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农业科技创新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的意见》(湘发〔2012〕1号),经省委、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有关责任分工通知如下:
一、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加快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
1. 树立现代农业发展新理念。逐步建立科学合理、配套完善的反哺机制。坚持依靠科技进步,走资源节约、环境友好、优质高效、有区域特色的农业现代化道路。(省委农村工作部、省农业厅、省林业厅。列第一位的为牵头单位,其他单位为责任单位,下同)
2. 突出抓好优势传统产业提质增效。强化耕地保护,加强农村土地综合整治,认真抓好环洞庭湖基本农田建设、涔天河灌区耕地后备资源开发等重大工程,建设旱涝保收高标准农田。(省国土资源厅、省农业厅)依靠农业科技创新,着力提高粮食单产、品质和生产效益。积极推进粮食优质高产创建行动,重点抓好52个县1500万亩中低产田改造新增粮食产能建设工程、“种三产四”丰产工程和粮食丰产科技工程建设,力争粮食产量稳定在600亿斤以上。抓好40个全国蔬菜产业重点县建设。(省农业厅、省发改委、省粮食局、省财政厅、省农科院)加快推进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重点抓好20个国家级、100个省级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建设。实施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工程和池塘标准化生态化改造工程。(省农业厅、省发改委、省畜牧水产局)进一步优化蔬菜、油料、棉花、柑橘、食用菌等生产布局,加快油茶、茶叶、竹产业发展步伐,培育一批丰产基地县。建设一批园艺作物标准园。加强农业标准化建设,强化农产品质量监管,提高“米袋子”、“菜篮子”等供给保障能力和质量安全水平。(省农业厅、省林业厅、省发改委、省质监局)
3. 加快发展农业新型业态。以长株潭城郊生态休闲农业为龙头,以市州精品休闲农庄为骨干,以特色生态民俗家园为基础,建立完善全省乡村休闲观光旅游农业网络。(省农业厅、省旅游局、省乡镇企业局)集中力量加强洞庭湖生态经济区建设,抓紧制定总体发展规划和专项发展规划,力争经过3—5年努力,洞庭湖生态经济区建设初具规模。(省发改委、省委农村工作部、省国土资源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厅、省林业厅、省旅游局)
4. 着力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按照区域化布局、规模化经营、标准化生产、一体化发展要求,做大做强粮油、生猪、烟草、棉麻、果茶、水产、竹木、中药材、食用菌等优势特色产业。(省农业厅、省林业厅)着力构建长株潭都市农业圈、洞庭湖区适水农业带、湘中南丘岗节水农业带和武陵雪峰南岭罗霄山区生态农业带为重点的农业主体功能区。加快培育一批特色明显、类型多样、竞争力强的专业乡镇,建设一批高标准、上规模的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以新型工业化助推农业产业化,重点实施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5255”工程。加快实施品牌战略,着力培育一批市场占有率高、有湖湘特色的中国知名品牌。积极打造一批高标准的现代农林业示范县、示范园区。(省发改委、省农业厅、省林业厅、省乡镇企业局)
二、加大科技创新力度,强化现代农业科技支撑
5. 进一步明确农业科技创新重点。围绕保障农产品有效供给,加强水稻等主要粮食作物品种选育、大面积均衡增产技术研究,突破生猪、草食动物、淡水产品定向选育和分子育种技术以及规模化健康养殖技术瓶颈;围绕创新型湖南建设,加速农产品精深加工、生物质能、现代农业装备与制造、农村现代物流等产业的技术创新;围绕“两型社会”建设,开展以节地、节水灌溉、节肥为主的农业节能减排技术,以种养循环、生物链循环为主的农业循环技术,农业重大灾害防控技术和农业生态安全等关键技术研究,构建“两型”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围绕绿色湖南建设,加强主要用材、木本粮油树种良种选育与丰产培育技术及森林有害生物无公害防治研究,力争在油茶、生物柴油、竹木加工、林下经济等优势领域有较大突破;围绕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抢占生物育种、生物质能源、生物饲料、生物农(兽)药、生物疫苗等产业的科技制高点,建立技术创新和产业化技术体系;围绕改善农村民生,加强农村饮水安全保障、水生态环境治理、清洁社区建设、新能源开发利用等技术研究。力争取得一批重大农业科技创新成果,“十二五”末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达60%以上,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和农民收入水平有明显提高。(省科技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厅、省林业厅、省农科院)
6. 突出抓好农业关键技术攻关。组织实施优质种苗工程,突出抓好以杂交稻、优质稻、杂交辣椒、工程鲫、双低油菜、油茶、杉木、马尾松为主的现代种业技术攻关,继续巩固杂交水稻研究的国际领先地位,培育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广阔市场前景的优良品种。加强优势种苗繁育基地建设。鼓励扶持农业专家领军种业龙头企业。(省科技厅、省农科院、省农业厅、省林业厅、湖南杂交水稻研究中心)加大对种业发展的财政支持力度。加强种业知识产权保护,完善品种认定、保护、退出机制。认真抓好超级稻分子育种、生猪产业化、油茶产业化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和农村物联网综合服务科技工程、生物纤维转化生物质能源、茶果蔬加工、楠竹、黑茶、藤本植物等关键技术项目的研究和组织实施。从农作物分子育种、特色农产品加工、物联网农产品质量安全溯源、生物农药等领域遴选10个左右重大科技专项进行攻关。(省科技厅、省农科院、省农业厅、省林业厅、省知识产权局)建立省农业科技创新专项引导基金。(省财政厅、省科技厅、省农业厅、省林业厅、省农科院)
7. 积极推进农业科技平台建设和机制创新。重点抓好国家杂交水稻实验室、油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柑橘实验室、茶叶加工国家实验室等一批国家级、省级实验室建设。完善动物、植物和微生物种质资源库,加强珍稀野生植物、农作物近缘野生种原生境保护,建设一批农业科学数据中心、野外定位观测站、林业生态观测站和检测中心。加快建设省农作物海南南繁育种共享平台、转基因作物安全评价中心、南方航天育种基地等科技公共服务平台。加强农业气象研究试验,强化人工影响天气科技能力建设。深化农业科研院所改革,健全现代院所制度,扩大院所自主权。大力推进现代产业技术体系建设。建立协同创新联动机制,集成优势,组织跨地区、跨部门、跨学科联合攻关。稳步发展农林业技术交易市场。支持民营农林业科研机构发展。完善农林业科研立项机制和评价机制。(省科技厅、省农业厅、省林业厅、省气象局、省农科院、湖南杂交水稻研究中心)
8. 加快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和推广应用。以长沙、永州国家农业科技示范园区和长沙县、岳阳市屈原管理区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县等为平台,继续推进农业科技园区建设和产学研联盟建设,着力促进农业科研院所、涉农院校与农业大县、企业结对帮扶。加快农业科技推广网络建设,加强乡镇或区域性农(林)业技术推广、动物疫病防控、农产品质量监管、农村能源开发利用等公益性服务。(省农业厅、省林业厅、省科技厅、省发改委、省农科院)大力发展农村社会化技术推广服务组织,实施农村科技合作组织推进行动。继续推行农科教、产学研、科工贸紧密结合的农技推广服务模式,鼓励教学科研人员深入农村第一线开展科技推广,并将其成果作为评定职称的重要内容。实施县域农业科技创新能力提升专项计划和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计划,加强农业特色产业科技示范基地、专家服务基地、引智基地和星火产业示范带建设。继续实施科技特派员农村科技创业行动,扩大科技特派员工作覆盖面。(省科技厅、省委农村工作部、省农业厅、省林业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农科院)
三、充分运用科技成果,提升现代农业设施建设水平
9. 坚持把水利建设放在农村基础建设的优先领域。继续实施《洞庭湖区治理近期实施方案》,推进35座大中型水库和1070座小Ⅰ型、1303座小Ⅱ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继续推进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和大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广泛开展骨干山塘清淤扩容和沟渠疏浚。开展抗旱应急水源工程建设。加快推进民生水利建设,2012年解决300万农村人口饮水安全问题。科学治理农村地区小河道、小流域,加快完成列入国家规划的330条中小河流治理任务和96个县级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建设。(省水利厅、省发改委)加强农村气象防灾减灾体系和农业气象服务体系建设,抓好长株潭城市群气象服务保障和气象防灾减灾综合示范区建设,加快国家超算长沙中心气象远程超算工程配套设施建设。完善农村基层社区应急预案,保障应急物资储备。(省气象局、省发改委)
10. 加强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加快建设覆盖城乡的农产品流通网络,推进区域性骨干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和改造。鼓励供销社、邮政物流、粮食流通、大型商贸企业参与农产品批发市场、仓储物流体系的建设经营。继续支持“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充分发挥供销合作系统农村现代流通主导力量作用,加快构建运转高效、功能完备、城乡并举、工贸并重的农村现代经营服务新体系,重点抓好“新网工程”和“网上供销社”建设。逐步建立一批规范的交易市场、物流园区、配送中心和农村超市,壮大农产品流通龙头企业。(省商务厅、省供销社、省农业厅、省乡镇企业局、省粮食局)积极开展多形式、多层次农产品展销活动,重点培育以长沙红星中国中部(湖南)国际农博会、湖南西部农博会和湖南茶博会为重点的地方特色农产品展会品牌,推动农业生产者与农资批发市场、超市、宾馆饭店、学校、企业的对接,开展直供直销。逐步规范和完善大宗农产品期货市场。加快培育农村经纪人、农产品运销专业户和农村流通中介组织。(省商务厅、省农业厅、省供销社、省政府金融办、省粮食局、湖南证监局)
11. 大力推进农村信息化进程。加快国家农村信息化科技示范省建设。充分利用物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结合“三网融合”和“村村通宽带工程”建设,整合“12316”三农服务热线、“12396”科信通系统、农村远程教育等资源,搭建“三农”综合网络信息平台,构建农村信息化服务公益模式,积极开展农村电子社区试点工作,推进科技信息进村入户,积极推进新农村网络及视频建设,加强对“三农”工作的宣传。结合林地测土配方系统建设提升林业信息化水平。(省科技厅、省委农村工作部、省广电局、省水利厅、省农业厅、省林业厅、省供销社、省农科院)
12. 加快推广农业机械化。
加快农机企业集群集聚发展,扎实推进湘潭九华湖南农业工程机械产业园建设,做强岳阳和株洲收获机械、长沙和衡阳农用运输机械、益阳小型动力与耕作机械、双峰小型加工机械等优势农机产业园。坚持农机农艺相结合,加快开发适地适用新型农机具。深化农机具购置补贴改革,大力推广水稻等主导产业所需的先进适用农机装备和农机化技术,重点推广水稻集中育插秧、精量播种、化肥深施、保护性耕作等技术。(省农业厅、省农机局)
13. 加强农村生态环境建设。充分利用生态环保节能新技术,加强对林地、湿地及生态脆弱地区的保护和修复,开展生态清洁型小流域建设,加快推进石漠化、崩岗和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抓好环洞庭湖区和“四水”流域水土保持工作。大力开展植树造林,2012年完成规划营造林602万亩。继续实施退耕还林、水土保持、生态公益林保护、防护林体系、自然保护区建设。统筹推进城乡绿化,创建一批绿色生态城镇、绿色生态乡村。加快森林防火体系建设,完善森林防火工作预警预报。加快农村新型能源推广应用,突出抓好大中型沼气、太阳能、污水净化处理等生态节能工程,2012年新建10万口户用沼气池。加强农村面源污染治理,推广使用有机肥、高效低毒低残农药、可降解农膜和秸秆还田。建立健全农村环境监测体系。严格控制城镇和工矿企业“三废”对农村的污染,加强重金属污染产地改良与修复,继续推进农村清洁工程和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逐步改善农村环境。(省林业厅、省环保厅、省水利厅、省委农村工作部、省农业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
四、着力用科技武装农民,全面造就现代农业人才队伍
14. 大力培养新型农民。大力开展现代农业实用技术、农村经营管理技术、农村信息化技术、农民就业创业技能培训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加速实施农村党员干部远程教育工程、农村职业技能培训工程、实用人才创业培训工程、农村劳动力培训“阳光工程”、农村信息化骨干队伍培训工程和“雨露计划”扶贫培训,重点培养科技致富带头人、种养业能手、农村经纪人、专业合作社领办人、农民企业家和农村高技能人才。设立全省农民素质教育培训专项资金,认真落实中等职业教育免费政策和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政策。(省委农村工作部、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厅、省林业厅、省水库移民开发管理局、省扶贫办、省委组织部、省农科院)
15. 加快培育农业科技人才队伍。大力培养和引进高层次创新型农业科技人才,“千人计划”、“百人计划”等引才工程和科技领军人才培育计划向农业农村倾斜。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培育跨区域、跨部门、跨学科的优秀科技创新团队。大力推进省部共建高等农林院校,积极参与国家卓越农林教育培养计划,办好一批涉农学科(专业),提高涉农学科(专业)的生均拨款标准。加大对农村特别是贫困地区定向招生力度。引导和鼓励高等院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工作,深入推进大学生“村官”计划和科技副县长计划。实施更加开放灵活的现代农业人才激励政策,完善基层农技推广人员职称评价标准,注重工作业绩和实效,鼓励科技人员在生产一线从事农技推广和创新创业。(省科技厅、省教育厅、省委组织部、省农业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农科院)
16. 完善农民教育培训体制机制。认真落实《湖南省农民教育培训“十二五”发展规划》,积极构建与城乡统筹发展相适应的农民教育培训网络,整合农民教育培训资源,以涉农院校、科研院所、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农科教中心、就业培训中心、职教中心、技工学校、农村基层服务站、农村远程教育网点为依托,统筹推进农村职业教育、农业科技教育、成人教育和农民终身教育等农民教育培训工作。积极引导教育机构、企业、科研单位和其他社会力量参与农民教育培训。扎实推进全国农村信息化专业人才实训基地、全国现代农业(湖南)培训基地建设。进一步完善政府主导、面向市场、国有与民办相结合、企校合作、工学结合、灵活开放、有特色、多元化的农民教育培训网络,建立健全省、市、县、乡四级农民教育培训体系。引导同一地区教育培训机构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省委农村工作部、省农业厅)
五、坚持科学统筹谋划,推进城乡协调发展
17. 加速实施统筹发展战略。坚持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着力构建新型的工农关系、城乡关系,积极推进城乡规划、产业布局、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生态环境一体化,促进公共资源在城乡均衡配置。(省委农村工作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18. 加快发展小城镇。按照省城镇体系规划要求,积极做大做强县城和中心镇,打造一批生态环境优美、品质高、综合承载能力强、有特色的精品小城镇,建设一批绿色社区,使之成为向周边农村提供生产生活服务的功能中心。积极支持城镇规划和城镇扩容。推动城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逐步构建城乡居民平等享受基本公共服务的长效机制。积极稳妥推进户籍管理制度改革,促进农村人口向中小城市和建制镇有序转移。(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委农村工作部、省国土资源厅、省公安厅)
19. 促进县域经济加速提质。坚持将发展县域经济作为富民强省的重要支撑,着力推进县域传统产业向现代产业转变,重点推进产业园区与重大项目建设,培育特色支柱产业。围绕县域支柱产业和骨干企业,培育一批经济总量过100亿元、地方财政收入过10亿元的经济强县市,激励有条件的县市入围全国百强和中部百强县市。努力激活县域各类创业资源,鼓励支持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切实落实扩权强县各项政策措施,进一步完善县域经济考核评价体系,实行分类指导,对增量与存量一并进行考核,促进县域经济更好更快发展。(省委农村工作部)
20. 提高新农村建设示范水平。积极稳步推进“百城千镇万村”新农村建设试点工程和环长株潭城市群城乡统筹示范工程,分类指导,逐步扩大示范规模,推进连片示范、联镇示范和跨区域示范。鼓励具备条件的县市区率先整体推进新农村建设,支持冷水江市试点和省第三轮示范镇建设示范工作。加强示范区的现代农业建设、村庄建设与环境整治和村级管理。积极推广攸县镇村同治经验,以点带面,努力提高全省新农村建设水平。(省委农村工作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两型”办)
21. 扎实推进新一轮扶贫开发工作。继续把湘西自治州作为扶贫攻坚主战场。加大武陵山和罗霄山片区扶贫攻坚力度,明显改善连片特困地区的生产生活条件,增加贫困农民收入。切实抓好24个少数民族县高寒山区农民脱贫解困工作。坚持开发式扶贫与农村社会保障两手抓,促进扶贫开发政策与农村低保制度有效衔接。2012年直接帮扶贫困农民80万人。逐步建立健全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三位一体的“大扶贫”格局。(省扶贫办、省发改委)认真落实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2012年完成1万人避险安置任务,妥善解决搬迁移民后续发展问题。(省水库移民开发管理局)2012年完成10万户农村危房改造任务。(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解决好林区林农、农垦企业职工生活困难问题。(省林业厅、省农业厅、省财政厅)
六、创新管理体制机制,努力提高“三农”工作水平
22. 切实加强领导。坚持把“三农”工作作为全省工作的重中之重,进一步强化县市区党政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涉农部门各司其职的管理体制机制,在干部配备、政策制定、财力投入、工作部署上切实体现重中之重的要求。各级领导干部要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深入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加强政策研究,破解发展难题。对各市州、县市区分管“三农”工作的党政领导进行分期集中培训。(省委组织部、省委农村工作部)
23. 建立健全农业投入的长效增长机制。持续加大财政用于“三农”的支出,持续加大国家固定资产投资对农业农村的投入,持续加大农业科技投入,确保增量和比例均有提高。发挥政府在农业投入上的主导作用,建立投入稳定增长的长效机制,确保新增财政“三农”投入部分用于公益性、基础性领域。认真落实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良种补贴和农机具购置补贴政策。严格落实新增教育、卫生、文化、社会保障等事业经费主要用于农村的政策规定,对执行情况进行专项检查。整合资源,加强监督管理,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省财政厅)发掘优势农业农村资源,积极推进农业龙头骨干企业上市融资。支持建立现代农业发展创投基金。加快农村金融服务组织建设,创新农村金融产品。加强沅陵县国家农村金融服务体系改革试验区工作的组织协调。鼓励社会资本投资现代农业建设。(省政府金融办、省委农村工作部、省农业厅、省乡镇企业局)
24. 完善农村经营管理体制机制。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长久不变,进一步落实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积极引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基本完成覆盖农村集体各类土地的所有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推进包括农户宅基地在内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稳步扩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财政适当补助工作经费。(省委农村工作部、省国土资源厅、省财政厅)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完善相关配套政策,搞好国有林场改革整体推进全国试点省建设。(省林业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编办)继续推进水利改革试点。(省水利厅)加快征地制度改革,切实维护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收益分配权。(省国土资源厅)探索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加快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重点培育100家省级示范社。(省委农村工作部)继续深化农村综合改革,加大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力度。积极稳妥开展乡村债务化解工作。(省财政厅、省委农村工作部)
25. 创新农村社会管理。进一步加强以村党支部为核心的基层组织建设,着力培养一支带富能力强的村级干部队伍。(省委组织部)加快完善以村党支部为核心、村民(代表)会议为决策机构、村民委员会为执行机构、村务监督委员会为监督机构的村民自治机制。推进村务公开,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逐步建立农村资产资源交易、财务管理和廉政监督平台。建立健全农村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和应急管理体制。(省委农村工作部、省监察厅、省民政厅)深入开展农村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加强农村文化建设,倡导科学健康文明生活方式,开展有益身心健康的各类文化体育活动,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省委宣传部)
26. 加强“三农”工作督促检查。尽快建立和完善“三农”工作绩效考核评价机制,加强对“三农”重大决策、重要措施、重点工作、重大项目的督促检查。加强农民负担监管,严格实行农民负担重点县监控工作,对连续三年列为省农民负担重点监控县的党政一把手实行问责,确保各项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落实到位,确保农业现代化建设取得实效。(省委农村工作部、省监察厅)
各单位要根据责任分工,认真履行职责,研究制定并落实具体实施方案。各牵头单位要主动加强与责任单位的联系,积极协调配合,切实做好相关工作,确保各项政策措施不折不扣落到实处。2012年12月底前,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将对责任分工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督促检查。
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