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度省级党政领导接访下访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430S00/2015-03023 文号:湘办〔2015〕51号 统一登记号: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信息时效期: 签署日期: 登记日期: 所属机构: 所属主题: 发文日期:2015-09-11 公开责任部门:

各市州、县市区委,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直机关各单位: 

  《2015年度省级党政领导接访下访工作方案》已经省委、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9月11日    

2015年度省级党政领导接访下访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创新群众工作方法解决信访突出问题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3〕27号)、《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完善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4〕18号)和省委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转变作风,密切联系群众,依法有效解决群众反映的合理诉求,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省委、省人民政府决定2015年度开展省级党政领导接访下访工作。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主体 

  按本方案开展接访下访工作的省级党政领导包括:省委常委、省人民政府副省长。 

  二、工作对象 

  省级党政领导接访下访的对象一般应为所联系县市区(详见附件)的信访人。确定省级党政领导接访下访的对象应综合考虑以下三个方面因素: 

  1.信访人反映的问题已经市州或其他有关部门初步调查核实为属实或基本属实,信访人提出的诉求有理或部分有理。 

  2.信访人反映的问题属中央和省领导多次批示交办,或多次赴省进京上访、或多次来信来电,或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省内“三跨三分离”),且已经逐级走访长期没有解决到位,需省级层面协调处理。 

  3.信访人反映的问题影响较大、涉及面广、情况复杂,需省级层面协调处理 (涉法涉诉的除外 )。 

  三、工作时间 

  根据中央和省委的相关文件规定,省级党政领导每半年至少接访一天。今年初步计划9月初至10月底每位省级党政领导接访下访一次,年底结合调研、联点、扶贫、走访慰问等工作到所联系的县市区回访信访人或接谈处理其他信访问题。具体时间由省级党政领导确定,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或省级党政领导所在部门事先通知相关市州和省直有关部门。 

  四、工作方式和步骤 

  省级党政领导接访下访主要采取带案下访的方式。由各位省级党政领导带着事先选定的信访案件,深入到各自所联系的县市区人民群众来访接访中心、信访人住所地或省级党政领导指定的其他地点,接谈处理信访问题。具体步骤如下: 

  1.制定工作预案。9月初,由省级党政领导所联系的市州及其县市区制定工作预案,明确接访下访的对象、地点和信访事项的基本情况、参加接访的人员、接访的工作流程、接访现场的秩序维护、安全保卫、联系人等事项,并将收集的信访事项相关证据材料装订成册,报送省信访局审核后,分别报送给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或省级党政领导所在部门审核,再报省级党政领导审定。 

  2.开展接访下访。10月底前,省级党政领导根据事先制定的工作预案开展接访下访工作。省级党政领导确定接访下访的具体时间后,由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或省级党政领导所在部门通知相关市州及其县市区和省直有关部门,相关市州及其县市区和省直有关部门应按照事先制定的工作预案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接访下访当天,工作预案中所确定的相关市州及其县市区和省直有关部门的有关领导及工作人员,要及时参与接访下访,按照工作预案中确定的程序,首先接谈信访人听取诉求,再听取相关市州及其县市区的汇报和与会人员的意见,最后召集在场参加接访下访的有关工作人员召开协调会,现场协调处理所接访下访的信访事项,并当场交办给相关责任单位予以落实。省级党政领导在接谈信访人前,可自主决定是否实地察看。 

  3.督促落实到位。11月中旬至12月上旬,由省委督查室、省人民政府督查室牵头,组织省信访局和省直有关部门开展专项督查,督促有关责任单位将省级党政领导接访下访时提出的现场协调处理意见全面落实到位,并下发督查通报。各相关责任单位办结该信访事项后,要形成书面结案报告,并将有关证据材料装订成册,报省信访局审查并报省委督查室、省人民政府督查室审核后,再报省级党政领导审定。 

  4.回访信访人。年底,省级党政领导结合调研、联点、扶贫、走访慰问等工作,到各自所联系的县市区回访信访人,走访慰问群众,了解信访事项的处理落实情况。 

  五、工作要求 

  1.落实工作责任。各级各部门要对照本方案,认真落实工作责任,形成工作合力。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和省级党政领导所在部门负责做好统筹协调工作,通知相关市州及其县市区和省直有关部门做好省级党政领导接访下访的各项相关工作;省信访局要及时为省级党政领导接访下访提供跟进服务,建立工作台账,跟踪省级党政领导接访下访事项的处理落实情况;省委督查室、省人民政府督查室负责牵头督办落实;省委宣传部负责统一组织协调湖南日报、湖南广播电视台等媒体做好宣传报道。省直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为省级党政领导接访下访提供法律政策等方面的服务,落实属本部门主管的有关工作;市州、县市区党委、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整合工作力量,抓好各项相关工作的落实。 

  2.注重统筹兼顾。既要注重解决问题,又要注重发现问题,探索研究治本之策。要与开展党员领导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工作结合起来,与巩固、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结合起来,与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结合起来,推动各级各部门更加注重从政策和制度层面解决问题,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信访问题的发生。 

  3.加强督促检查。省委督查室、省人民政府督查室对相关责任单位要采取现场指导、明察暗访、重点抽查等方式搞好督促检查,重点检查方案制定、责任落实、问题处理、源头稳控等方面的情况,检查结果要及时通报。通过督查,落实相关责任主体的责任,切实将问题解决在基层和当地,最大限度地减少矛盾上交。对不落实工作职责,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单位和责任人,要严肃追究责任。 

  附件:2015年度省级党政领导接访下访工作联系表

信息来源:     责任编辑:胡顺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