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县物价局、教育局,湖南长郡卫星远程学校、长沙市第一中学卫星远程学校、湖南广益卫星远程学校:
自2005年以来,湖南长郡、长沙市第一中学、湖南广益三所卫星远程学校利用本校优质教学资源,通过卫星通信技术、互联网通信及多媒体技术进行远程教育,对于促进全省高中教育整体水平的提高起到了良好的作用。为进一步规范卫星远程教育收费秩序,切实减轻学生负担,结合上述三所卫星远程学校几年来的教学实际和教学成本调查情况,经研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办远程教育的程序和职责。实行收费的远程教育限在高中阶段开展,凡符合开办远程教育办学条件的普通中学与卫星远程学校签署合作协议后,须报经当地同级价格主管部门和教育主管部门同意并报省物价局备案后方能成为收费制卫星远程教育合作学校(以下简称“合作学校”)。合作学校可根据学生需求分别开办直播班和录播班,但招收远程直播课程的学生人数不得超过在校高中阶段学生总数的30%。
卫星远程学校应免费向合作学校提供卫星接受设备,同步传送本校同年级教课内容,及时提供所需教学指导。合作学校应具备多媒体教室及远程教学所需条件,并负责对就读远程教学的学生进行教学管理,提供与同年级其他在校学生同等的教学服务。
二、坚持学生自愿就读的原则。卫星远程教育必须严格实行学生自愿报名就读的原则,合作学校对自愿申请就读远程教育的学生必须由学生或其家长填写自愿就读申请表(表式见附表二),严禁任何学校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接受远程教育并收取费用。
三、严格实行最高限额收费。自愿就读卫星远程教育学生除按规定交纳学费外,还应交纳远程教育学费。为切实减轻学生负担,进一步降低远程教育学费标准:远程教育学费标准直播班由每生每期不超过600元下调为每生每期不超过350元,录播班(原提高班)学费标准由每生每课时不超过3元,调整为每生每期不超过200元。已开办远程教育的学校,现行收费标准超过本通知规定标准的,必须下调至本通知规定标准;没有达到本通知规定标准的,不得提高原有学费标准。
学生中途要求退出远程学习的,按月计退远程教育学费。每学期按5个月计算。
四、严格执行远程教育收费备案申报制度。从2009年秋季起,对自愿就读合作学校但尚未收费的学生,卫星远程学校须向省物价局申请备案后方可实行收费。远程教育收费备案申报程序如下:合作学校按规定填报远程教育收费备案申请表(附表一),报经当地同级价格主管部门和教育主管部门盖章认定后,由卫星远程学校持附表一向省教育厅、省物价局申请备案。同意备案后,卫星远程学校方可实行收费。
五、严格按规定课时开展远程教学。合作学校对远程教育要制定严谨的教学课时计划,按附表三的要求做好远程教学课时登记工作。合作学校远程教学课时不得少于附表四规定的课时,没有达到规定课时,相应扣减远程教育学费,并将扣减的学费清退给交费的学生,连续两个学期达不到规定课时的,取消合作学校远程教育办学资格。
六、严格按规定程序收费。远程教育收费的执收单位为经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具备民办教育资格的卫星远程教育办学单位。各合作学校可按规定代收取远程教育学费,但必须使用卫星远程学校提供的合法票据。卫星远程学校要加强对远程教育学费收取和使用的管理,设立专门账户,确保专款专用。
国家级贫困县境内的合作学校,学费收入分成比例不得低于当期远程教育学费收入总额的80%。省级贫困县境内的远程合作学校,学费收入分成比例不得低于当期远程教育学费收入总额的75%。其他合作学校学费收入分成比例按与卫星远程学校签订的协议执行。
七、本通知自2009年秋季学期起执行,原省物价局湘价费[2007]102号文件同时废止。湖南长郡卫星远程学校、长沙市第一中学卫星远程学校、湖南广益卫星远程学校接此通知后,应及时到省物价局办理服务价格登记证手续,按规定对远程教育收费文件和收费备案申报表实行公示,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和物价部门的检查。
附表一:远程教育学费标准备案申报表
附表二:自愿就读远程教育申请表
附表三:远程教育课时登记表
附表四:远程教育课时表
二○○九年四月三十日
主题词:卫星远程 教育 收费 通知
抄送:省政府法制办、财政厅,省物价局直属各单位
湖南省物价局办公室 2009年5月6日印发
校对:吴玲
附表一:
远程教育收费备案申报表
卫星远程学校名称: | ||
远程合作学校名称: | ||
申请备案学费标准 |
直播班 |
录播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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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程合作学校所在地同级价格主管部门和教育主管部门对远程教育合作办学的意见 |
物价主管部门 盖章 |
教育主管部门 盖章 |
省物价局教育收费管理处、省教育厅财务建设处对申请备案学费标准的意见 |
省物价局教育收费管理处 盖章 |
省教育厅财务建设处 盖章 |
附表二:
学年自愿就读远程教育申请表
我已了解远程教育收费政策,自愿就读 远程学校 __班。
学生:
___ 年 __ 月_ 日
附表三:
远程教学课时登记表
学校名称:
教师姓名 |
授课日期 |
学 科 |
授课课时 |
班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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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班别栏目请填写直播班或录播班
附表四:
远程教育课时表
项目 年级 |
直播课程(不少于) |
录播课程(不少于) | ||
第一学期 |
第二学期 |
第一学期 |
第二学期 | |
高一 |
420 |
420 |
210 |
200 |
高二 |
513 |
513 |
260 |
260 |
高三 |
551 |
406 |
280 |
210 |