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委,各市州人民政府,省直机关各单位:
根据湘办〔2014〕59号文件精神,为优化我省国有文化资源配置,促进国有文化企业做大做强,省委、省人民政府决定成立湖南教育报刊集团有限公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同意湖南教育报刊社转企改制并组建湖南教育报刊集团有限公司。湖南教育报刊集团有限公司依法享有经营自主权和其他合法权益。
二、湖南教育报刊集团有限公司为省管国有文化企业。
三、湖南教育报刊集团有限公司的干部管理按《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改革和完善省属国有文化企业领导人员管理的意见》(湘办〔2015〕11号)的规定执行。
四、湖南教育报刊集团有限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省政府授权省国有文化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履行出资人职责,依法对湖南教育报刊集团有限公司国有资产进行监管,省教育厅、省新闻出版广电局负责湖南教育报刊集团有限公司的行业管理。湖南教育报刊集团有限公司要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建立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加强内部管理,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五、湖南教育报刊集团有限公司成立的有关手续依法依规依程序办理。
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