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NPR-2009-38001
湖南省物价局关于重新核定黄龙洞、宝峰湖
景区门票价格的通知
湘价函〔2008〕176号
张家界市物价局:
根据国家发改委等八委部局《关于整顿和规范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08〕905号)规定,现就重新核定黄龙洞、宝峰湖景区门票价格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鉴于黄龙洞景区文化广场已经建成,为支持景区提升文化品位,扩大景区知名度,同意对黄龙洞迷宫实行保护性开放。核定黄龙洞迷宫保护性开放票价为每人次15元,其中含价格调节基金和资源有偿使用费各1元,供游客自愿选择参观。黄龙洞景区、宝峰湖景区普通门票价格、优惠门票价格及其构成见附表。
二、优惠政策规定。根据有关文件规定,黄龙洞、宝峰湖景区对身高不足1.2米的儿童、符合《残疾人实用评定标准》的残疾人、70周岁以上老人凭身份证或《老年人优待证》实行免票,对身高1.2米以上的学生享受优惠;对现役军人、烈士直系家属、持有民政部门颁发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的人员凭有效证件享受优惠;此外可在特定日期对特定群体(如教师节对教师、建军节对军人等)实行减免或优惠。优惠票价中的“两费一金”,按相同优惠比例扣减。
三、旅游团队票价。两景区对旅行社可根据游客规模、季节等情况给予一定幅度的优惠,但年末结算优惠幅度不得突破10%,具体优惠实施办法授权你局制定并报我局备案。
四、两景区不得在出售门票的同时代收保险费,对自愿购买保险的,应单独设立窗口收费。
五、你局应督促两景区严格执行上述门票价格规定,切实履行服务承诺,确保质价相符,不得随意提高或降低门票价格、也不得违规缩小或扩大优惠范围、优惠幅度搞不正当价格竞争。
六、按照《湖南省服务价格管理条例》规定,你局应通知经营单位及时办理服务价格登记证有关手续,在经营场所的醒目位置用中、英等文字公布服务内容、服务承诺及免票范围、普通票价、优惠票价,自觉接受游客的监督和价格部门的检查。
七、本通知从2009年2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12年4月止。
附表:黄龙洞、宝峰湖景区普通门票价格及优惠门票价格表
二○○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主题词:景区 门票 价格 通知
抄送:省政府法制办、省价格监督检查局
附表:
黄龙洞、宝峰湖景区
普通门票价格及优惠门票价格表
序号 |
经营单位 |
普通门票价格 |
企业营 运费用 |
资源有偿 使用费 |
宣传促销费 |
价格调节基金 |
优惠门 票价格 |
一 |
黄龙洞 |
80 |
72 |
5 |
1.5 |
1.5 |
45 |
|
其中迷宫 |
15 |
13 |
1 |
|
1 |
无 |
二 |
宝峰湖 |
74 |
67 |
4 |
1.5 |
1.5 |
40 |
备注:1、黄龙洞景区门票价格中5元资源有偿使用费,包含1元专项用于武陵源区政府偿还索张公路建设维护费;
2、企业营运费用中包含了1元的电子门票或1.4元的电子明信片门票管理系统以及1元的网络宣传费用,具体结算标准以合同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