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物价局关于核定增值税远程抄报系统专用产品价格的批复

索引号:430S00038/2009-00773 文号:湘价函[2009]5号 统一登记号:HNPR-2009-38029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信息时效期:2014-04-14 签署日期:2009-02-12 登记日期:2009-02-27 所属机构:省物价局 所属主题:税务 发文日期:2009-02-12 公开责任部门:省法制办公室

 

登记号:HNPR-2009-38029

 

 

湖南省物价局关于核定增值税

远程抄报系统专用产品价格的批复

湘价函〔20095 

 

湖南航天信息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核定增值税远程抄报系统专用产品价格的报告》收悉。鉴于你公司执行我局湘价函[2008]28号文件无不良反映,根据《湖南省特定商品和服务价格管理办法》的规定,经研究,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纳税人提供增值税远程抄报系统服务,应坚持自愿委托原则,与纳税人签订委托协议,明确服务内容及承担的责任,在切实履行协议的承诺后,可适当收取服务费。无委托协议或未提供服务,不得收取服务费,也不得采取任何方式强制纳税人购买软件。

二、核定你公司增值税远程抄报系统产品注册费为每年每套200元(含培训费、安装费),日常维护费每年每套150元,安装使用当年不收此费。

三、你公司接此批复后,应及时到我局办理服务价格登记手续,使用国家规定的票据,自觉接受物价部门的监督检查和年度检审。

本批复自2009225日起执行,有效期三年。

 

 

 

                                                  二○○九年二月十二日

 

  

 

 

主题词:税收  软件  价格  批复

抄送:省政府法制办,省国税局,省局直属各单位

 

信息来源:省法制办公室     责任编辑:省法制办公室_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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