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NPR-2009-38006
湖南省物价局关于核定郴电国际宜章分公司
和诚恒电力开发有限公司综合趸售电价
有关问题的通知
湘价电〔2008〕196号
郴州市、永州市物价局,省电力公司: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提高华中电网电价的通知》(发改价格[2008]1681号)和《湖南省物价局关于省电网电价调整有关问题的通知》(湘价电〔2008〕105号)精神,考虑今年7月国家统一提高我省销售电价每千瓦时2.5分钱的影响,结合各趸售单位的实际情况,核定郴电国际宜章分公司和诚恒电力开发有限公司综合趸售电价分别为0.44元/千瓦时和0.39元/千瓦时。
上述电价调整自2008年7月抄见电量起执行。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及时报告我局。
二○○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主题词:核定 电价 通知
抄送:省政府法制办、省局直属各单位
湖南省物价局办公室 2008年12月31日印发
校对:曾超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