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3月19日)
2012年,全省信访工作紧紧围绕“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的总目标,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信访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把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作为推动工作的有力抓手,圆满完成了年初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有力维护了群众合法权益,促进了全省社会和谐稳定。省信访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对2012年度信访工作进行了考核。经省委、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2012年度全省信访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先进单位通报如下:
一、先进市州(按综合得分排序)
郴州市、娄底市、衡阳市、株洲市、怀化市、岳阳市、益阳市
二、先进省直单位
省纪委、省高级人民法院、省委政法委、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国土资源厅、省环保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国资委、省工商局、省妇联省委、省人民政府决定,对郴州市等7个信访工作先进市和省纪委等13个信访工作先进省直单位按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2013年,全省各级各单位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关于“建立健全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完善信访制度”的精神,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做好新形势下的信访工作,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夯实基层基础,规范信访秩序,推动及时就地解决信访问题,为加快“四化两型”建设、全面建成小康湖南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