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县市区委,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市州、县市区政协,省直机关各单位:
《湖南省政协2015年度协商工作计划》已经省委、省人民政府、省政协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政协湖南省委员会办公厅
2015年1月19日
湖南省政协2015年度协商工作计划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加强协商民主建设的有关精神,切实发挥人民政协协商民主重要渠道作用,参照全国政协的相关做法,在充分听取各民主党派省委、省工商联、省政协各专门委员会和部分市州政协意见的基础上,制定省政协2015年度协商工作计划。
一、专题议政性常委会议协商(2次)
1.对湖南省“十三五”规划编制的意见和建议。
协商时间:4月。承办单位:省政协办公厅、研究室、经科委牵头,各专委会共同参加。参加人员:省政协常委会议成员,部分省政协委员,有关专家、学者,省政府、省政协领导及省直相关部门负责人,邀请部分群众代表列席。
2.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省委十届十一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落实依法治国、依法治省基本方略。
协商时间:6月。承办单位:省政协办公厅、研究室、社法委牵头,各专委会共同参加。参加人员:省政协常委会议成员,部分省政协委员,有关专家、学者,省委、省政府、省政协领导及省直相关部门负责人,邀请部分群众代表列席。
二、双周协商会协商(共20次)
(一)专题协商(2次)
1.加快培育新兴产业,形成多点支撑格局,打造湖南经济升级版。
协商时间:5月。承办单位:省政协经科委、办公厅、研究室。参加人员:部分省政协委员,有关专家、学者,省政府、省政协领导及省直相关部门负责人。
2.我省耕地污染修复治理。
协商时间:6月。承办单位:省政协人资环委、办公厅、研究室。参加人员:部分省政协委员,有关专家、学者,省政府、省政协领导及省直相关部门负责人。
(二)界别协商(16次)
3.规范和构建我省多层次民间金融资本市场。
协商时间:3月。承办单位:省政协人资环委、民盟省委。参加入员:省政协领导,民盟界省政协委员,有关专家、学者,省直相关部门负责人。
4.我省少数民族地区教育和就业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协商时间:3月。承办单位:省政协民宗委、民建省委。参加人员:省政协领导,民建界省政协委员,有关专家、学者,省直相关部门负责人。
5.加强我省基本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
协商时间:4月。承办单位:省政协文教卫体委、民进省委。参加人员:省政协领导,民进界省政协委员,有关专家、学者,省直相关部门负责人。
6.城镇化进程中农民进城成本分摊问题。
协商时间:5月。承办单位:省政协社法委、农工党省委。参加人员:省政协领导,农工党界省政协委员,有关专家、学者,省直相关部门负责人。
7.促进制造业与物流业联动发展。
协商时间:5月。承办单位:省政协经科委、九三学社省委。参加人员:省政协领导,九三学社界省政协委员,有关专家、学者,省直相关部门负责人。
8.落实全民健身“五纳入”(纳入国民经济发展计划、纳入财政预算、纳入政府工作报告、纳入单位文明创建、纳入绩效考核)。
协商时间:6月。承办单位:省政协文教卫体委。参加人员:省政协领导,相关界别省政协委员,有关专家、学者,省直相关部门负责人。
9.加快推进我省家庭农场发展。
协商时间:7月。承办单位:省政协提案委、致公党省委。参加人员:省政协领导,致公党界省政协委员,有关专家、学者,省直相关部门负责人。
10.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问题。
协商时间:8月。承办单位:省政协社法委。参加人员:省政协领导,相关界别省政协委员,有关专家、学者,省直相关部门负责人。
11.我省民营企业发展面临的问题与对策。
协商时间:9月。承办单位:省政协文史学习委、省工商联。参加人员:省政协领导,工商联界省政协委员,有关专家、学者,省直相关部门负责人。
12.加强我省农村宅基地管理。
协商时间:9月。承办单位:省政协港澳台侨和外事委、民革省委。参加人员:省政协领导,民革界省政协委员,有关专家、学者,省直相关部门负责人。
13.充分发挥民主党派民主监督作用。
协商时间:10月。承办单位:省政协办公厅。参加人员:省政协领导,中共界和特邀界部分省政协委员,各民主党派省委负责人,有关专家、学者,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省委统战部等相关部门负责人。
14.发展我省混合所有制经济。
协商时间:10月。承办单位:省政协经科委。参加人员:省政协领导,相关界别省政协委员,有关专家、学者,省直相关部门负责人。
15.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
协商时间:11月。承办单位:省政协人资环委。参加人员:省政协领导,相关界别省政协委员,有关专家、学者,省直相关部门负责人。
16.加强我省少数民族地区村级组织带头人的培养和使用。
协商时间:11月。承办单位:省政协民宗委。参加人员:省政协领导,相关界别省政协委员,有关专家、学者,省直相关部门负责人。
17.重视和支持湖南老字号品牌的传承和创新。
协商时间:12月。承办单位:省政协文史学习委。参加人员:省政协领导,相关界别省政协委员,有关专家、学者,省直相关部门负责人。
18.发挥湖南异地商会作用。
协商时间:12月。承办单位:省政协港澳台侨和外事委。参加人员:省政协领导,相关界别省政协委员,有关专家、学者,省直相关部门负责人。
(三)提案办理协商(2次)
19.选择省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提出的重要提案,开展第一次提案办理协商,题目待定。
协商时间:7月。承办单位:省政协提案委、办公厅。参加人员:省政协领导,部分省政协委员,提案者,有关专家、学者,省直相关部门负责人。
20.选择省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提出的重要提案,开展第二次提案办理协商,题目待定。
协商时间:8月。承办单位:省政协提案委、办公厅。参加人员:省政协领导,部分省政协委员,提案者,有关专家、学者,省直相关部门负责人。
纳入年度双周协商会的界别协商会议和提案办理协商会议,视情况邀请省委、省政府相关领导参加。
省政协各专委会组织省政协委员、有关专家学者与省政府相关部门开展的对口协商,由省政协各专委会制定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