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物价局关于南岳衡山核心景区”车索一体化”单程索道、环保车票价有关问题的批复

索引号:430S00038/2008-84036 文号:湘价函[2008]175号 统一登记号:HNPR-2009-38002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信息时效期:2014-03-05 签署日期:2008-12-30 登记日期:2009-01-08 所属机构:省物价局 所属主题:法制 发文日期:2008-12-30 公开责任部门:省法制办公室

 

HNPR-2009-38002

 

 

湖南省物价局关于南岳衡山核心景区”车索一体化”单程索道、环保车票价有关问题的批复

湘价函〔2008175

 

衡阳市物价局:
   
你局经市政府同意上报的《关于南岳衡山核心景区“车索一体化”单程索道、环保车票价有关问题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鉴于我局湘价服[2008]105号文只核定“车索一体化”全程票价,经过三个月的试运行,为更好地满足部分单程乘坐环保车索道游客的需求,同意“车索一体化”单程票价为每人次40元,其包含1元价格调节基金由南岳区上解衡阳市物价局。

二、本批复自200911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108月底。

 

二○○八年十二月三十日

 

主题词:南岳  景区  票价  批复

抄送:省政府法制办、省价格检查监督局、南岳潇湘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南岳区政府、南岳区物价局

信息来源:省法制办公室     责任编辑:省法制办公室_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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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物价局关于南岳衡山核心景区”车索一体化”单程索道、环保车票价有关问题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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