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号:HNPR-2009-38031
湖南省物价局关于省承装(修、试)电力设施
企业协会电工培训收费问题的批复
省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企业协会:
你会《关于电工进网作业许可培训考试收费标准的请示》收悉。鉴于我省进网作业电工培训工作由省电力行业协会移交你会承担,经研究,同意你会提供电工培训收取培训费,并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开展进网作业电工培训应坚持自愿原则,其培训内容、课时、教材、场地、设备及师资力量均须符合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和要求,确保培训质量。
二、考虑国家电监会对进网作业电工考试要求提高,培训内容增加的情况,核定收费项目及标准为:
1、培训费:按国家规定的培训课时(高压、特种电工各160课时,低压电工100课时),每课时按不超过2元收取;教材、耗材费按每人每期不超过100元的标准据实收取。
2、考务费(含证书费):每人150元。
3、复审培训费(含复审、注册,每三年一次):每人次80元。
收取上述费用后,不得再收取其它费用。上述收费只能用于与培训相关事务的开支和教育设施的改善,不得挪作它用。
三、你会应严格执行本批复的各项规定,并及时到我局办理服务价格登记手续,亮证收费,使用国家规定的票据,自觉接受价格部门的监督检查和年度检审。
四、本批复自2009年1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三年。
二○○八年十二月三十日
主题词:电工 培训 收费 批复
抄送:省政府法制办、省电力总公司、各市州物价局、本局直属各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