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物价局关于重新核定武陵源景区百龙电梯等载人工具门票价格的通知

索引号:430S00038/2008-84034 文号:湘价函[2008]177号 统一登记号:HNPR-2009-38011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信息时效期:2014-03-10 签署日期:2008-12-31 登记日期:2009-01-15 所属机构:省物价局 所属主题:法制 发文日期:2008-12-31 公开责任部门:省法制办公室

 

HNPR-2009-38011

 

 

湖南省物价局关于重新核定武陵源景区

百龙电梯等载人工具门票价格的通知

湘价函〔2008177

 

张家界市物价局:

根据国家发改委等八委部局《关于整顿和规范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08905)规定,现就重新核定武陵源景区百龙电梯等载人工具门票价格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鉴于武陵源景区百龙电梯、天子山索道、黄石寨索道、十里画廊观光电车等载人工具经营单位增加投入,加强网络宣传,提升安全舒适水平,同意其普通门票价格、优惠门票价格仍维持现行水平不变,具体价格及其构成见附表。

二、优惠政策规定。根据有关文件规定,百龙电梯、天子山索道、黄石寨索道、十里画廊观光电车等载人工具门票价格对身高不足1.2米的儿童实行免票,对身高1.2米至1.5米的未成年人可享受优惠,对身高1.5米以上的学生凭户口簿或学生证享受优惠;对符合《残疾人实用评定标准》的残疾人、70周岁以上老人凭身份证或《老年人优待证》可享受优惠票乘坐各类载人工具;对现役军人、烈士直系家属、持有民政部门颁发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的人员凭有效证件享受优惠;此外可在特定日期对特定群体(如教师节对教师、建军节对军人等)实行优惠。优惠票价中的“两费一金”,按相同优惠比例扣减。

三、旅游团队票价。各载人工具对旅行社可根据游客规模、单双程乘坐等情况给予一定幅度的优惠,但年末结算优惠幅度不得突破15%,具体优惠实施办法授权你局协调各有关单位制定并报我局备案。

四、各载人工具经营单位不得在出售门票的同时代收保险费,对自愿购买保险的,应单独设立窗口收费。

五、你局应督促各载人工具经营单位严格执行上述门票价格规定,切实履行服务承诺,确保质价相符,不得随意提高或降低门票价格、也不得违规缩小或扩大优惠范围、优惠幅度搞不正当价格竞争。

六、按照《湖南省服务价格管理条例》规定,你局应通知各经营单位及时办理服务价格登记证有关手续,在经营场所的醒目位置用中、英等文字公布服务内容、服务承诺及免票范围、普通票价、优惠票价,自觉接受游客的监督和价格部门的检查。

七、本通知从200921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124月止,其中黄石寨索道票价至改造停运时止。

附表:百龙电梯等载人工具普通门票价格及优惠门票价格表

 

二○○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主题词:景点  门票  价格  批复

抄送:省政府法制办,省价格检查监督局


附表:     

 

百龙电梯等载人工具

普通门票价格及优惠门票价格表

 

序号

经营单位

普通

门票价格

企业

营运费用

资源有偿

使用费

宣传

促销费

价格

调节基金

优惠

门票价格

百龙电梯单程

56

49

4

1.5

1.5

32

天子山索道单程

52

45

4

1.5

1.5

28

黄石寨索道单程

48

41

4

1.5

1.5

27

黄石寨索道双程

92

79

8

2

3

47

十里画廊电车单程

23

17

4

1

1

14

十里画廊电车双程

33

27

4

1

1

19

备注1、十里画廊电车门票价格中4元资源有偿使用费,包含3元专项

用于武陵源区政府偿还索张公路建设费;

2、企业营运费用中包含了1元的电子门票或1.4元的电子明信片门票管理系统以及1元的网络宣传系统费用,具体结算标准以合同为准。

 

信息来源:省法制办公室     责任编辑:省法制办公室_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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