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委,各市州人民政府,省直机关各单位:
为加快发展文化产业,促进文化强省建设,省委、省人民政府决定成立湖南省演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同意由湖南省杂技艺术剧院有限责任公司、湖南省话剧院有限责任公司、湖南省歌舞剧院有限责任公司和湖南大剧院、湖南省演出公司、湖南文化娱乐中心、湖南文化音像出版社、湖南省文化物资公司等单位组建湖南省演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湖南省演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依法享有经营自主权和其他合法权益。
二、湖南省演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省管大型企业。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总经理纳入省委管理,副职(含副董事长、董事、副总经理、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监事会主席)由省委委托省委组织部管理。公司纪检(监察)机构及工会、共青团等群团组织按有关规定和章程设置。
三、湖南省演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省文化厅负责湖南省演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行业管理,省财政厅依法对湖南省演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国有资产进行监管。湖南省演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要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建立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加强内部管理,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四、湖南省演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成立的有关手续依法依规依程序办理。
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3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