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物价局关于省标准化协会技术服务费的批复

索引号:430S00038/2008-84028 文号:湘价函[2008]152号 统一登记号:HNPR-2008-38018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信息时效期:2014-01-14 签署日期:2008-11-20 登记日期:2008-11-25 所属机构:省物价局 所属主题:法制 发文日期:2008-11-26 公开责任部门:省法制办公室

 

HNPR-2008-38018

 

湖南省物价局关于

省标准化协会技术服务费的批复

湘价函〔2008152

 

省标准化协会:

你会《关于申请继续收取技术服务费的报告》收悉。经研究,现就技术服务费标准批复如下:

一、你会开展技术服务并收费,应坚持自愿委托原则,与委托方签订协议,由专家(副高以上职称人员,不含质量技术监督局机关公务员)向委托方提供有关标准咨询、标准文本起草、产品标准水平评审等技术服务后,方可按每人每天不超过200元标准收取技术服务费。无委托协议或未提供协议规定服务的不得收费。

二、你会接受委托开展标准化人员培训,培训费另报我局核批。

三、你会接此批复后,应及时到我局办理服务价格登记变更手续,使用国家规定的票据,严格执行我局规定的收费标准,亮证收费,自觉接受价格部门的监督检查和年度检审。

四、本批复自2008121日起执行,有效期三年。

 

 

二○○八年十一月二十日

 

 

 

 

 

 

 

 

 

 

 

 

 

 

 

主题词:技术服务  收费  批复

抄送:省政府法制办,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本局直属各单位

信息来源:省法制办公室     责任编辑:省法制办公室_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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