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湘发〔2011〕8号文件有关责任分工的通知

索引号:430S00/2012-13628 文号:湘办发〔2012〕25号 统一登记号: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信息时效期: 签署日期: 登记日期: 所属机构: 所属主题: 发文日期:2012-06-26 公开责任部门:

中共张家界市委,张家界市人民政府,省直机关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张家界市开展国家旅游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若干意见》(湘发〔20118号),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经省委、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有关责任分工通知如下。

  一、加快旅游产业转型提质,大力打造世界旅游精品

  1. 加强资源生态保护和建设。严格落实《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和《湖南省武陵源世界自然遗产保护条例》,确保世界自然遗产资源永续利用。加快推进以武陵源核心景区环境综合整治、森林防火及病虫害防治、地质遗迹保护、石漠化防治、退耕还林、核心景区居民搬迁等为重点的生态保护工程建设,全面实行封山育林和禁伐,切实加强生物多样性和地貌多样性保护。(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林业厅、省环保厅、省国土资源厅、湖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排第一位的为牵头单位,下同)创新技术手段,加强环境监测,加快建设世界遗产地旅游可持续发展观测站,实行景区环境容量监测管理,推行景区轮休制度。加大生态文明建设力度,加快生态县区、生态乡镇、生态村创建,努力建设国家级生态市。建立健全生态补偿机制,在张家界市开展全省生态补偿试点,逐步提高生态林补偿标准。(省环保厅、省林业厅、省旅游局)在旅游开发建设中切实保护生态环境,严格控制景区内的建设活动,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保“三同时”制度。加强水体、土壤和大气污染防治,推行绿色酒店消费模式,鼓励使用清洁型交通工具,加快实施景区环境保护工程,加强垃圾无害化处理,加大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力度,实施农村清洁工程,始终保持张家界森林覆盖率、大气质量和水质等生态环境指标在全国的领先地位。(省环保厅、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水利厅、省林业厅、省农业厅、省旅游局)

  2. 完善旅游产品体系。围绕旅游发展各要素和市场需求,加快旅游产品创新,丰富产品类型,增加产品供给,构建具有市场竞争力的现代旅游产业体系。在巩固发展世界自然遗产观光旅游的同时,大力发展休闲度假旅游、商务会展旅游,加快形成观光旅游、休闲度假、商务会展“三位一体”的复合型旅游产品体系。加快培育发展民俗风情体验、温泉度假、乡村旅游、科考探险、户外运动、体育休闲、康体疗养、自驾旅游等新型旅游产品。(省旅游局、省科技厅、省商务厅、省农业厅、省文化厅、省卫生厅、省体育局、省政府农办)支持张家界市申办国际通行的旅游体育娱乐项目、申报竞猜型体育彩票和大型国际赛事即开彩票。(省体育局)优化旅游产业空间布局,加强县域优势特色旅游产品的开发和建设。推进东西线旅游差异化发展,加强资源整合和整体营销,打造一批精品景区(点)和旅游线路。加强张家界地貌科学研究,加快武陵源世界自然遗产扩展申遗步伐,拓展世界自然遗产观光旅游范围。(省旅游局、省发改委、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3. 扶持旅游业相关企业发展壮大。为与旅游业相关的住宿、餐饮、客运、购物、文化娱乐、旅行服务等企业营造经营发展的良好环境。采取奖励措施,鼓励创建5A级景区、五星级酒店和全国百强旅行社。全面开放旅游投资领域,营造良好投资环境,鼓励吸引社会资本进入旅游行业,大力引进国内外旅游业界知名企业和品牌。通过信贷、财税等方面的支持,培育一批信誉良好、具有核心竞争力的旅游品牌企业,鼓励旅游企业通过兼并重组做大做强,支持旅游项目建设和旅游基础设施提质升级。推进以旅行社、旅游运输企业、景区经营企业为重点的旅游企业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允许旅行社参与政府采购和服务外包。(省旅游局、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省地税局、省工商局、省物价局、省国税局)

  4. 加强旅游市场营销。建立完善以政府为主导、企业和行业协会为主体、营销代理机构为补充的旅游营销体系。突出张家界旅游资源产品特色,挖掘地域文化内涵,对张家界旅游整体形象定位进行优化调整和提升。支持张家界旅游整体形象宣传,在省内机场、车站等重要公共场所设立张家界旅游形象宣传牌,在全省旅游公益宣传中,突出宣传张家界旅游元素。坚持以国内市场为重点,积极发展入境旅游,实施市场多元化战略。加强营销策划,创新营销方式,通过举办大型节庆、会展、文化演出、体育赛事等活动,打造旅游热点。(省旅游局、省委宣传部、省发改委、省文化厅、省广电局、省体育局、省机场管理集团)

  5. 提升旅游国际化水平。制定实施旅游国际化发展战略,用国际先进经营理念、行业标准、服务规范对旅游行业进行改造提升,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旅游产品,增强开拓国际市场的能力。大力引进著名酒店品牌、景区管理企业和旅行商,推进高档酒店和度假酒店品牌化经营,提高景区景点经营管理水平。(省旅游局、省工商局、省质监局)加强与世界旅游组织、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等国际机构的交流协作。建立与国际通行规则相衔接的旅游服务质量标准体系。加强国际旅游营销网络建设,巩固韩国和我国台湾等传统市场,大力开拓东南亚新兴市场和欧美日市场。(省旅游局、省质监局、省政府外事侨务办)开拓国际航线,增加中转航班和包机航班。对张家界市在境外市场投放旅游广告、组织大型促销活动给予专项资金支持,加大对发展张家界入境旅游奖励力度。扩大口岸开放,尽快实现境外游客到张家界落地签证。(省政府口岸办、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省旅游局、省机场管理集团、长沙海关、湖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省公安边防总队)

  6. 加强旅游区域协作。充分发挥龙头作用,加强客源共享和线路组合,带动大湘西旅游经济快速发展。积极参与武陵山经济协作区建设,加快与周边地区旅游通道建设步伐,将张家界打造成为武陵山区旅游集散中心和核心增长极。与长株潭城市群、武汉城市圈、成渝城市圈、长三角、珠三角、环渤海湾等重点客源市场加强合作,并积极做好与国内主要入境旅游城市和旅游线路的对接组合。(省旅游局、省发改委、省经协办)

  二、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建设国际风景旅游休闲度假城市

  7. 优化旅游城市功能布局。按照集聚、拓展、优化的发展思路,将张家界市中心城区打造成核心旅游服务区;按照压缩、控制、提升、纯化的原则,将武陵源区打造成为国际休闲度假风情小镇;依托工业基础和温泉资源,加快慈利新型工业和旅游经济发展;发挥红色、人文旅游资源和农林副产品资源优势,着力打造桑植生态文化旅游经济区;积极推进各具产业发展特色和文化环境优势的小城镇建设。(省旅游局、省发改委、省经信委、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文化厅、省农业厅、省林业厅)

  8. 加强旅游城市景观建设。根据城市各板块的自然和历史人文特征,打造山水生态、都市风貌、民族文化、古街风貌等不同主题风格的街区;加快澧水河景观风貌带、滨河廊道和城区周边山体景观建设,打造山、水、城穿插交融的城市景观;规划建设好城市绿地系统,优化城市公园、绿地布局,加强城市街道、城区与景区通道两旁的绿化和建筑物风格的统一;加大旧城改造力度,全面实施城市两区环境整治提升和“穿衣戴帽”工程。(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旅游局、省民委、省国土资源厅、省文化厅)

  9. 完善旅游服务配套设施。大力推进城市路网、站场、码头、电网、通信、供水、供气、防洪、环保等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完善城市服务功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经信委、省环保厅、省水利厅)加快实施张家界国际会展中心、贺龙国际体育中心、张家界体育生态公园、武陵源原生态绿景休闲园、自然历史博物苑、高档酒店、特色商业街区等项目建设,推动旅游产业提质升级。(省发改委、省商务厅、省体育局、省旅游局、省贸促会)继续推进景区游道、厕所、标识标牌、游客中心、旅游信息系统等项目建设,进一步提升景区服务设施配套水平。(省旅游局、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完善信息网络基础设施,推进信息技术广泛应用,加快建设“数字张家界”,实现无线宽频网络全覆盖。(省经信委)

  10. 构建便捷的旅游交通体系。加快张家界荷花机场改扩建和航空口岸基础设施建设,积极引进基地航空公司,增加国内航线航班,开辟稳定的国际航线航班。(省政府口岸办、省机场管理集团)加快建设黔江—张家界—常德铁路和长沙—益阳—常德城际铁路,使张家界市早日融入国家高速铁路网,规划并建设新张家界站周边市政基础设施,实现“和谐号”高速动车组始发终到张家界市,并增开列车对数,提高服务品质,争取安康—张家界—衡阳铁路、石门—怀化铁路增建第二线列入国家“十二五”铁路建设规划。(省发改委、省经信委、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规划建设龙山—桑植—张家界—新宁、慈利—澧县、慈利—宜昌等高速公路,加快张家界绕城公路、环武陵源景区公路和张沅、慈石、桑鹤等干线公路建设。建立和完善张家界市区至主要景区公交网络。(省交通运输厅、省发改委)

  三、创新体制机制,全面提升旅游管理服务水平

  11. 创新旅游行政管理体制。探索有利于旅游目的地城市发展和核心景区保护的行政管理体制。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建立健全政府引导、行业自律、企业依法自主经营的旅游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健全旅游管理政策法规体系。(省旅游局、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林业厅、省编办、省政府法制办)

  12. 推进旅游管理一体化建设。创新旅游景区管理体制,探索核心景区旅游资源一体化管理模式,实行所有权、管理权、经营权分离。加强旅游项目建设审批。实行导游员张家界从业认证准入制度。推进旅游行业利益分配机制改革,建立科学合理的旅游薪酬机制和旅游佣金收授机制。(省旅游局、省发改委、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林业厅、省物价局)

  13. 加强政府旅游服务职能。加快推进政府职能由管理为主向管理与服务并重转变,建立健全旅游信息咨询服务系统、旅游安全监测和预警预报系统、旅游应急服务体系、游客投诉处理机制和旅游高峰时段游客分流机制。(省旅游局、省经信委、省安监局)创新社会管理,提高市民文明素质,建立“平安满意在张家界”专项活动长效机制,构建平安满意的旅游环境。(省文明办、省工商局、省旅游局)

  14. 创新旅游行业管理手段。加强旅游目的地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加快与全省旅游诚信9000系统的对接,努力提升旅游管理的科学化、信息化水平。加强旅游诚信体系建设,建立旅游企业信用等级制度,制订旅游从业人员诚信服务准则,加快“12301”旅游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建立游客、媒体、社会广泛参与的旅游服务质量监督、评价机制,提高游客满意度。(省旅游局、省经信委、省物价局、省质监局、省工商局)加快旅游行业协会改革,实现旅游协会与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脱钩,强化旅游协会的行业指导、自律、维权等功能。(省旅游局、省民政厅)

  四、坚持旅游带动战略,促进区域经济健康快速发展

  15. 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大力推进旅游商品开发、生物医药、清洁能源等新型产业发展,加快传统产业改造升级,从省新型工业化引导资金及其他相关资金中安排资金予以支持。(省经信委、省发改委、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旅游局、省政府农办)加快园区经济发展,根据发展需要适当调整扩大张家界经济开发区(科技工业园)规划面积,支持慈利工业园、桑植工业园发展建设,对园区基础设施建设给予补助和贷款贴息支持。抓紧实施桑植天然气开发、南滩风能发电、宜冲桥水库、凉水口水库、大鲵保护繁殖产业化、五倍子系列产品开发等项目建设。(省发改委、省经信委、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厅、省政府农办)

  16. 发展壮大现代服务业。围绕旅游产业转型提质,大力发展休闲度假、商务会展、文化娱乐、康体疗养等新兴服务业。结合创建湘西北地区金融创新示范区,加快发展现代金融业。(省旅游局、省发改委、省经信委、省商务厅、省文化厅、省卫生厅、省政府金融办)加快推进旅游商品、农产品等专业批发市场建设,将张家界物流园列入省重点物流园区建设规划,给予政策倾斜和资金支持。(省发改委、省经信委、省财政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商务厅、省农业厅、省旅游局、省政府农办)鼓励有实力、有信誉的企业发展主题公园、度假区、产权式酒店以及度假休闲型房地产,引导旅游地产业健康有序发展。(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发改委、省经信委、省国土资源厅、省旅游局)

  17. 培育发展现代农业。大力发展旅游农业、城市农业、生态农业和品牌农业,加强蔬菜、烟叶、花卉苗木、油茶、茶叶、五倍子、大鲵等产业建设;积极开展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和质量认证工作,加快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项目建设;对张家界市农产品加工重点项目和龙头企业基地建设,给予贴息或引导资金支持;支持张家界市薯类创业中心建设。支持张家界市富硒农产品开发。(省农业厅、省发改委、省经信委、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质监局、省旅游局、省林业厅)

  18. 大力发展绿色低碳循环经济。推广应用清洁生产、节能减排技术和产品,支持张家界市推进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大力发展太阳能、风能、农村沼气、畜禽养殖业废弃物综合利用、农作物秸秆利用、中水回收利用等循环经济,提高投资补助标准。(省发改委、省经信委、省政府农办、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环保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厅)

  19. 大力推进旅游与文化的融合。加强对张家界市历史文化、民俗风情、地质构造等方面的研究,深入挖掘民族文化、区域文化内涵,增强张家界旅游的文化底蕴。(省文化厅、省民委、省国土资源厅、省旅游局)加强对外交流合作,继续办好国际乡村音乐节等旅游文化活动,为张家界旅游增添国际元素和时尚魅力。锤炼提升《天门狐仙》、《魅力湘西》、《梯玛神歌》、《烟雨张家界》等文化演艺节目,丰富张家界旅游内容。(省文化厅、省委宣传部、省政府外事侨务办、省旅游局)

  五、加强组织领导,健全扶持政策体系

  20. 组织领导。成立张家界国家旅游综合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副省长任组长,省直相关部门负责人及张家界市主要负责人为成员,指导协调、研究解决旅游综合改革试点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以上现场办公会,督促工作落实。省直各有关部门和张家界市要认真贯彻落实本《意见》提出的各项任务和政策措施,明确责任分工,加强督促检查。张家界市委、市政府要尽快制定《张家界国家旅游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方案》,报领导小组审定后组织实施。(省政府办公厅、省委办公厅、省直有关单位)

  21. 财税政策。省财政厅、省旅游局在安排旅游发展资金时,对张家界市给予重点支持。加大对张家界市一般性财政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力度,在安排省预算内投资补助资金、专项补助资金、政府债券和国外贷款时,对张家界市予以倾斜。大力支持张家界公益性项目建设,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等相关部门在地方配套资金、前期经费和贷款贴息方面给予重点支持。积极争取中央财政旅游发展资金支持。开展旅游风险基金试点工作,增强旅游产业抵御风险能力。(省财政厅、省发改委、省旅游局、省政府金融办)

  22. 投融资政策。适度放宽对张家界市的融资审批,不断扩大金融信贷投放规模。支持张家界市组建农村商业银行、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和融资性担保公司。以信托、受益权或收费权质押、中小企业互助联保、BOTTOT等方式,拓宽投融资渠道。支持张家界市的经营性融资平台公司商业运作。推进张家界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资产重组。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股份制改造、发行债券和上市等方式直接融资。积极帮助张家界市引进国外优惠贷款和政府投资。(省政府金融办、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旅游局)

  23. 土地政策。统筹保障张家界市旅游产业发展和基础设施建设重大项目用地需求。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实行定期评估制度,对确需在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外选址的项目,允许依法定程序调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和资金适度向张家界市倾斜。(省国土资源厅、省发改委、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4. 人才支持。实施“人才兴旅”战略,积极创造条件,整合现有教育资源,申办张家界旅游学院,建立以高等学校和职业技术学校为基础的旅游人才教育培训体系,培养引进中高级、多语种旅游经营管理人才和生产服务一线技能型人才。(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旅游局)加强旅游从业人员职业资格认证和考核评价,建立完善的劳动保障制度。建立旅游专家库和旅游研究机构,推进旅游产学研联合。(省旅游局、省科技厅、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5. 其他扶持措施。对国家西部开发政策、民族地区政策、扶贫开发政策、湘西地区开发政策在张家界市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清理,确保各项扶持政策落实到位。大力精简行政审批事项,试行省直委托审批、省直单位联合审批,提高办事效率。(省发改委、省直有关单位)

  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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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     责任编辑:朱金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