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430S00/2013-01400 文号:湘办发〔2013〕27号 统一登记号: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信息时效期: 签署日期: 登记日期: 所属机构: 所属主题: 发文日期:2013-12-20 公开责任部门:
(2013年12月20日)
为推动长沙市率先发展,发挥省会城市的辐射带动作用,提升全省发展整体竞争力,经省委、省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对长沙市下放45项省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其中,直接下放24项,委托下放21项。
省直各有关单位和长沙市要高度重视,积极对接,尽快落实放权事项。省直各有关单位要逐项落实放权事项,长沙市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要研究制定相应的配套政策和管理制度,建立承接权限的有效机制。省监察厅要会同有关部门,对放权工作的落实情况开展专项效能监察,确保放权决定执行到位。
附件:下放长沙市的省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目录(45项)
下放长沙市的省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