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号:HNPR-2009-38039
湖南省物价局关于同意调整岳阳市城区自来水
价格及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的批复
岳阳市物价局:
你局《关于调整岳阳市城区自来水价格的请示》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国家《城市供水价格管理办法》及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的意见的通知》精神,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就你市城区自来水价格和污水处理费标准有关问题批复如下:
一、按照“补偿成本、合理收益、自我发展、逐步到位、节约用水、公平负担。”的原则,同意你市根据价格听证会情况和市政府意见,将城区自来水价格由现行平均每立方米1.39元调整到1.74元;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由现行每立方米0.40元调整到0.60元。调整后的价格见附表。
二、自来水价格和污水处理费调整后,对生产性服务业用水按工业用水价格类别执行;对城镇居民中由民政部门发放最低生活费的家庭,继续由供水企业每月每户分别免收4立方米自来水费和4立方米污水处理费。水资源费、铁山水库移民后续资金按省规定附加在自来水价格外,随自来水价格一并征收。
三、自来水价格和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调整涉及面广,你们应组织供水企业向用水单位和居民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并向社会公告,保证自来水价格和污水处理费调整方案的顺利出台。
四、你市城区自来水价格和污水处理费调整具体执行时间,由你局依据本批复精神报岳阳市人民政府确定。
附表:岳阳市城区供水价格和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表
二○○九年三月十二日
主题词:自来水 价格 批复
抄送:省政府办公厅、省建设厅、省法制办,岳阳市人民政府,局属各单位
附表:
岳阳市城区自来水价格和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表
计量单位:元/立方米
分类 标准 |
自来水价格 |
污水处理费 |
水资源费 |
铁山水库移民资金 |
合计 |
居民生活用水 |
1.58 |
0.60 |
0.02 |
0.02 |
2.22 |
行政事业用水 |
1.58 |
0.60 |
0.02 |
0.02 |
2.22 |
工业用水 |
1.74 |
0.60 |
0.02 |
0.02 |
2.38 |
经营服务用水 |
2.84 |
0.60 |
0.02 |
0.02 |
3.48 |
特种用水 |
6.30 |
0.60 |
0.02 |
0.02 |
6.9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