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物价局关于重新核定黄龙洞、宝峰湖景区门票价格的通知

索引号:430S00038/2008-84035 文号:湘价函[2008]176号 统一登记号:HNPR-2009-38001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信息时效期:2014-03-05 签署日期:2008-12-31 登记日期:2009-01-08 所属机构:省物价局 所属主题:法制 发文日期:2008-12-31 公开责任部门:省法制办公室

 

HNPR-2009-38001

 

                                         

湖南省物价局关于重新核定黄龙洞、宝峰湖

景区门票价格的通知

湘价函〔2008176

 

张家界市物价局:

根据国家发改委等八委部局《关于整顿和规范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08905)规定,现就重新核定黄龙洞、宝峰湖景区门票价格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鉴于黄龙洞景区文化广场已经建成,为支持景区提升文化品位,扩大景区知名度,同意对黄龙洞迷宫实行保护性开放。核定黄龙洞迷宫保护性开放票价为每人次15元,其中含价格调节基金和资源有偿使用费各1元,供游客自愿选择参观。黄龙洞景区、宝峰湖景区普通门票价格、优惠门票价格及其构成见附表。

二、优惠政策规定。根据有关文件规定,黄龙洞、宝峰湖景区对身高不足1.2米的儿童、符合《残疾人实用评定标准》的残疾人、70周岁以上老人凭身份证或《老年人优待证》实行免票,对身高1.2米以上的学生享受优惠;对现役军人、烈士直系家属、持有民政部门颁发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的人员凭有效证件享受优惠;此外可在特定日期对特定群体(如教师节对教师、建军节对军人等)实行减免或优惠。优惠票价中的“两费一金”,按相同优惠比例扣减。

三、旅游团队票价。两景区对旅行社可根据游客规模、季节等情况给予一定幅度的优惠,但年末结算优惠幅度不得突破10%,具体优惠实施办法授权你局制定并报我局备案。

四、两景区不得在出售门票的同时代收保险费,对自愿购买保险的,应单独设立窗口收费。

五、你局应督促两景区严格执行上述门票价格规定,切实履行服务承诺,确保质价相符,不得随意提高或降低门票价格、也不得违规缩小或扩大优惠范围、优惠幅度搞不正当价格竞争。

六、按照《湖南省服务价格管理条例》规定,你局应通知经营单位及时办理服务价格登记证有关手续,在经营场所的醒目位置用中、英等文字公布服务内容、服务承诺及免票范围、普通票价、优惠票价,自觉接受游客的监督和价格部门的检查。

七、本通知从200921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124月止。

附表:黄龙洞、宝峰湖景区普通门票价格及优惠门票价格表

 

二○○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主题词:景区  门票  价格  通知

抄送:省政府法制办、省价格监督检查局


附表:     

黄龙洞、宝峰湖景区

普通门票价格及优惠门票价格表

 

序号

经营单位

普通门票价格

企业营

运费用

资源有偿

使用费

宣传促销费

价格调节基金

优惠门

票价格

黄龙洞

80

72

5

1.5

1.5

45

 

其中迷宫

15

13

1

 

1

宝峰湖

74

67

4

1.5

1.5

40

备注:1、黄龙洞景区门票价格中5元资源有偿使用费,包含1元专项用于武陵源区政府偿还索张公路建设维护费;

2、企业营运费用中包含了1元的电子门票或1.4元的电子明信片门票管理系统以及1元的网络宣传费用,具体结算标准以合同为准。

 

信息来源:省法制办公室     责任编辑:省法制办公室_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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