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号:HNPR-2009-38022
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核定
衡阳师范学院运动训练专业收费标准的批复
省教育厅:
你厅《关于确定衡阳师范学院运动训练专业收费标准的函》收悉,鉴于我省高校开设的运动训练专业系经国家体育总局和教育部联合实施单独招生的体育专业,招生对象主要是在役和退役的优秀运动员以及具备国家规定运动训练专业项目之二级(含)以上运动员技术等级资格的后备人才,不参加全国统考,其专业培训成本、生均培养成本较高,参考湖南师范大学2004年已经招收该同类专业并收取费用的情况,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核定衡阳师范学院2009年经批准招收的体育训练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11200元,代收费按普通高校一般专业收费政策执行,对一级以上运动员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减免学费。
二、你厅接此批复后,应通知该校及时到省物价局办理收费许可证登记手续,亮证收费,并按规定对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进行公示,使用省财政厅统一印制的非税收入票据,自觉接受价格、财政部门的监督检查。
二○○九年元月二十二日
主题词:教育 大学 收费标准 批复
抄送:省政府法制办、衡阳师范学院、省物价局直属各单位,省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
湖南省物价局办公室
校对:李志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