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2年绩效评估和为民办实事情况的通报

索引号:430S00/2013-01376 文号:湘办发〔2013〕4号 统一登记号: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信息时效期: 签署日期: 登记日期: 所属机构: 所属主题: 发文日期:2013-02-01 公开责任部门:

2013年21日)

  根据《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2年湖南省绩效评估实施方案〉的通知》(湘办发〔201212号)、《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2年为民办实事实施意见〉的通知》(湘办发〔20122号)精神,省绩效办、省为民办实事考核办组织对14个市州党委、政府和131个省直及中央在湘单位2012年工作绩效和为民办实事落实情况进行了年终考评。经省委、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绩效情况

  2012年是我省绩效评估实施省直机关单位“全覆盖”的第一年。将省委、省人民政府的重点工程与重点工作、为民办实事、经济发展、社会发展、党的建设、机关管理与效能建设、市州和部门重点工程与重点工作等分为7大类指标,并层层分解到各级各部门和各工作岗位。年终评估时,对各单位进行公众评估和内部评估。总的来看,各地各部门较好地完成了各项指标任务,人民群众比较满意。

  (一)省委、省人民政府重点工程、重点工作指标总体上超额完成。纳入评估的50个重点工程(不含BOT项目),完成投资532.75亿元,为年计划的122.7%。省直有关部门承担的37个项目完成投资435.34亿元,为年计划的122.2%。其中,省交通运输厅承担的34条高速公路和1个航道建设项目超额完成任务,15条高速公路建成通车;省卫生厅承担的18个县级医院建设项目完成投资2.43亿元,为年计划的121.4%;省林业厅承担的省森林防火体系建设项目完成投资8100万元,为年计划的101.3%;省人防办承担的省人防疏散基地项目完成投资4050万元,为年计划的101.3%。市州承担的13个项目完成投资97.42亿元,为年计划的124.9%。其中,长沙市承担的湘江长沙综合枢纽工程完成年计划的115.8%,两桥一隧过江通道完成年计划的124.5%,轨道交通12号线工程完成年计划的110.1%,铜官窑国家考古遗址公园项目完成年计划的100%;衡阳市衡云快速干道完成年计划的104.5%;株洲市云龙大道完成年计划的195%,东环北路和湘江六大桥建设完成年计划的250.8%;常德市沅江西大桥建设工程完成年计划的186%;岳阳市芙蓉大道北拓(湘阴段)工程完成年计划的101%;邵阳市城市主干道完成年计划的128.1%;娄底市长韶娄高速娄北连接线及其配套路网工程完成年计划的190%;怀化市舞水河综合治理项目完成年计划的178%;湘西自治州G209G319吉首绕城道路项目完成年计划的139.3%。国企改革扫尾工作稳步推进,改革市州属企业113户,安置职工4.3万余人。同时,各地各有关部门切实加强重点工程综合管理,全面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积极落实优惠政策,确保了重点工程的顺利推进。

  (二)18项22个为民办实事指标全面完成。其中16个指标超额完成:新建农村公路7077公里,为任务的118%;解决330.1万农村居民饮水不安全问题,为任务的110%;解决广播电视盲村用户收视问题50.03万户,为任务的100.1%;新开工廉租住房7.99万套,为任务的107.6%;新开工公共租赁住房10.04万套,为任务的106.9%;改造农村危房28.26万户,为任务的282.6%;扩改建乡镇敬老院208所,为任务的104%;农村五保户年分散供养标准达2115元,为任务的105.8%;城市低保月人均救助达248.7元,比上年增长34.4%,超任务7.4个百分点;农村低保月人均救助达103.4元,比上年增长35.3%,超任务3.3个百分点;移民避险搬迁安置1.07万人,为任务的107.2%;新增城镇就业72.35万人,为任务的120.6%;完成6283个行政村配电网改造,为任务的241.7%;新增通电话自然村994个,为任务的198.8%;新建农村户用沼气池10.5万口,为任务的105%;新建农家书屋1.18万个,为任务的125.7%。有6个指标100%完成:完成457座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全省122个县市区实现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建成义务教育合格学校500所;新建农村公办幼儿园200所;全省乡镇金融服务实现全覆盖;新建农村专业合作社省级示范社100个。

  (三)经济发展指标达到预期目标。纳入评估的8个主要经济指标保持较快增长。全省地区生产总值增长11.3%,增速排前三位的长沙市、郴州市、湘潭市分别增长13%、12.4%、12.3%。全省财政总收入增长16.2%,增速排前三位的怀化市、邵阳市、益阳市分别增长33.4%、28.4%、25%。全省第三产业增加值增长12.2%,增速排前三位的邵阳市、益阳市、衡阳市和常德市分别增长14.1%、13.7%、13.5%、13.5%。全省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14.6%,增速排前三位的长沙市、益阳市、郴州市分别增长16.8%、15.4%、15.4%。全省固定资产投资增长27.5%,增速排前三位的湘潭市、常德市、怀化市分别增长37.5%、37.2%、37.2%。全省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5.3%,增速排前三位的长沙市、湘潭市、邵阳市分别增长15.7%、15.6%、15.6%。全省实际使用外资72.8亿美元,完成率排前三位的湘西自治州、邵阳市、张家界市分别完成年计划的118.8%、108.7%、108.4%。全省完成进出口226.42亿美元,完成率排前三位的郴州市、常德市、张家界市分别完成年计划的147%、139.9%、128.8%。

  (四)社会发展指标基本完成。城乡居民收入增长较快,全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3.1%,增速排前三位的邵阳市、郴州市、娄底市分别增长13.8%、13.7%、13.6%;全省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13.3%,增速排前三位的娄底市、常德市、湘潭市分别增长24%、21.6%、20.7%。全省单位GDP能耗降低率为6%,达到国家目标要求;各设区城市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执行率施工阶段达97%以上;二氧化硫等主要污染物减排全面达标,城镇污水处理率和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分别达85%、82.3%,全年未发生重特大污染事件;河道采砂整治行动取得显著成效,“三乱”现象得到基本遏制;耕地实现占补平衡;粮食总产稳定在600亿斤;保障性住房和各类棚户区改造新开工43.95万套,基本建成51.52万套(含往年结转),超额完成中央下达任务;人口自然增长率为6.33‰,下降0.33‰;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力度加大,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下降9.7%,未发生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公众安全感明显提升。

  (五)党的建设和机关管理与效能建设进一步加强。各级党组织继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顺利完成县市区人大、政府、政协换届和党的十八大代表推荐选举等工作。反腐倡廉力度不断加大。群众工作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全省90%的乡镇建立群众工作站,96%的乡镇建立民情台账,85%的村建立群众工作组,各级干部深入走访群众21.6万人,帮扶困难群众54.13万人次,解决了一批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各地各部门结合绩效评估和为民办实事考核,建立了公务员日常考核台账。

  (六)公众评估和内部评估的满意度提高。由党风廉政民意调查、机关效能和经济发展环境测评、社会管理综合治理民意调查、省直机关作风民主评议、市州民生调查等5个公众评估专项调查组,共调查城乡居民、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党员干部等7.08万人,对各市州党委、政府和省直机关各单位2012年工作总体评价各项指标加权平均为130.52分(总分150分),处于比较满意状态。从具体测评指标来看,公众对就学就医、住房条件等满意度相对较高;对党风廉政、交通畅通、环境状况、食品药品安全现状等满意度相对较低。公众对加强社会保障、为民办实事、反腐倡廉等方面的关注度较高。内部评估采取省级领导班子成员评市州党委、政府和省直部门,市州党委、政府和省直部门互评的方式进行,长沙市、株洲市、郴州市、岳阳市等市和省委组织部、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审计厅等部门的满意度相对较高。

  综合指标考核、公众评估、内部评估和加减分等方面的情况,14个市州党委、政府和131个省直及中央在湘单位得分均在800分以上(总分1000),无不合格单位(具体评估结果见附件)。

  二、主要成效

  2012年的绩效评估,已成为我省“抓工作、促发展、惠民生、带队伍”的重要举措。

  (一)促进了发展。全省地区生产总值、投资、消费、进出口、规模工业增加值增速,分别比全国平均水平高3.5、6.919.34.6个百分点。其中,工业投资增长28.5%,民生投资增长26.3%,生态环境投资增长57.3%,基础设施投资增长15.9%;高加工度工业和高技术产业增加值占规模工业增加值的比重分别提高0.92.2个百分点,六大高耗能行业增加值占比降低3.5个百分点。分地区看,长株潭带动辐射作用增强,地区生产总值占全省的比重达42.6%;环洞庭湖地区的地区生产总值增长12.2%,岳阳市、常德市继续快速发展,地区生产总值分别达2199.9亿元、2038.5亿元;湘南三市建设国家级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取得明显成效,地区生产总值增长11.8%,郴州市进出口总额增速全省第一,总量跃居全省第二;大湘西地区扶贫攻坚步伐加快,地区生产总值增长11.3%。

  (二)改善了民生。全省涉及民生支出2694.7亿元,占财政支出的比重达66%,特别是为民办实事项目的顺利推进,解决了一大批群众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低保制度实现城乡全覆盖,工伤、失业、生育保险覆盖全体职业人群。社会救助标准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保障了城乡低收入群体和生活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三)提升了效能。采取层层分解任务、责任到岗到人、强化督查督办、严格考核奖惩等方式,促进了责任落实、工作落实、任务落实。特别是强化行政监察和审计监督,大力转变工作作风,加大工作创新力度,努力提升公务人员服务发展、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全省各级政府的执行力、公信力和干事创业活力得到增强。

  三、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是重点工程建设资金不足,施工环境有待优化,特别是征地拆迁难度较大,影响了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二是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比较突出。三是为民办实事项目的市县资金配套压力较大,项目后续管理、维护亟待加强。四是食品药品安全形势依然比较严峻,群众反映比较强烈。五是安全生产形势不容乐观,社会不稳定因素仍然较多。六是发展环境有待优化,一些部门和少数干部服务意识不强、服务能力不足、工作作风不实,针对企业的检查评比和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现象仍然较多。

  附件:2012年湖南省绩效评估结果

  2012年湖南省绩效评估结果

  一、绩效先进单位(39个)

  (一)市州党委政府(4个)

  1. 长株潭地区:长沙市

  2. 湘中北地区:常德市

  3. 湘南地区:郴州市

  4. 湘西地区:邵阳市

  (二)省直及中央在湘单位(35个)

  1. 省纪委及省委工作机构:省纪委(省监察厅)、省委办公厅、省委组织部、省直机关工委

  2. 省人大专门委员会及常委会工作机构: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省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

  3. 省政协专门委员会及工作机构:省政协办公厅、省政协经济科技委员会、省政协研究室

  4. 省直经济管理部门: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省发改委、省经信委、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农业厅、省地税局

  5. 省直社会发展部门:省科技厅、省民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统计局、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省两型办

  6. 司法执法监督部门:省人民检察院、省审计厅、省政府法制办

  7. 民主党派省委机关、省工商联及群团组织:九三学社湖南省委机关、省工商联、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

  8. 中央在湘单位:省国税局、省电力公司、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国家统计局湖南调查总队

  二、绩效合格单位(96个)

  (一)市州党委政府(10个)

  1. 长株潭地区:株洲市、湘潭市

  2. 湘中北地区:岳阳市、益阳市、娄底市

  3. 湘南地区:衡阳市、永州市

  4. 湘西地区:张家界市、怀化市、湘西自治州

  (二)省直及中央在湘单位(86个)

  1. 省纪委及省委工作机构:省委宣传部、省委统战部、省委政法委(省综治办)、省委政研室、省编办、省委农村工作部(省政府农办)、省委610办、省委老干部局、省台办、省信访局

  2. 省人大专门委员会及常委会工作机构:省人大民族华侨外事委员会、省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省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省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省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省人大法制委员会、省人大常委会法规工作委员会、省人大常委会选举任免联络工作委员会、省人大常委会研究室、省人大常委会信访办

  3. 省政协专门委员会及工作机构:省政协提案委员会、省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省政协文教卫体委员会、省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省政协民族宗教委员会、省政协文史学习委员会、省政协港澳台侨和外事委员会

  4. 省直经济管理部门:省环保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林业厅、省商务厅、省国资委、省旅游局、省粮食局、省物价局、省国防科技工业局、省政府金融工作办、省供销合作总社、省城镇集体工业联社、省政府经济研究信息中心、省核工业地质局、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省煤炭管理局、省经协办

  5. 省直社会发展部门:省教育厅、省民委、省文化厅、省卫生厅、省人口和计生委、省政府外事侨务办、省广播电影电视局、省新闻出版局、省体育局、省人防办、省参事室、省宗教事务局、省档案局、省地方志编委、省水库移民开发管理局、省知识产权局、省扶贫办

  6. 司法执法监督部门:省高级人民法院、省公安厅、省国家安全厅、省司法厅、省工商局、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7. 民主党派省委机关、省工商联及群团组织:民革湖南省委机关、民盟湖南省委机关、民建湖南省委机关、民进湖南省委机关、农工党湖南省委机关、致公党湖南省委机关、省科协、省文联、省侨联、省社科联、省残联、省贸促会、省作协、省红十字会

  8. 中央在湘单位:长沙海关、湖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省气象局、省地震局、省通信管理局、省邮政管理局、湖南银监局、湖南证监局、湖南保监局、中国石化湖南石油分公司、中国石油湖南销售分公司

信息来源:     责任编辑:朱金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