省人民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长沙市对重点工程实行一个项目、一名领导、一套班子、一抓到底的管理模式,市领导经常深入项目现场调研督查,协调解决有关问题,确保了项目的顺利推进。岳阳市对进度偏慢的项目,集中开展“绩效目标百日冲刺行动”,促进任务的完成。娄底市将省市重点工作统筹安排,配套推进,在园林城市建设等方面创造了新亮点。怀化市将各种专项工作考核全部整合到绩效评估体系中,统一部署、统一组织、统一表彰,节约了成本,提高了效率,减轻了基层负担。郴州市建立集中审批“政务超市”,实行一站式审批,办事效率明显提高。益阳市把绩效评估与公务员考核有机结合起来,推行精细化管理和岗位责任制,较好地发挥了绩效评估的激励约束作用。省发改委对重点工作实行目标管理,做到绩由事考,人以绩论,激发了干部活力。省财政厅把绩效评估作为推动财政管理科学化精细化的重要举措,建立了主要负责人挂帅、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部门各司其职的工作机制,为推动财政改革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省水利厅以内部绩效考核为抓手,推动水利工作和文明机关建设,继续保持了“全国文明单位”称号。省人社厅将民生为本、人才优先作为全部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领导责任制、工作责任制、协调责任制、督查责任制,各项指标任务全部完成。省统计局把绩效评估与机关效能、队伍建设、年终考核等有机结合,绩效评估更富成效。省审计厅按照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要求,全面推进审计管理创新,提升了审计工作效能。省国土资源厅把绩效评估与国土资源管理目标考评工作结合起来,与重点工作督查结合起来,促进了国土资源管理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省林业厅把绩效评估作为改善机关作风、提高机关效能、提升行业形象的动力和手段,推动了绿色湖南和生态文明建设。
(二)促进了经济发展与民生改善。各地各部门始终坚持科学发展观和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的执政理念,下大力气推进经济发展,努力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取得显著成绩。长沙市大力推进新型工业化,多举措打造和培育千亿产业集群,全市实现GDP5619.33亿元,占全省总量的27.8%,增速居全省第一;财政总收入667.24亿元,占全省总量的27.1%;固定资产投资3433.33亿元,占全省总量的30.2%。湘潭市大力加强重点工程建设,经济发展明显提速,固定资产投资增速居全省第一,GDP增速居全省第二。郴州市积极扩大消费需求,全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481.63亿元,增速居全省第一。衡阳市在招商引资中紧盯大企业,瞄准大项目,先后引进富士康、欧姆龙、中兴通讯等三大I T 产业项目,为打造“衡阳云谷”奠定了坚实基础。邵阳市依托境外工业园区,引导企业境外投资,新增境外企业、境外投资企业总数均居全省首位,促进了劳务输出和经济发展。永州市加强加工贸易园区建设,承接产业转移项目248个,同比增长38.5%,加工贸易进出口总额创历史新高。张家界市加快旅游产业转型提质,全年接待游客3000万人次,旅游总收入达160亿元。长沙市、常德市加大文明创建力度,加强城市管理、改善市容环境,获“全国文明城市”称号。怀化市投资16亿多元实施“青山、碧水、蓝天”工程,努力建成生态宜居城市。湘西自治州积极筹措资金,实现农保全覆盖,全州126.5万人参保,32.2万农村参保老人享受基础养老金。株洲市积极推进环境城乡同治,科学处理农村垃圾,城乡环境明显改善;实施城区绿色交通工程,建成覆盖全市的公共自行车租赁系统,市内公交全部电动化,方便市民出行。娄底市将调煤保电工作与干部政绩考核及任用挂钩,筹集4000多万元用于调煤保电,完成了全省三分之一以上的电煤调运任务。省电力公司千方百计省外购电,为保障全省生产生活用电作出了突出贡献。省经信委以绩效评估为抓手,不断推进工作创新,力推工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省住建厅多方筹集资金,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超额完成全年建设任务。省交通运输厅加大筹融资力度,全省共完成交通固定资产投资914.88亿元。省农业厅强化政策扶持与科技服务,促进粮食生产,全省粮食播种面积增加105.7万亩,增产18.4亿斤。省商务厅创新招商方式,提高招商实效,全省引进重大项目59个,世界500强企业18家。省国资委扎实推进央企对接合作,新增对接项目47个,涉及资金1242.6亿元。省国税局、省地税局加强税收征管工作,税收收入再创新高。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突出信贷政策倾斜,积极引导银行机构支持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全省达成200多个银企合作项目。省旅游局深入实施“251”旅游项目建设,累计完成投资1061亿元,旅游发展势头强劲。省粮食局切实抓好粮食收购工作,全省收购稻谷768万吨,增加179万吨。省物价局多举措调控物价,实现防通胀与保增长两不误。省政府金融办积极引进境内外多家金融机构来湘设立分支机构,为我省发展增添新活力。省教育厅积极推进义务教育合格学校建设,建成合格学校1168所,改善了城乡中小学办学条件。省科技厅组织实施一批科技重大专项攻关,有效解决了一些制约产业发展的技术瓶颈。省民政厅建立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有效保障了低收入群体的基本生活。省环保厅强化工程减排和管理减排,全面完成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省卫生厅推出公立医院改革十大便民惠民措施,医院诊疗服务水平不断提升。省扶贫办积极争取中央财政扶贫资金8亿元,同比增长34%。省药监局严厉打击无证照经营和违法使用非食用物质及食品添加剂的行为,有效预防了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发生。省民委完成4项民族政策法规修订工作,进一步完善了实施《民族区域自治法》的配套法规。省文化厅积极推进公共文化场馆免费开放,丰富了群众文化生活。省人口计生委切实加强流动人口管理,有效控制了人口增长。省外侨办积极推进我省友城结好工作,正式缔结友好城市关系5对。省广电局实施无线覆盖提质和农村电影放映工程,广播影视公共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省新闻出版局牵头建成农家书屋19818个,惠农益农成效明显。省体育局加强全民健身设施建设,群众体育取得新进展。省机关事务局对公务用车进行专项治理,公务用车购置保持零增长。省国防科工局全力推进军民融合产业发展,“双十工程”进展顺利,发展动力进一步激活。省知识产权局全面提升知识产权的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全年专利申请量超过27000件。省人防办加强应急指挥中心人防专网建设,人防应急、应战能力明显提升。省移民局积极帮扶发展移民产业,较好地促进了移民增收。省农办重点推动“百城千镇万村”建设工程,示范带动成效明显。
(三)推进了作风转变与依法行政。衡阳市、邵阳市建立市县乡村四级群众工作网络,推行干部下基层劳动制度,引导干部在劳动中转变作风。益阳市在全省率先组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共资源交易实行“管、办、监”三分离,规范了管理,提升了效益。省监察厅清理规范各类庆典、研讨会、论坛等活动,项目精减88.5%,节约经费1110万元。省公安厅、省司法厅推行精细化管理,加强干部平时考核,工作人员“懒、散、庸”等现象明显减少。省工商局严格执法,热情服务,满意工商建设取得新成效。省质监局规范行政审批程序,加强审批过程监管,行政效率明显提高。省安监局组织干部深入工矿企业生产一线,全面强化安全生产监管。省政府法制办积极服务政府法规建设,湖南特色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初步形成。国家统计局湖南调查总队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保持了机关的良好风气。长沙海关建立12360通关服务热线,极大地方便了通关企业和各界人员,受到好评。湖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严格检验检疫查验,科学处置各类质量安全事件,树立了部门良好形象。湖南银监局坚持依法监管,累计查出违规机构669家,有力促进了省内银行业金融机构依法经营。湖南证监局积极服务企业上市融资工作,助推省内8家企业成功上市。湖南保监局积极推介吸引6家保险公司来湘落户,4家已成立开业。省邮政局建成省、市、县互通互联的电子政务和电子监察系统,权
力运行进一步规范。
三、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是重点工程建设中存在建设成本大幅增加、建设资金压力大、项目审批和用地难度大、建设环境有待进一步优化等问题。二是为民办实事工作还存在项目计划下达迟、资金到位慢、地方配套难、后续管理有待加强等问题。三是经济发展方面,物价上涨压力较大,电煤等生产要素供应偏紧,经济结构需要进一步调整。四是社会建设方面,食品药品安全等问题群众反映强烈,安全生产形势较为严峻,社会不稳定因素仍然较多。
各地各部门要继续贯彻落实湘发〔2009〕10号文件精神,对本地本部门2011年列入绩效评估的工作和为民办实事情况进行“回头看”,研究改进存在的问题,开拓创新,扎实工作,为推进科学发展、富民强省作出贡献。
附件:2011年湖南省绩效评估结果
附件:
2011年湖南省绩效评估结果
一、经济发展突出贡献奖(1个)
长沙市
二、先进单位(20个)
(一)市州政府(4个)
1. 长株潭地区:株洲市
2. 湘中北地区:岳阳市
3. 湘南地区:郴州市
4. 湘西地区:怀化市
(二)省直单位(13个)
1. 经济管理部门: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厅、省林业厅
2. 社会发展部门:省民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统计局、省新闻出版局、省人防办
3. 执法监督部门:省监察厅、省审计厅、省政府法制办
(三)中央在湘单位(3个)
省国税局、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国家统计局湖南调查总队
三、合格单位(49个)
(一)市州政府(9个)
1. 长株潭地区:湘潭市
2. 湘中北地区:常德市、益阳市、娄底市
3. 湘南地区:衡阳市、永州市
4. 湘西地区:邵阳市、张家界市、湘西自治州
(二)省直单位(33个)
1. 经济管理部门: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省国资委、省地税局、省旅游局、省粮食局、省物价局、省国防科技工业局、省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省农办
2. 社会发展部门: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民委、省文化厅、省卫生厅、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省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省广播电影电视局、省体育局、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省知识产权局、省水库移民开发管理局、省扶贫办
3. 执法监督部门: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省环保厅、省工商局、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三)中央在湘单位(7个)
长沙海关、湖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湖南银监局、湖南证监局、湖南保监局、省电力公司、省邮政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