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政协湖南省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政协2015年度协商工作计划》的通知

索引号:430S00/2015-03013 文号:湘办〔2015〕1号 统一登记号: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信息时效期: 签署日期: 登记日期: 所属机构: 所属主题: 发文日期:2015-01-19 公开责任部门:

各市州、县市区委,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市州、县市区政协,省直机关各单位: 

  《湖南省政协2015年度协商工作计划》已经省委、省人民政府、省政协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政协湖南省委员会办公厅

  2015年1月19日

   

湖南省政协2015年度协商工作计划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加强协商民主建设的有关精神,切实发挥人民政协协商民主重要渠道作用,参照全国政协的相关做法,在充分听取各民主党派省委、省工商联、省政协各专门委员会和部分市州政协意见的基础上,制定省政协2015年度协商工作计划。 

  一、专题议政性常委会议协商(2次) 

  1.对湖南省“十三五”规划编制的意见和建议。 

  协商时间:4月。承办单位:省政协办公厅、研究室、经科委牵头,各专委会共同参加。参加人员:省政协常委会议成员,部分省政协委员,有关专家、学者,省政府、省政协领导及省直相关部门负责人,邀请部分群众代表列席。 

  2.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省委十届十一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落实依法治国、依法治省基本方略。 

  协商时间:6月。承办单位:省政协办公厅、研究室、社法委牵头,各专委会共同参加。参加人员:省政协常委会议成员,部分省政协委员,有关专家、学者,省委、省政府、省政协领导及省直相关部门负责人,邀请部分群众代表列席。 

  二、双周协商会协商(共20次) 

  (一)专题协商(2次) 

  1.加快培育新兴产业,形成多点支撑格局,打造湖南经济升级版。 

  协商时间:5月。承办单位:省政协经科委、办公厅、研究室。参加人员:部分省政协委员,有关专家、学者,省政府、省政协领导及省直相关部门负责人。 

  2.我省耕地污染修复治理。 

  协商时间:6月。承办单位:省政协人资环委、办公厅、研究室。参加人员:部分省政协委员,有关专家、学者,省政府、省政协领导及省直相关部门负责人。 

  (二)界别协商(16次) 

  3.规范和构建我省多层次民间金融资本市场。 

  协商时间:3月。承办单位:省政协人资环委、民盟省委。参加入员:省政协领导,民盟界省政协委员,有关专家、学者,省直相关部门负责人。 

  4.我省少数民族地区教育和就业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协商时间:3月。承办单位:省政协民宗委、民建省委。参加人员:省政协领导,民建界省政协委员,有关专家、学者,省直相关部门负责人。 

  5.加强我省基本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 

  协商时间:4月。承办单位:省政协文教卫体委、民进省委。参加人员:省政协领导,民进界省政协委员,有关专家、学者,省直相关部门负责人。 

  6.城镇化进程中农民进城成本分摊问题。 

  协商时间:5月。承办单位:省政协社法委、农工党省委。参加人员:省政协领导,农工党界省政协委员,有关专家、学者,省直相关部门负责人。 

  7.促进制造业与物流业联动发展。 

  协商时间:5月。承办单位:省政协经科委、九三学社省委。参加人员:省政协领导,九三学社界省政协委员,有关专家、学者,省直相关部门负责人。 

  8.落实全民健身“五纳入”(纳入国民经济发展计划、纳入财政预算、纳入政府工作报告、纳入单位文明创建、纳入绩效考核)。 

  协商时间:6月。承办单位:省政协文教卫体委。参加人员:省政协领导,相关界别省政协委员,有关专家、学者,省直相关部门负责人。 

  9.加快推进我省家庭农场发展。 

  协商时间:7月。承办单位:省政协提案委、致公党省委。参加人员:省政协领导,致公党界省政协委员,有关专家、学者,省直相关部门负责人。 

  10.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问题。 

  协商时间:8月。承办单位:省政协社法委。参加人员:省政协领导,相关界别省政协委员,有关专家、学者,省直相关部门负责人。 

  11.我省民营企业发展面临的问题与对策。 

  协商时间:9月。承办单位:省政协文史学习委、省工商联。参加人员:省政协领导,工商联界省政协委员,有关专家、学者,省直相关部门负责人。 

  12.加强我省农村宅基地管理。 

  协商时间:9月。承办单位:省政协港澳台侨和外事委、民革省委。参加人员:省政协领导,民革界省政协委员,有关专家、学者,省直相关部门负责人。 

  13.充分发挥民主党派民主监督作用。 

  协商时间:10月。承办单位:省政协办公厅。参加人员:省政协领导,中共界和特邀界部分省政协委员,各民主党派省委负责人,有关专家、学者,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省委统战部等相关部门负责人。 

  14.发展我省混合所有制经济。 

  协商时间:10月。承办单位:省政协经科委。参加人员:省政协领导,相关界别省政协委员,有关专家、学者,省直相关部门负责人。 

  15.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 

  协商时间:11月。承办单位:省政协人资环委。参加人员:省政协领导,相关界别省政协委员,有关专家、学者,省直相关部门负责人。 

  16.加强我省少数民族地区村级组织带头人的培养和使用。 

  协商时间:11月。承办单位:省政协民宗委。参加人员:省政协领导,相关界别省政协委员,有关专家、学者,省直相关部门负责人。 

  17.重视和支持湖南老字号品牌的传承和创新。 

  协商时间:12月。承办单位:省政协文史学习委。参加人员:省政协领导,相关界别省政协委员,有关专家、学者,省直相关部门负责人。 

  18.发挥湖南异地商会作用。 

  协商时间:12月。承办单位:省政协港澳台侨和外事委。参加人员:省政协领导,相关界别省政协委员,有关专家、学者,省直相关部门负责人。 

  (三)提案办理协商(2次) 

  19.选择省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提出的重要提案,开展第一次提案办理协商,题目待定。 

  协商时间:7月。承办单位:省政协提案委、办公厅。参加人员:省政协领导,部分省政协委员,提案者,有关专家、学者,省直相关部门负责人。 

  20.选择省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提出的重要提案,开展第二次提案办理协商,题目待定。 

  协商时间:8月。承办单位:省政协提案委、办公厅。参加人员:省政协领导,部分省政协委员,提案者,有关专家、学者,省直相关部门负责人。 

  纳入年度双周协商会的界别协商会议和提案办理协商会议,视情况邀请省委、省政府相关领导参加。 

  省政协各专委会组织省政协委员、有关专家学者与省政府相关部门开展的对口协商,由省政协各专委会制定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信息来源:     责任编辑:胡顺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